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4日上午,镇庙小学代课教师张淑琼从花丛镇街道新居返回农村老家的途中,因骑电瓶车不慎摔至公路边坎下,致当场死亡。7月5日上午,学校领导及时与其丈夫周勇及子女一起商议善后事宜。学校决定按在编教职工死亡规格进行慰问,并安排在校的班子成员到家中慰问和悼唁,其亲属同意学校意见。同时,学校向上级有关领导作了汇报。
然而7月5日下午,周勇带领其亲属到恩阳区教科体局找领导,要求按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学校多方咨询,按有关政策,张淑琼的意外死亡不属工亡。
2013年7月3日上午,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期末总结会,并宣布放假。学校没安排张淑琼暑假期间的任何工作。张淑琼的死亡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场所,更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致死,按政策规定不属工亡。
但死者丈夫及其亲属强烈要求学校按工亡进行赔偿,并对学校派去慰问和悼唁的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等进行围攻、殴打,致使工会主席至今仍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
学校全体教职工对张淑琼老师的意外死亡表示深切哀悼,同时我们也呼吁依法处理善后事宜。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小学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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