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4)日,我市公布《绵阳市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从今年国庆节开始正式实施。在今年国庆8天大假中,小型车辆在我市所有收费公路都将免费通行。 《实施细则》规定,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全市所有收费公路收费站。
《实施细则》规定,收费管理单位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车道进行全面排查,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免费车辆专用通道,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收费公路管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各收费站要增派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对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标识牌,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
《实施细则》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假期结束后,收费管理机构要迅速恢复正常的收费秩序,严格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正常收费恢复期间,将对恶意冲岗逃费、损坏收费设施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维护良好的收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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