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延安路29号阳光家园小区于2013年8月27日进行了智能电表改造(8月27日当日未供电),改为先购电后用电。上次抄表时间为8月5日,小区住户均已交清电费。8月5日到8月27日电费(即改造前的应缴电费)应由住户到电业局结算清楚,这过程中,住户们发现了一个问题:这20来天的电费居然和前两个月的电费总合几乎一样,让人产生了怀疑。张大爷前两月388元,这20 天323元;冯大爷前两月440元,这20天356元;李大姐前两月522元,这20天475元等等,全小区300来户都这样,那全市呢?
问题出在哪呢?原来在更换电表过程中,在小区住户不在场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就更换了电表,没有让用户核实原电表的起止度数,更不用说签字确认。不禁让人产生怀疑,是不是工作人员把电表止度抄错了?故意抄多了?还是有其他猫腻?
气愤的小区住户拨打95598投诉,并现场到石油西路的顺庆电业局投诉,后来联系到换表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的回很有底气:度数没错,我们没有义务在换表时让你们看电表度数。
大家看看,垄断行业就是好,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就这样牛。人家换水表时还让用户把表看好,并解释清楚。大家假设一下,如果在银行换存折时,如果把原存折上的一万元给你换成一千元,也不要你签字确认,你干不干?请该局当官的出来说一下,并请大家评评理。小区住户准备下午到市局上访。请看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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