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载40余箱烟花爆竹进入闹市区
“流动炸弹”被交警查扣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烟火爆竹也逐渐进入销售旺季。为了节约运输成本,一些不法分子竟直接采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这类危险物质。昨(22)日,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东风面包车在德胜西路与城河北巷交界处被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拦下。经查,该车上竟装有43件烟花爆竹,俨然是一个“流动炸弹”。
面包车违反禁令标志被拦下
昨日上午10点半,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德胜西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为川J56352的面包车从城河北巷使出后左转,而该路口禁止车辆左转。于是,民警立即将该面包车拦下。
当司机摇下车窗后,民警发现车内装有印有烟花爆竹的纸箱,车内的座位已经“不翼而飞”。由于车辆存在擅自改变车身内部结构的情况,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并对车内运输物品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面包车狭小的空间里竟然装满了烟花爆竹。根据规定,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运输应由符合一级车况标准的厢式货车,同时须配备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在押人员,该车存在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
一查查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随后,交警部门立即将该情况反映给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于查处地点位于闹市区,为避免车辆发生意外,交警部门与治安支队执法人员将车辆开到了空旷地方,并通知专业车辆与人员前来转运。
经过点算,工作人员共从车内搬下了43箱烟花爆竹。据驾驶员魏某讲述,他是专门给烟花爆竹厂运送货物的,眼下正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厂里的专业运输车辆不够用,便想到了将面包车的座位拆了来运货。交警部门将魏某的车辆予以扣留,随后将案件移交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处理。
非法运输危险品将被拘
治安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据了解,运输烟花爆竹,首先必须要到目的地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凭证到厂家购买。其次,须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
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日交警在全市查处多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任何私自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确保社会秩序的安全、祥和、稳定,请自觉做到不私自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按照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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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司机被拘留10天
1月17日,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开善东路一号路口开展“两保”专项整治时,挡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经查,该车违法运载鞭炮35件。随后,该案件被移交市治安支队处理。司机罗某被处以10天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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