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军人着装不正规。
第二节礼服 第九十一条军官参加下列活动,应当着军官礼服: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总部组织的建党、建军、国庆等重大纪念、庆典活动;
(二)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三)授予军旗仪式。
第九十二条军官参加下列活动,可以着军官礼服:
(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大会;
(二)全国、全军英雄模范表彰大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
(四)军区级以下团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庆功表彰大会、重大纪念活动;
(五)外事活动。
2人以上参加前款规定的同一活动,应当统一着装。
军官结婚举办仪式、与家人合影,可以着军官礼服。
第九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官兵执行仪仗司礼任务时,应当着仪仗队礼宾服。总部组织的外事活动的礼兵,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重大迎外任务的礼兵,总参谋部确定的执行其他重要礼仪任务的礼兵,可以着仪仗队礼宾服。
个人的看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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