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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彭山岷江河道倾倒垃圾,究竟该谁管?(彭山县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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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道,既具有防洪排涝的功能,又是供市民娱乐休闲的场所。美化和保护河道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总是有人贪图自己的方便,随意向河道倾倒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仅污染了水环境,还为河道安全度汛埋下了隐患。
    

最近,我县的几名业余环境保护者发现,在岷江大桥上段数百米的河道内有人恶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各种建筑垃圾。原来只有两三处,现在已足有十余处了。由于没有相关部门出面阻止,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那堆从河堤上倾泻而下的生活垃圾,在秀丽的江畔显得格外“耀眼”(见图),无论是在堤上或是堤下的草地上走过,都会感到臭气扑鼻,实在令人作呕。最糟糕的是目前季节已进入夏日,成群的蝇虫围绕着这里的生活垃圾飞舞,加剧了生活垃圾的腐败和恶心程度,既埋下了传播疾病的隐患,又严重影响了观瞻。因此,作为有良知、有责任感的彭山人,我们绝不能容忍这种恶意损害我们母亲河环境和我们生活环境的行为继续下去。我们强烈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强制性管理措施,对向河道倾倒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广大群众应积极举报和制止向河道内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和休闲环境。
     

据了解,我县业余环境保护者已向彭山县环境保护局反应了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环境保护局是只管企业的,不管河道。”要他们向城管环卫科联系,但该部门的答复是:城外卫生不在其管辖范围。那么,这片在离县城并不远的区域环境卫生究竟该谁管呢?如果没有人管,是不是这片区域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彭山的又一个垃圾场呢?如果一个县的环境保护问题被主管环境的部门相互推诿,如果一个县的环境保护问题竟然要靠那些并不具有太多专业知识和丝毫没有执法权力的业余环境保护人士来实行干预和监督,这岂不荒唐透顶?如此,我们这些职能部门真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那些拿着国家俸禄而不思报效者真的就一点不脸红耳热吗?
    

对此问题,我们业余环境保护者强烈建议政府:一、对已污染的岷江大桥上段数百米的河道派专人及时清理,最好对两岸居民实行入院收集垃圾的方式,在大桥附近的拉练驻军部队营地放置垃圾桶,每天派垃圾车去收集。二、制定必要的处罚条例,加强处罚力度,对向河道随意倾倒污水、垃圾的人和单位进行重罚。三、派出专门的河道环境巡查员、卫生监督员,对河道环境进行监督并及时上报政府。四、政府应把河道两岸作为管理重点,并形成长效机制,使我岷江彭山段摆脱脏、乱、差,变为风景点。五、严禁临江餐饮店把消费垃圾直接倒进河道里。六、在人民群众中宣传,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行为,树立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附彭山县人民政府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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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人兄太好了,我们大家要顶起,为了我们大家的居住环境,但我也知道管的到不会到这来看的,这些现象不知道是中国政府的悲哀还是中国人的悲哀,郁闷!!!

还有我可以参加你们的业余环境保护志愿者不?

 

[em06][em06]

发表于 2007-5-1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以公心,人人有责,大家当然要顶起了,职能部门不管,我们也要吼起,直到他们要管为止,要不他们成了白吃干饭,白领纳税人薪俸的了!

发表于 2007-5-1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山岷江河边的环境就是差,政府管理有问题,还说要加大旅游环境保护,我看,只是一句口号而已

发表于 2007-5-1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我们彭山的地方官到底在忙些啥,明明省上宣布从每年2月份至4月底是禁渔期,但每天晚上都有人到河里电鱼,许多小鱼都被电死了,岷江河里现在再也没有大鱼了,鱼种也只是一两种,大部鱼都消失了,也可能绝种了,让人心痛。

发表于 2007-5-10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多的彭山人自发组织起来保护我们的岷江河,但他们的作用微乎其微,因为你无法干预少数不法行为企业和人,只能呐喊。

发表于 2007-5-1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美丽可爱的岷江,这几年被人为污染的到处脏、乱、差,特别是彭祖广场外面的河边,没河边堤岸外开了近几十家临江餐饮店,他们随意把消费垃圾直接倒进河道里,造成到河边玩耍的人再已看不到以前那种两岸绿色一片青,河风依依的景象了。

发表于 2007-5-10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哪天在这些垃圾那拖个标语,然后照下来,直接发到什么中国新闻网啊那些新闻的网站,保证有人管了

 

[em06][em06]

发表于 2007-5-1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河道临江滩地开餐馆既有障观赏岷江美景,又污染环境,还影响河道安全,已给自身带来不安全的隐患,强烈建议,政府部门出面加强管理,要坚决果断取缔河边餐饮设置,还我一个干净美丽的岷江。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5-11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贴置顶推荐到首页,楼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07-5-1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部门的不作为,人大常委应立案质询,予以问责!

发表于 2007-5-10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版坚决支持和声援楼主热爱故土的拳拳赤子之心,希望我县职能部门闻过即改,迅速行使应尽职责,切勿再借故推诿,使问题升级!

    离城近在咫尺就不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荒唐!那你那个局前面不要再冠以"彭山县"了,干脆改成"城区街道**局"得了!是不是因为不能收费,没有利益驱动就都不管了?那纳税人还养你们干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5-1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cheng2在2007-5-10 13:12:00的发言:

这位人兄太好了,我们大家要顶起,为了我们大家的居住环境,但我也知道管的到不会到这来看的,这些现象不知道是中国政府的悲哀还是中国人的悲哀,郁闷!!!

还有我可以参加你们的业余环境保护志愿者不?

 

[em06][em06]

非常感谢论坛xiaocheng2版主的热情关注!回版主的话:彭山业余环境保护志愿者目前并未建立组织,只是一个聚集了热心于彭山环境保护事业的人们在一起,立志为我们自己的家园清污除垢的集体。由于有越来越多的彭山人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成立“彭山县绿色环境保护志愿者”组织是早晚的事。我们现在已有7、8个人常年在为彭山环境事业默默工作,去年9、10月间那篇引来中央媒体记者和《四川日报》记者关注的文章《退耕还草刻不容缓!救救彭山的天然绿地!》就是出自我们的手。因此我们也希望彭山论坛的两位版主能带领大家早日建立“彭山县绿色环境保护志愿者”组织。我们近期会联系你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5-1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yyc51在2007-5-10 22:52:00的发言:

    本版坚决支持和声援楼主热爱故土的拳拳赤子之心,希望我县职能部门闻过即改,迅速行使应尽职责,切勿再借故推诿,使问题升级!

    离城近在咫尺就不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荒唐!那你那个局前面不要再冠以"彭山县"了,干脆改成"城区街道**局"得了!是不是因为不能收费,没有利益驱动就都不管了?那纳税人还养你们干吗?

非常感谢论坛yyc51版主的热情关注!版主说得太经典了!

发表于 2007-5-11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叫“彭山县绿色志愿者协会”是不是更顺口些喃?

中间再加环境保护就显得语意重复,好像有点多余。

发表于 2007-5-11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绿色护卫在2007-5-11 13:17:00的发言:

非常感谢论坛yyc51版主的热情关注!版主说得太经典了!

欢迎继续关注我县环保并在论坛继续发帖,致敬!

发表于 2007-5-1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叫"彭山县绿色志愿者论坛"吧,称协会是要到民政局注册的,得经批准.诸多制约,似乎多此一举!

发表于 2007-5-1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河道管理及环保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表于 2007-5-1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罗,这些山山水水。

发表于 2007-5-1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em02][em02][em02][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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