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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通江县政府:请让代课教师体面的走下三尺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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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是一年除夕至。通江县被清退的代课教师们过得如何?他们今后的出路在哪里?春节前夕,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个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莫大贡献的群体。       农村代课教师,是指在农村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基本被转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但不少偏远贫困山区因财政困难而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这些空缺仍需临时教师来填补,他们转而被称为农村“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们以其吃苦耐劳、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蜡烛精神为教育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如今,为了顺应趋势他们将回归田埂,又再以特有的方式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村“代课教师”虽然说没有编制,但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他们为我国西部边远、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作出无愧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贡献!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农村代课教师的学历参杂——有小学毕业生、初中生、高中生等良莠不齐、在2010年之前实行全面义务教育,国家全面清退农村代课老师,也是在所难免。我们应当看到,农村代课老师一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师范教育专业培训,教学水平普遍不高,长期任教不利于我国教学质量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从这个角度看,农村代课教师退出学校三尺讲台,也是情理之中。但政府应该给他们一个答复,不能因为这种理由而卸磨杀驴。

      教育部表示:教育部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对于被辞退的代课人员问题,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随着各地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今天,是通江县政府答应全县代课教师解决回复的日期,来自各个区、乡、村的近100名代课教师再次来到县政府,希望政府能给他们一个说法(相邻的平昌县此问题几年前已经解决,不知道通江县为什么就没有做好此工作),让他们能体面的走下三尺讲台。当曾经教过的学生叫他们一声老师的时候,他们不再因为此事而感到心寒。

     一个国家对待农民的态度体现了这个民族的良心,对待教育的态度体现了这个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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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平昌县已经全面解决了农村代课教师的遗留问题,通江怎么就没有?是领导的不作为还是其他原因。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大多数农村的孩子都在代课教师的手下读过书,平心而论他们的教学比正式教师要负责,而他们拿的工资要比正式教师少很多,希望政府能给他们一个好的归宿。
发表于 2013-1-2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育局出来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代课教师就在县政府,因为政府答应处理的日期就是今天,希望不要失言

发表于 2013-1-2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留个电话么?我也和这事相关!!希望知道事情的进展??

发表于 2013-1-2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留一个联系方式么?我很关心这件事的进展!!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县城里的好心人能去看看他们,他们部分在通江二中的外操场,因为没有地方去,政府只能要少数几个人去谈,天可寒地可冻,但人心需要正义的呼喊。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部分代课教师已经年近60岁了,我想他们不需要同情,需要的是大家的鼓励,社会的认可。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a1306568 发表于 2013-1-28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留一个联系方式么?我很关心这件事的进展!!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如果你就在县城,希望你能去看看他们,实际的了解一下情况。如果你也是代课教师或者朋友是,那么你更应该这样做。

发表于 2013-1-2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也在这些人手下读过书,政府确实该妥善安排他们的后路,毕竟别人是把大好年华贡献在农村的教育事业上的。

发表于 2013-1-28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近半代课教师"转公" 一教师工资增2000元
   汪洋教师节前看望“代转公”教师

  第26个教师节前夕,省委书记汪洋30日下午专程到肇庆市怀集怀城镇龙西小学看望慰问“代转公”教师,并向全省教师致以节日的祝福。汪洋希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更加重视教育、更加尊重教师,希望广大教师刻苦学习、踏实工作,努力成为让群众满意、学生爱戴的优秀教师。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已有25800多名代课教师转为了公办教师,占全部代课教师的近50%。

  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是多年困扰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2008年教师节前夕,汪洋专门听取了这项工作的汇报,随后,省委、省政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我省在两年内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努力做到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农村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也就是通常说的“两相当”。

  汪洋与省领导林雄、徐少华、李容根一道,在肇庆市委书记覃卫东等陪同下,一走进龙西小学,就受到了老师们的热烈欢迎。

  青年老师龙剑喜特别兴奋。2008年底,他在网上发帖说:“肇庆市的最低工资不是580元吗?而我们代课教师工资仅有450元,难道我们代课教师就不算用人单位的工作者吗?”

  这个帖子当时引起了汪洋的关注。

  如今通过“代转公”考试,龙剑喜已经转为一名公办教师了。他自豪地说:“我要立志当好一名人民教师,不断地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使教出的学生更加出色。”

  龙西小学校园整洁,绿树成荫。这里原有代课老师8名,经过两次“代转公”考试,6人转为公办教师,2人转岗为学校工勤人员。

  汪洋来到教学楼会议室,和“代转公”教师座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女教师邓小玲说:“千言万语不如从何说起来,我是第一批"代转公",现在工资2600多元,比原来多了2000多块。第一次拿到工资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感谢省委、省政府给代课教师送的大礼”。

  “看到大家开心,我们也很高兴!”汪洋说,解决好代课教师的“转公”和“两相当”等问题,是我省基础教育中最突出的问题。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已有25800多名代课教师转为了公办教师,占全部代课教师的近50%。

  “代课教师转成公办后,政治地位提高了,经济收入也提高了,但压力和责任也应该更大了。不能因为"转公"了,就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更要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扎根基层,让广大农村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不辜负党委、政府的关心和人民群众的期望。”

  汪洋充分肯定了怀集县“代转公”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怀集县在“代转公”过程中能有66%的代课老师转为公办教师,87.5%的解决工作岗位,且转公的教师工资都做到了“两相当”,作为山区县这是非常不容易的,给全省作出了榜样。一个山区县能够下这么大的决心,做到这一步,其他县市没有理由做不到。希望全省各地向怀集县学习,动真情、出实招,切实解决“代转公”、“两相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把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落到实处。

发表于 2013-1-2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原民办代课教师举行团拜会更新时间:2013-1-25 来源: 作者:向迪松 点击:469次     四川省原民办课教师团拜会于2013年元月19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举行2012年度团拜会,会议主题: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原民代教师维权成绩,安排和布署2013年的工作!

发表于 2013-1-2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

发表于 2013-1-28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代课教师将成过去式 我省不再新增代课教师
2013-01-26 09:22:19  贵网  进入贵社区   复制本文地址 17贵网1月26日讯 (记者 李烨昂)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后将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一律不准新增代课教师,此外,到2017年,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将明显缩小。
  据悉,省教育厅还要求,健全教师交流机制,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达到一定年限后,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进行交流。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以及薄弱学校的教师多渠道交流率每年达10%,其中,校长所占比例不低于20%,骨干教师和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交流年限不少于1年。

发表于 2013-1-2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马:百名代课教师聚集教育局 同工不同酬该休矣2013年01月17日 09:2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推荐朋友][打印本稿][字号 大 中 小]

  事件回放:近日,百余名公办中小学的代课教师聚集在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门口,要求正式入编,实现同工同酬。东莞市教育局回应称,将尽快探索合同制教师管理新机制,逐步提高合同制教师的收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再次引发人们对“同工不同酬”的讨论。

  三言两语——

  “同工不同酬”之所以出现,其中一个原因是个别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人为地将单位员工分成三六九等,根据所谓的身份差别发放不同的报酬,这一现象在劳务派遣人员中发生较多。按理说,两个人做的是同样的工作,理应拿到同样的报酬,但在现实中,有的人的报酬不及同事的一半,这的确会让拿钱少的人“面子上”不好过。由于存在“转正”机会,劳务派遣人员只好忍气吞声,仍然十分卖力地干活,以求成为正式在编员工。但由于编制有限,大部分人“转正”的希望十分渺茫,最后还是不得不选择离开。

  说到底,同工不同酬现象是分配不公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对普通劳动者不尊重的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早已明确规定“同工同酬”,并在2012年底修订《劳动合同法》时对劳务派遣的一些细节予以规范。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同工不同酬”显然与此相悖。这一现象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现有各类单位人事制度和管理框架下,积极探索建立过渡性保障机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3-1-2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烟台福山区在编教师工资成百涨 代课教师仅1200
2013-01-08 08:25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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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的工资每个月仅有1200多元。



  快报记者 喻钦涛  林宏岩 摄影报道

  “福山区在编老师的工资又要涨了,可是我们代课老师的工资迟迟不给涨。”近日,在福山区某小学任代课老师的王月(化名)向记者反映,从2013年1月起,福山区在编教师的工资出现不同额度地上涨,但由于没有编制,她的工资仍是1200多元。记者调查发现,福山区现有70余名代课老师,在工资待遇问题上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们纷纷感到不公平。

  现状

  在编老师工资成百涨   

  “我们到现在也没接到通知,在编老师都接到通知了,说是从2013年元旦开始涨工资。”2012年12月24日,在福山区某小学代课的王月(化名)老师说,他们这批人由于没有编制,这次涨工资又没希望了。

  2002年,王月进入到福山区某中学教书,两年后又转到一所小学代课。“当时福山区缺老师 ,教体局说以后肯定会给我们转正。”没想到直到2013年,王月的身份还是代课老师 。除了“代课老师”的身份,更让王月窝火的是待遇。王月介绍,调整前在编的初级职称教师的工资是2500元,而他们这些代课老师每个月也就1200多元,差出一倍。“在编老师的工资成百地涨,但我们就几年前涨了50元。”王月说,这次在编老师又接到通知了,初级职称的涨400多元,中级职称涨500元,高级职称涨600元。

  质疑

  同样劳动待遇咋不同     

  王月不明白,同样都是在学校教书育人 ,为什么代课老师和在编老师的工资待遇差距会这么大呢?据介绍,代课老师和在编老师在教学工作中付出的劳动都是一样的,不少代课老师还担任班主任的职务,但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代课老师就比在编老师要少拿很多,这让她觉得心寒。

  “本来他们的工资就高,现在又要涨,这下差距更大了。”王月的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我们的工作都很出色,但是待遇却刚过烟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王月说,当初和她一起来当代课老师的一共有40人,但由于迟迟不给编制 ,只剩下十几人了,“十几人中,有几人已经有编制了,其他的都没有。”据了解,福山区现在大约有70名代课老师 ,他们的遭遇都和王月类似。

  回应

  代课老师工资按政策来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福山区财政局。“我们只管在编老师的工资,代课老师的工资由学校负责。”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按文件办事,“但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接到要求给代课老师涨工资的通知。”

  谈到代课老师的待遇问题,烟台市教体局政工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代课老师的工资标准是按上面的政策来的,不由他们决定。对于这次福山区只给在编教师涨工资的事情,他表示暂时不清楚。

  “这个问题一直非常受关注。”说到代课老师的问题,鲁东大学社会学副教授刘兆永深有感触。在刘教授看来,解决这个问题一靠体制 ,二靠监督,“在招聘这些代课老师的时候,应该制定公平的规则,执行过程中,还要有相关的监督举措。”刘教授称,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代课老师都选择了忍气吞声 ,结局只是任由问题发展下去。刘教授建议,代课老师应该积极争取公平待遇。

   [编辑: 张珍珍]

发表于 2013-1-28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调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650元(每日29.9元);






(二)每月710元(每日32.6元);






(三)每月780元(每日35.9元);






(四)每月850元(每日39.1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6.8元;






(二)每小时7.5元;






(三)每小时8.2元;






(四)每小时8.9元。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各市(州)应尽快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后于7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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