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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活动] 蓬安县人民法院微博庭审直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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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蓬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146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邹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庭审过程将在本院官方微博上以图文形式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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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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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4-6-12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2 21:15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收听蓬安县法院腾讯官微(相如天平),关注新浪官微(蓬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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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中……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6-13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如天平是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秤杆子挑江山
一呀一儿哟:lol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庭审微博正在进行中,持续关注:)   
敬请收听蓬安县法院腾讯官微(相如天平),关注新浪官微(蓬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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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6-1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如天平的起发是多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6-1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如天平得不得搞秤?
:lol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网友关注,本次庭审微直播成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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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法院:庭审“微直播”千余人围观

    (图为庭审现场)
    (蓬法宣)6月17日上午9时,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邹某某交通肇事一案,该院新浪和腾讯官微对该案进行了“微直播”,得到了热心网友追捧和千余粉友围观。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上午9点01分,“微直播”第一条微博同步发出。据了解,为确保首次庭审“微直播”成功,该院在前一周就进行了周密的准备,从案件选择、设备准备到微博直播各项相关技术保障等方面逐一落实,并提前5天在新浪官方微博“蓬安法院”、腾讯官方微博“相如天平”以及“麻辣社区”南充论坛、蓬安论坛上发布庭审公告。
    “法庭调查开始,请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9时08分,第6条微博发出。“2013年11月13日18时许,被告人邹某某借用唐某某的小型轿车代步。被告人邹某某在该县某小区内倒车的过程中不慎将行人何某撞伤,造成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邹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倒车,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唐某某将车辆交由准驾不符的人驾驶,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
    9时50分:“被告人邹某最后陈述,请求宽大处理”。
    “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9点51分,随着最后一条微博的发布,“微直播”正式结束。本次图文“微直播”生动再现了庭审全过程,让网民们真切感知庭审动态,用肇事者当庭认罪的深度忏悔,再次敲响了安全行车的警钟。
    “庭审‘微直播’是新生事物,把庭审推向前台曝光在众多网民和粉友的面前,对庭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将以此次“微直播”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礼仪、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此次庭审“微直播”得到众多网民的肯定。网友(懒羊羊0727):“第一次关注法院的庭审微博直播,觉得很有新意,拓宽了老百姓了解法院工作渠道”。网友(旺德福):“以前老觉得庭审很神秘,现在觉得庭审工作离老百姓更近了、公开了、透明了,今后还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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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9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蓬安法院首次微博直播庭审 网友纷纷点赞》被《南充日报》、《华西都市报》、《网易》、《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竞相报道,再次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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