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护举报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处法官所办冤假错案谁来纠正? 中国官场“先吃请受贿和娱乐享受后才给办事”的文化本是根深蒂固,许多官员宁可留下千古骂名,也需要有求者必须先用金钱美女来把自己侍候舒服。而握有审判权的有些法官也不例外,据其所办案件性质、涉及金额多寡等因素通过中间人主要是律师来获得所需得到相应的外快报酬,也是一种常见的普遍惯例。因此,中国要走法治社会的道路,党政最高领导人必须带领公检法克服用金钱摆平权力的诱因,一起努力一一依法行事,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这次上海高院法官涉嫌嫖妓事件之所以能持续发酵,原因在于腐败利益链早已导致司法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司法公正早已不复存在的问题,早已令全社会深恶痛绝,但又都是无可奈何!而无可奈何的原因,又在于普通群众即便是握有某个或某些法官违法犯罪的把柄,但在司法权随时能够实施法里法外的各种打击报复手段的淫威下,未到生死必斗的情况下,一般都不敢轻易冒险去举报。 尽管即使握有法官违法犯罪把柄证据被人弄到网上曝光的不是常见现象,此案可能真是举报人被迫不得已而为之,但一般而言,“拎得清”(识时务)的当事人都会被迫性的自行或通过关系人给法官送卡、送礼,邀请法官一边执行公务一边旅游娱乐,以便左右法官审案的进度与判决的结果。 据我所知,四川有很多明显的赢官司,但都是因当事人“拎不清”(识时务)或因无力“拎清”(识时务)而最终赢不了,其中有极少数即便是“赢”了但也是催人泪下的过于模糊迟到的“惨胜” 。四川高院曾经有一段时间,为了镇压一些长期与其据理力争的申诉人,不但抬出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镇压一些申诉人。而且还有更严重和更可耻的,是一位女庭长(曾是十六大党代表),曾经为了镇压我申告蓬安县公安局一案,在将我一顿群殴毒打后,竟然还反诬我伤了她身体某特殊部位。无论我是不是流氓,即便我是个令人发指的流氓畜牲,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敢在有监控设备的高院大门口,当众去对一女庭长行不轨之事,虽然诬陷不深,只是被行拘几天了事。她把当时过往现场指控谴责当众群殴毒打了我,还反诬我伤她的目击群众和多数目击上访群众无法,但是,后来她却给其中的两名上访人员罗织罪名,先后送到狱中去了的! 虽有不少法官终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但是受处法官所办的冤假错案,却往往都很难得到纠正,和在法里法外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因此,我要问的问题如下: 一丶请问上海高院和警方,法官涉嫌集体嫖妓事件,仅处十日行拘了事,你们到底能用什么措施保护举报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二丶嫖妓案到底该不该与其办案质量合并查处? 三丶受处法官所办冤假错案到底该由谁来纠正? 陆大春 电话:15390292672 2013年8月7日于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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