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既具有防洪排涝的功能,又是供市民娱乐休闲的场所。美化和保护河道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总是有人贪图自己的方便,随意向河道倾倒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仅污染了水环境,还为河道安全度汛埋下了隐患。 最近,我县的几名业余环境保护者发现,在岷江大桥上段数百米的河道内有人恶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各种建筑垃圾。原来只有两三处,现在已足有十余处了。由于没有相关部门出面阻止,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那堆从河堤上倾泻而下的生活垃圾,在秀丽的江畔显得格外“耀眼”(见图),无论是在堤上或是堤下的草地上走过,都会感到臭气扑鼻,实在令人作呕。最糟糕的是目前季节已进入夏日,成群的蝇虫围绕着这里的生活垃圾飞舞,加剧了生活垃圾的腐败和恶心程度,既埋下了传播疾病的隐患,又严重影响了观瞻。因此,作为有良知、有责任感的彭山人,我们绝不能容忍这种恶意损害我们母亲河环境和我们生活环境的行为继续下去。我们强烈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强制性管理措施,对向河道倾倒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广大群众应积极举报和制止向河道内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和休闲环境。 据了解,我县业余环境保护者已向彭山县环境保护局反应了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环境保护局是只管企业的,不管河道。”要他们向城管环卫科联系,但该部门的答复是:城外卫生不在其管辖范围。那么,这片在离县城并不远的区域环境卫生究竟该谁管呢?如果没有人管,是不是这片区域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彭山的又一个垃圾场呢?如果一个县的环境保护问题被主管环境的部门相互推诿,如果一个县的环境保护问题竟然要靠那些并不具有太多专业知识和丝毫没有执法权力的业余环境保护人士来实行干预和监督,这岂不荒唐透顶?如此,我们这些职能部门真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那些拿着国家俸禄而不思报效者真的就一点不脸红耳热吗? 对此问题,我们业余环境保护者强烈建议政府:一、对已污染的岷江大桥上段数百米的河道派专人及时清理,最好对两岸居民实行入院收集垃圾的方式,在大桥附近的拉练驻军部队营地放置垃圾桶,每天派垃圾车去收集。二、制定必要的处罚条例,加强处罚力度,对向河道随意倾倒污水、垃圾的人和单位进行重罚。三、派出专门的河道环境巡查员、卫生监督员,对河道环境进行监督并及时上报政府。四、政府应把河道两岸作为管理重点,并形成长效机制,使我岷江彭山段摆脱脏、乱、差,变为风景点。五、严禁临江餐饮店把消费垃圾直接倒进河道里。六、在人民群众中宣传,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行为,树立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附彭山县人民政府回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