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参保范围: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保。
缴费标准(元)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500 2000
补贴标准(元) 30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0 70
领取条件:①政策开始实施时(新农保为2010年10月1日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2011年7月1日前)已满60岁的人员不缴费,参保后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②60岁以下的缴费人员,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③政策实施后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而不愿缴费的人员,在年满60岁后不能享受国家基础养老金待遇。
领取标准: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
参保办法:持本人银行卡(折)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一、二级残疾居民还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村(居)委会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办理参保手续。
代收代发:16—59岁期间的缴费人员每年1—6月及时将选择的缴费档次金额存入“专用存折”,由银行代收当年保费;对年满60岁的缴费人员在办理待遇认定手续后,由银行代发养老金待遇,按月打卡到“专用存折”本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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