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7日上午6时20分左右,平昌县双鹿乡驾驶员周某(男,45岁,持C1照),驾驶川Y07931福田牌轻卡车(载7人),由双鹿乡向驷马镇方向行驶,行至驷马镇境内S202线,224km+785m(小地名铜坑河电站)处,驶入高17.55 m岩下的铜坑河坝,造成当场死亡5人、伤2人的较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县委书记李映,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张根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罗保福等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安监、公安、农机、消防、保险公司、巨川运输公司等单位及双鹿乡、驷马镇党委政府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李映要求,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受伤人员,积极稳妥地处理善后工作,彻查事故原因,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开展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为使事故处理有序运行,当即成立了六个小组全面负责事故处理:一是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罗保福为组长的事故处理协调小组;二是成立了由公安局副局长蒲成芳为组长的事故现场勘察组;三市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光明为组长,安监局局长梁兴远为副组长,双鹿乡、驷马镇党政领导、保险公司、巨川运输公司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善后处理组;四是由卫生局长潘传荣、人民医院院长刘正武组成的事故医疗救治组;五是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六是成立了由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枝军为组长的舆论宣传引导小组,分头开展工作。 目前,伤员已全部送至县人民医院抢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善后处理工作正有序进行。 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显华、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刘建平也亲临事故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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