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仁寿县委冉登祥书记:
我是一名文林镇第二小学二年级学生家长,本学期教学任务即将结束,本来老师要求学生买几本练习资料无可厚非,但文林二小部分老师居然定点指定必须到仁寿县群来书店购买,四本练习试卷都按定价销售,无任何折扣,高达人民币80余元。试问冉书记,我党现在正大力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职以为实践活动之根本,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仁寿县文林二小老师这种赤裸裸的拜金行径,不仅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声望,也让人民群众利益受到切实损害。
职以为,根除以上乱象之根本,是要在全县中小学中建立、建全家长委员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纲要》第41 条“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中,专门提出“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像对于学生购买课外辅导资料之类,均可由老师提出需求,具体事项交由家长委员会负责,这不仅利于教师回归教育本质,也可树立党在群众心目中之威望。
以上不知妥否,敬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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