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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谁能揭开巴中“华南虎”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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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助]谁能揭开巴中“华南虎”的面纱??

谁能揭开巴中“华南虎”的面纱??

陕西华南虎的倒虎和挺虎经过我极为热衷,我为揭开假老虎面纱而高兴的同时,也希望有谁能够和我一道揭开与陕西周老虎有着相同渊源的“巴中华南虎 ”。       

事实如下:
1、2002年9月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不出一月多时间,即2002年11月25日,位于后坝规划区内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的28.5亩土地使用权,上万平方米的砖木建筑,还有上百万成套的机械设备,居然由税务部门个别领导安托、牵线,未经挂牌拍卖便以320万元的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暗箱操作给了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事后得知,仅 28.5亩土地价值至少是千万元以上。况且2002年11月25日通达与利达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同就已付款签字生效。它不仅严重违反了2002年巴州府发[2002]34号文件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的原则。而且,同意企业处置国有资企的批复(巴区国资企18号)是2002年12月2日,通达公司全体职工议标出售的决议却是2002年12月13日,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巴州府函),([2003]2号)是2003年1月8日,更令人蹊跷的是通达公司的出让价与国资委批复的最低价竟然如出一辙。另外利达房产公司于2003年又出资500万以同样的低价操作巴中市轻工机械厂的巨额国有资产。

我于2007年7月至今,先后通过邮递快件,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中央省纪检监察部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反映,终于在2008年6月17日得到了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句的一纸回复。眨看,职能错位,牛头不对马嘴,细看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颤!!!我至今无法明白,给纪检监察的举报为何让本身就难脱干系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土部门来回复,这种“左手”温暖“右手”的回复实质是让违法者更加肆无忌惮违法窜供弄虚作假,与周老虎有同工异曲之术。再此我不想揭露其回复的滑稽荒唐,因为我有确凿证据,希望“倒虎者’和我一道为正义,为公共利益的完整而战。联系电话1352932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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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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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8-7-4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逗虎,如果你真有冤,向政府求助吧!用书面材料或者在市长信箱留言,相信你会得到回复的!
发表于 2008-7-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9][em29]

发表于 2008-7-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论坛成了申冤的地方了

发表于 2008-7-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8-7-4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7-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8-7-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8-7-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8-7-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发表于 2008-7-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佩服楼主的毅力。建议再通过别的渠道吧!

发表于 2008-7-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鼎起

发表于 2008-7-4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哦.

发表于 2008-7-4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7-4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华南虎”.我也知道这事,后台太硬了.你把别人没办法

发表于 2008-7-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又是网民先来打假哟

发表于 2008-7-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了不只5次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谁能揭开巴中“华南虎”的面纱??

谁能揭开巴中“华南虎”的面纱??

陕西华南虎的倒虎和挺虎经过我极为热衷,我为揭开假老虎面纱而高兴的同时,也希望有谁能够和我一道揭开与陕西周老虎有着相同渊源的“巴中华南虎 ”。       

事实如下:
1、2002年9月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不出一月多时间,即2002年11月25日,位于后坝规划区内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的28.5亩土地使用权,上万平方米的砖木建筑,还有上百万成套的机械设备,居然由税务部门个别领导安托、牵线,未经挂牌拍卖便以320万元的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暗箱操作给了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事后得知,仅 28.5亩土地价值至少是千万元以上。况且2002年11月25日通达与利达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同就已付款签字生效。它不仅严重违反了2002年巴州府发[2002]34号文件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的原则。而且,同意企业处置国有资企的批复(巴区国资企18号)是2002年12月2日,通达公司全体职工议标出售的决议却是2002年12月13日,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巴州府函),([2003]2号)是2003年1月8日,更令人蹊跷的是通达公司的出让价与国资委批复的最低价竟然如出一辙。另外利达房产公司于2003年又出资500万以同样的低价操作巴中市轻工机械厂的巨额国有资产。

我于2007年7月至今,先后通过邮递快件,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中央省纪检监察部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反映,终于在2008年6月17日得到了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句的一纸回复。眨看,职能错位,牛头不对马嘴,细看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颤!!!我至今无法明白,给纪检监察的举报为何让本身就难脱干系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土部门来回复,这种“左手”温暖“右手”的回复实质是让违法者更加肆无忌惮违法窜供弄虚作假,与周老虎有同工异曲之术。再此我不想揭露其回复的滑稽荒唐,因为我有确凿证据,希望“倒虎者’和我一道为正义,为公共利益的完整而战。联系电话13529320760

发表于 2008-7-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把我帖子的全部类容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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