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局长及李光珍校长:
在百忙之中打扰您们工作了,但是以下信息也是你们工作的职责所在,敬请引起高度关注。也才能体现出“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原则。作为一名巴州区三小普通教职员工,对政府职能部门也有监督的权力,相问下几件事情,也可以当作问责来看待吧。
1、《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巴委办〔2012〕32号)和《关于印发〈巴中市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巴委办发〔2012〕7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是否执行到位了?
2、凭什么有部分人可以享受“在编不在岗”的“优惠”政策,是他(她)们有关系吗?我们区三小部分教师现在还享受“在编不在岗”的待遇,在外兼职,空占学校编制,是不是某人的关系呢?在这里给您点叫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范例(谯守红、男、巴州区人、三小教师,多年实行停薪留职,先前在龙泉外国语学校、据说现就职兴文大学城里面。请各位领导三思。
3、2012年市委、市政府发文,对填报材料时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机关事业单位,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再请领导三思。
4、等待您们的处理意见,请求给予公示。
望领导各予重视,目的在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望认真落实好“群众路线”工作为重。再次道一声打扰了。
三小职工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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