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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无证办幼儿园,6年举报如此艰难?(阆中市教育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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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阆中,有一处风景优美的湿地保护区域河溪区扶农段,那里白鹤成群,游鱼成堆,可谓桃源之所。

可就是在这历史文化厚重的地方,有一处村落叫金枝桠村,在那里年轻一辈的人们跟随着打工潮外出了,留在村子里的大多是些老人、妇女和小孩,他们为了自己的小孩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送到了村里唯一一所证件齐全的金枝桠村幼儿园。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凡是在这里学习的孩子家里,不是这家的鸡丢了就是窗户的铝合金被盗了。村民们夜夜惶恐,整日担惊受怕。得到了某些“高人的指示”,于是迫于这些无奈的情况之下,村民们只好将孩子送到了距此幼儿园80米处的一家无证办学的幼儿园处,这样才躲过了小偷的黑手。

六年来,此黑心幼儿园无证办园,不合理、不合法,恐吓家长,非法招生,误导幼儿;

六年来,经过多方面的举证和上访,不但非法幼儿园未被取缔,反而更加嚣张;

一、对于进入非法幼儿园学习的幼儿家长:

1、大肆给幼儿家长送礼、送钱。

2、减少幼儿的学费。

3、挨家挨户到各家去招幼儿,办法手段软硬兼施。

二、对于不进入非法幼儿园学习的幼儿家长:

1、联合本村的小偷,专门偷他们的东西。

2、背地里诅咒在外打工的大人,说人家坏话。

3、颠倒黑白,说自己的幼儿园有证,而正规的那家没证。

六年来,管这事的和无证办学者有说不清的关系,老百姓的告状书上递后就杳无音信,;

六年来,多少的幼儿就被白白地失去了良好的教育,成天玩耍、吃饭。

如果再有多个六年,面积再扩大,那中国的幼儿,中国的未来,难道也只是成天玩耍,成天吃饭!!!

人民的父母官,教育战线的领导,难道你们就对此视而不见???

六年了,难道你们对此事,还是无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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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呀!!!!!!!!!!!!!!!!!!!!!!!!!!!!!!!!!!

无形的压力,真不知哪一天才能见天日!!!!!

帮帮我们的孩子吧!!!!!!!!!!!!!!!!!!!!!!!

发表于 2007-5-1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燕山在2007-5-13 11:01:00的发言:

 给教育行政机关的第一封公开信

“无证办园难治理”揭秘

 

阆中市河溪区扶农金枝垭,十多年前就有一所证件齐全`遵纪守法`深受群众欢迎的幼儿园。2001年,距该园不到50米处又出现了一所无名无证的黑幼儿园。该园举办者以制造谣言.颠倒是非.请客送礼.对幼儿家长软硬兼施等手段非法招生。两园高音喇叭相互干扰,严重影响幼儿正常活动。

 

六年多来,笔者口头.书面,多次向区教办.市文教局举报,但均以不予答复或“工作忙”为借口而不予理睬。这是为什么?

 

目前真相大白了!原来文教部门个别官吏为不可告人的私欲,与无证办园举办者暗地勾勾搭搭(有证据);还有的文教官吏早就钱迷心窍,有不可告人的苦衷___拿了人家的手软,吃了人家的口软.不得不给黑幼儿园有所回报___不然又是为什么?为何有法不依?

 

为认真落实依法治教,规范民办教育,笔者请求教育行政机关:1,立即查处有法不依而假公营私的官吏.2,向老百姓宣传教育法规.3,及时取缔黑幼儿园.

 

笔者的确被袖手旁观鸬蚌相争的官吏忽悠六年多了!所以试图借助网络寻求教育机关及社会各界清官贤人主持公道.

 

    致谢!

 

                                                                                                                                                                          燕山

 

 

 

                                                                                     2007-5-13

发表于 2007-5-1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此帖转至阆中教育局,请等待.........

楼主也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那所幼儿园是无证开办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5-1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事的最新进展:

    上级部门派了三个领导专门找当事人谈此事。其意是要取缔有证办学的幼儿园,扶正无证办学的幼儿园。

    寻求帮助!!!!!!!!!!!!!!!

    请与QQ:779667840联系!!!!

发表于 2007-5-1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阆中市教育局的回复,也请两位赶快行动起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好好的办学,以和为贵!

发表于 2007-5-14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市文化教育局关于河溪扶农金枝垭村无证办园情况调查的报告

四川新闻网站:

收到你站发来的调查后,我局立即组织专人到河溪扶农金枝垭村、河溪扶农中心校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河溪扶农金枝垭村现办两所民办幼儿园,一所是公民罗光芳(幼师函结业)租用民房举办的“金枝垭村私立细儿园”,现有幼儿12人;一所是公民徐雪梅(阆中幼师毕业)租用村委会的办公室举办的“金枝垭村村立幼儿园”,现有幼儿17人。

1993年秋,罗光芳之夫王德全(现扶农乡中心校退休教师)调入该村小学任教,罗光芳便利用村委会的一间空房办幼儿班,后因房屋撤除,随即罗光芳在距新建村委会100米处租用一间民房办幼儿园。在当时“先发展后规范”的民办教育指导思想下,文教局为罗光芳颁发了办学许可证,要求她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如今,原本只有30多平方米的教室,现又从中一隔为二,一半用作教师寝室、保管室、厨房(放有液化气罐和锅灶)、一半用作教室。

2001年,河溪扶农金枝垭村在“普九”的浪潮中,全村老百姓均集资70元,重新修建了村小学、村委会,同时以村委会的名义创办了金枝垭村幼儿园,并聘请了阆中幼师专业毕业生徐雪梅担任教师,2003年村小撤除并到中心校后,村委会决定将房屋出租给徐雪梅继续办幼儿园,是符合省教厅“利用闲置校舍,创办幼儿园”要求的,也是合乎该村村民民意的,文教局尚未颁证,是因两园距离太近,布局不合理。

经调查,所反映的其他问题不实。

处理意见:责令罗光芳所办的金枝垭村幼儿园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基本的办园条件,则停止办学。要求徐雪梅所办的金枝垭村村立幼儿园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河溪扶农中心校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阆中市文化教育局(公章)
                       2007年5月11日

发表于 2007-5-14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收到阆中市教育局的回复,详情如下:

发表于 2007-5-17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em40][em22][em22][em22]

发表于 2007-5-1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像肯定了举报信所举报的关键事实,但么有处理意见?【6年没有办学许可证明!】

为什么回复中总是一味强调甚至暗示已经有办学许可证的前一个幼儿园不适合办学,反而处处维护后一个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对于‘6年无证办学’的事实,为何没有追究,反而处处袒护?【注意:村委会把房子租给徐春梅同志无证办学,这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哦!】

还有:既然两校相距才80米,为什么不把后来的学校合并到前一个学校?既然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硬件条件需要改善,为何不把房子租给他们?反而租给黑户幼儿园?

举报信涉及到的其他事情,虽然说很难查证,但从常理看,完全有可能。建议好好调查一下徐春梅和村委官员的关系!

我的建议:两校合并才对!加起来30个娃娃都不到,还办两个学校,开玩笑三!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殊对比:

A、罗光芳的私立幼儿园从1993年开始,多次接受过上级领导的指导;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所表演的节目还得过奖;且罗光芳本人多次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幼儿聪明活泼,家长放心满意。

B、徐雪梅的幼儿园从2001年办开始,从未接受过上级领导的指导;每年六一儿童节也从未参加过上级组织的表演,因为她所教的幼儿表演的节目从未得过奖。且徐雪梅本人也未得到过村小的批准参加业务培训和指导。幼儿无表演能力,活动性、认知力差。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阆中市文教局说:“2003年至今……文教局尚未颁证,两园距离太近,布局不合理。”

1、请问既然因为布局不合理,到现在都还未颁证。那她不是属于无证办学?

2、无证办学,但是村委会还大力支持徐雪梅办学,是不是因为徐雪梅租用了村委会的办公室???如若不是,为何村委会还支持一个无证办学长达几年的无证幼儿园办学???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22001年里,“聘请徐雪梅担任教师”,既然该幼儿园属于无证办学,那还有什么资格谈聘请?这是属于违章、违法,应该追究其责任。(此时,徐雪梅刚从幼师毕业,未找到工作,还是她本人找到罗光芳夫妇帮忙找工作做。因为此时罗光芳之夫王德全老师已经在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所以还大力的帮助她呢。)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阆中市文教局的回复有几点不明之处:

第一、阆中市文教局说:“2001年……以村委会的名义创办了金枝垭村幼儿园,并聘请了阆中幼师专业毕业生徐雪梅担任教师”对于此有两点不明:

12001年,文教局并未给此幼儿园办证,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她就是没证。这个算不算是:无证办学?你们对无证办学的态度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提出几点处理意见,供参考:

1、应及时取缔无证幼儿园,因为罗光芳的幼儿园存在在先有证,徐雪梅的幼儿园是后租用办立且无证,不管徐雪梅租用村委会的房屋作何用,就不应该再在那个地方办幼儿园。且她租房的钱也不能少给村委会一分钱。

2、罗光芳的幼儿园现在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整改,那么请上级多给她一些时间和指导,相信以她对幼教事业的热爱,对村民的热爱,一定会对完成整改,而且对该村的幼教事业忠心不二。

3、对于徐雪梅的去向,既然扶农乡中心小学负责对她进行指导,那么完全可以将她纳入扶农乡中心小学的幼儿园进行指导。因为她在村里是无证办学,得不到任何单位的指导,对她教的幼儿来讲是害了祖国的未来;对她本人来讲,到中心小学学习业务知识,对她以后从事幼教事业来讲也是好事。

谢谢关注此事的热心群众!谢谢给予答复的领导!谢谢野笏!谢谢给予明确的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文教局的想法是不是:先停办罗光芳的有证幼儿园,然后将徐雪梅的黑幼儿园扶正!

阆中市文教局的发言人:2001年开始就办的黑幼儿园为何到2007年都还不取缔,闹到现在还要将有证幼儿园说不合规则。要停办。

告诉所有热心关注此事的人们:罗光芳的私立幼儿园是按照乡小学办的幼儿园规模办的。如果说罗光芳的私立幼儿园不合规则,那么请问阆中市文教局的领导,是否是乡小学的幼儿园也不合规则。

强烈关注此事!!!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1 请阆中市文教局回复:至今未给徐雪梅办的幼儿园发证,那她办的幼儿园是不是属于无证办学?为何从2001年到现在6年时间里都没有取缔!!!

 楼主| 发表于 2007-5-17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罗光芳之夫王德全同志,前日已同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谈话。村委会负责人证实:村委会并没有办幼儿园,只是将村委会的办公室租给了徐雪梅使用。阆中市文教局所指的村立幼儿园是属于徐雪梅私人办学的。且并没有给村上交纳一分钱的办学费。
发表于 2007-5-18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一下阆中市文教局所谓的情况调查报告,其中有几个疑问想问一下各位领导   1、调查报告中"以村委会的名义创办了金枝垭村幼儿园,并聘请了阆中幼师专业毕业生徐雪梅担任教师"但处理意见中又出现"徐雪梅所办金枝垭村村立幼儿园".这两者不是自相矛盾吗?教育局的领导,你们做何解释?

2、报告中“利用闲置校舍创办幼儿园",各位领导.村委会的活动用房属于"校舍" 吗?

3、既然各位领导已经承认徐雪梅所办的幼儿园是无证办学,那么6年了为什么没有取缔呢?是没有人反映呢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4、作为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6年了,你们关心过当地的孩子的教育吗?他们在一个无证的黑幼儿园、一个毫无教学经验、一个无任何安全保障的幼儿园里能学到了什么知识?

5、至于报告中所说的"合乎该村村民民意的"这局话太不现实了,请问各位领导,你们愿意把你们的子女送到一个无证的黑幼儿园、一个毫无教学经验、一个无任何安全保障的幼儿园里吗?难道村民们愿意吗?合乎民意吗?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呢??

6、作为当地的教育部门,旨在发展当地的教育,在徐所办的幼儿园里上过学的孩子现在在乡中心校上小学,没有一个领过奖,而在罗所办的幼儿圆里上过学的不管是文化课还是文艺节目上现在有很多都领过奖,而且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得到了乡中心校领导和老师的好评.就从教学质量上来说,也应该发展优秀的呀!

发表于 2007-5-2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教局发言人在《调查报告》中恶意背离事实:

1,“……后因房屋拆除,随即罗光芳在距新建村委会100米处租用一间民房办幼儿园”。这样说来,是先修了村委会,罗光芳才距村委会100米处租房办园。恰恰相反!罗光芳租民房办园是1997年(颁证日期为证),而新村委会是2001年才修的。不容混淆的事实,两园相距太近文教局发言人(李万元科长)为何撒谎!

,并非罗光芳造成的。并且,当时罗光芳租民房办园并非李科长所说的“一间”,而是五间(包括厨房,厕所)。这些数据,每年年报都交到了文教局的。

2,黑幼儿园就是黑幼儿园,该村村支部书记都不承认是村办的。李发《调查报告》的当晚,我再次询问了村支书,他肯定地说:“徐雪梅的幼儿园不是村办的”。并且强调说:“我向他们(指李科长一行)当面说清楚了的,不是村办的”。而李科长则左一个“徐雪梅的村立幼儿园”,右一个“徐雪梅的村立幼儿园”。这与事实不符!确切地说:李科长知道,村立幼儿园`乡小学挂靠管理的幼儿园都是合法的,可以不办证。这样就可以否定该徐无证办园。

3,“要求徐雪梅……自觉接受……扶农中心校的行政管理……”,而扶农中心校从来就不承认徐的黑幼儿园合法合理,并拒绝挂靠管理(有证据)。现在,李科长代表(?)文教局行政命令扶农中心校助长无证办学,李在“依法治教”吗?这是否算滥用职权?

不出所料:“无证办学难治理”的主要根源就在于文教部门内部个别官吏(如李万元科长)假公营私所致!

 

王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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