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南江县正直派出所非法办案的申诉各位领导: 一、事情原由 2012年1月26日上午刚吃过早饭,杨柏红、刘群芳(杨柏红之妻)、刘春(杨柏红之子,当时21岁)一家三人带着匕首、毛铁、弯刀、锄头等多件作案工具到刘天敏家屋旁非法砍刘天敏家的树。刘天敏见后徒手到现场阻止其作案遭到对方一家的暴打。 抱着小孩的刘存江(刘天敏父亲,65岁),在旁口头劝阻无效,随后遭到杨柏红一家三口拿着凶器暴打,刘存江受重伤。刘存江经多级医院多次住院治疗至今未愈,病情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现经四川明正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六级伤残。 整个过程有超过十个的乡邻在现场可以作证,证人证词附后。 二、正直派出所非法办案 1、刘天敏事发当时多次打110报警,正直派出所答复两小时内到现场,而实际第二天才到,已经是事发24小时之后(有证据附后面)。 2、派出所迟迟未来,刘天敏当时就找村支书兼村长刘绪明到现场解决,刘绪明经过第一时间调查及证人证词,给出结论是纠纷责任完全在杨柏红一家,刘存江被打至重伤叫马上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要求杨柏红反省并做全面赔偿准备,此事算是解决了,双方也认可了。 3、正直派出所未了解基层干部解决意见,三天内未调查现场任何证人证词的情况下,单听杨柏红一方之言,而第二天直接把刘存江、刘天敏二人带走羁押,并不听刘存江伤重需要及时住院的再三请求。 4、村支书兼村长刘绪明初步解决平息了纠纷,此事已大事化小,说第二天他来进一步调解,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而第二天派出所未调查的情况下强行直接把刘存江、刘天敏带走,后羁押刘天敏,使小事变大,出现严重冤情。 5、杨柏红给正直派出所反应情况,派出所以此单方面的反应来办案,并用刑讯逼供手段让刘天敏承认自己打人,以此关押刘天敏。证人包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村干部超过10人全部都证实刘天敏没打人,杨柏红是摔下去的摔伤。 6、在刘存江受重伤,乡村医院经过多次治疗后,叫转上级医院治疗的黄金治疗期,即受伤的第二天被强制带到派出所,被非常手段审问整整一天时间,耽误最佳治疗期,留下严重后遗症。受审一天后,刘存江立即去巴中医院治疗,第二天转南江医院住院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无效,南江医院叫转上级医院治疗,后转北京治疗。 7、在此之后,长达三个月未得到派出所的解决,刘存江、刘天敏一家被派出所要求不要上诉,派出所解决。刘天敏虽是取保候审,但是正当防卫,被羁押过于冤枉。后因正直派出所无作为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被乡领导同意,村支书兼村长出手续同意刘天敏外出打工解决家庭(刘天敏有5个孩子)经济困难,故出门务工。 8、2013年6月刘天敏被网上追逃是因为杨柏红非法上访。刘天敏被长期羁押过于冤枉,家属认为对刘天敏羁押处罚严重冤屈,希望政府及时调查清楚情况,把刘天敏无罪释放,并给家属合理解释。要求政府追究杨柏红刑事责任,调查正直派出所无作为及非法办案,并解决刘存江进一步治疗办法。 三:申诉请求 1、正直派出所不经调查,不按照事实真相强行羁押刘存江、刘天敏,形成严重冤假错案,并严重影响刘存江最佳治疗期,使病情恶化,要求正直派出所给予受害者公开道歉,并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办案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2、杨柏红拿凶器,打旁边劝架的老人刘存江至重伤(刘存江当时65岁),刘存江目前鉴定为六级伤残,仍未治愈,杨柏红至今未受到法律制裁,受害方要求必须追究杨柏红的刑事责任。 3、刘天敏阻止正在非法砍树的刘春,遭到杨柏红拿凶器过来暴打,并且是双方一起摔到坡下,双方都受伤,刘天敏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并无正当防卫过度,希望得到公平公正对待,还刘天敏一个清白。 刘存江、刘天敏家属:刘爱玲 身份证: 电话:18800117873 201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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