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南充晚报》南部:禁止干部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
防止党员、干部借机变相敛财 该县规定,如果当事人确需办宴席请客的,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在职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在宴请上致辞、讲话、证婚等。 宋英猛 本报讯 为防止党员、干部因操办“红白喜事”而给变相敛财或行贿留下可乘之机。日前,南部县纪委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以进一步反对“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借机敛财行为。 该规定从本月起执行。南部县各级领导、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宴请等12类事宜都属于规范范围。如果当事人确需办宴席请客的,必须做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10个工作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对确实无法拒收的礼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违纪资金主动全额上交县纪委;要坚持“钱是自己的、资源是有限的”理念,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注重社会影响,不得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在职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在宴请上致辞、讲话、证婚等。 同时,该规定还要求对外出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以电话形式告知,并做好记录。凡是没有及时传达到本单位本部门各党员、干部、职工,导致违纪行为发生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的传达学习。 “严格制定措施关键是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提高借机敛财、行贿等行为的风险成本。只要有人举报,就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这就使收礼者、送礼者都为此承担潜在风险。”据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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