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您们好! 我是资阳市安岳县公民,1976年10月2日出生。在办理第一代身份证时,1998年12月31日签发的身份证号511023761002631,姓名的第二个字是"明",而户口薄上身份证号为51102319761002631,姓名的第二个字是"民"。直到2005年我才发现身份证信息与户口薄上的不一致,拿着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去查,第一次输入身份证号码511023761002631,结果出来所有档案信息不是我本人,再输入身份证上的姓名,反应是没有这个人.我只好输入详细地址查找,结果出来了,公安微机系统上的档案信息(511023197610026337)与我的户口薄 ,身份证成为了三种档案信息.身份证与户口薄是身份证号码相同,姓名不同,户口薄与微机系统是姓名相同,身份证号码不同.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 (1)我的文凭,驾驶执照,社保卡,银行卡,证券卡及各种职称证件都是按第一代身份证上信息办理的,而现在新身份证出来与原来的信息完全不符,我根本没办法了,急啊! (2)我们能采取何种措施或途径来弥补这种错误带来的隐患? (3)这种现象是何原因造成的?我们有知情权? (4)第一代身份证信息错误造成我的损失, 是谁的责任?谁来负责? (5) 现在公安部门能否可以把我的名字更正为我以前使用的名字.(差一个字 银行,证券公司,社会保障局都不认啊).再给我出个证明,证明原身份证号码重号,而使用新身份证号码.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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