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规划管理局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 检 举 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区8号楼始建于2009年10月,坐北朝南,建设为18层电梯楼(楼高约54米), 2011年10月竣工,其购房业主于2012年8月基本入住,现入住率达95%。而巴中市淳风苑二期工程(坐南朝北)于2013年2月开始动工修建23层(楼高至少72米),与大正蓝本8号楼属前后楼,两楼之间的平行间距仅13米,其平行间距远远不够(应该留间距34.5米)。严重损害了大正蓝本区8号楼三单元1、4号户全体业主客厅、餐厅、两卧室的采光、通风、消防等权益。为此,特作如下检举: 一、虚报淳风苑二期工程30多户危房改造。请相关单位到实地监督检查。 二、灾后重建资金的建设项目应该纳入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建设单位,未公开招标,而指定由孤岛相邻建设单位市广建公司包干建设。 三、原确定的建设方案是经多方部门及相关利害人通过听证确定的,为什么调整未通知相关利害人参与及未公示、听证。 四、擅自随意2次调整淳风苑的建设方案,并调整时未公示、听证。 五、调整后的建设高度远远超出了大正蓝本8号楼的高15米,根本不是市规划管理局说的基本等高。 六、将矛盾转移:巴中市规划管理局所谓说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为化解全面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而批准了“淳风苑”二期优化调整方案。现在将矛盾转移到大正蓝本区8号楼的业主们,让8号楼1、4号采光受到及大的影响。 七、将灾后重建资金用于淳风苑二期工程的开发:淳风苑二期工程由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由巴中市和平建筑有限公司承建,难道灾后重建资金可以用于淳风苑二期工程的开发吗? 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图审核专家组和住建局下的质监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我市正在开展五创联动,这样的城市规划建设如何才让我们业主们感受宜居的优美环境城市。请领导们给巴中市大正蓝本区8号楼3单元1、4号业主们主持公道,请立即制止淳风苑二期工程的不合法建设。 二0一三年十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