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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新政安置还房问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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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查处一小部分问题房公告,今天看见有一群人上街游行了。但具体情况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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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街游行”?

发表于 2012-7-1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图无真相

发表于 2012-7-14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城笑笑生 发表于 2012-7-14 16: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图无真相

政府的腐败,还镇压百姓

发表于 2012-7-1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粗大事了,    这个帖子要遭和谐。      

发表于 2012-7-14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0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13: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开始在五星花园,后移到老转盘。但听说县委书记马上赶回,好象得到平息。其实听说里面问题很大,单公告就有个别人被查出五六百平。算算按最低3600一平,多少了?都是和工作的搞出来的,这个数再乘2什么概念,国家多大损失!不说还有一些特别的查不到的了。千万别和谐,电视上看的,绝不敢添油加醋。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13: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1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工作人的腐败+小农的贪婪=今天被暗中平息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7-16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安置都搞了这么多年了,但是一部分人还是利令智昏,官商勾结,一些部门乱作为,导致今天结果!
支持县委政府严肃追究这些人的责任!社会风气的好坏,往往就是政府部门一些人带坏的,这些人为了自身利益,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过去说有的人还房有10-20套,一还一那就是太老实了,这些都不是空穴来风!
应当严厉查处!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7-16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7-1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7-16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发图的,上猫眼啊!

发表于 2012-7-18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下沉, 要不得哦

发表于 2012-7-2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
  还我土地 还我房子

  在朱德,朱老总的故乡(四川省、仪陇县、新县城)有一群面临流浪而居无定所得 基层百姓,再此借助网络向全国人民及各级政府发出强烈呼吁!
  希望各级政府给予一些重视和关怀,及社会各界给予我们这群无助的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公道的观点,像如此背离国家中央领导及国务院的精神,任意剥夺国家赋予老百姓的 基本权利和利益的一个基层政府,这样的政府还像是一个人民的 政府吗,这样的领导还像是一个基层百姓的父母官吗,他们把人民赋予给他们的权利不为社会和人民谋福利而是用来任意恐吓、欺诈老百姓….!
  大约在2008年政府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名义,由时任县长带领各相关部门吧老百姓原居住的房屋和赖以生存的土地,在多次的协商与承诺,在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失的基础上还答应给予各方面的优惠,老百姓为了支持家乡城市的建设和地方的发展以及对政府的信任,积极的配合政府的工作,协议签订了拆迁与安置的相关细则。
  在当时土地占用赔偿时本应按2002年仪陇土地法执行(即:耕地5.6万元/亩,非耕地3.5万元/亩),而政府却以欺满的手段按1998年耕地2.1万元/亩,非耕地1.7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这难道说不是政府欺骗老百姓吗?
  在政府派出代表人员和房管局工作人员来我们原房屋确认了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房屋的合法性有效性,并确权出具了审核通知书,接着派遣拆迁工作人员和被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同时开具安置号。并由地方政府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在所有手续完善合法后,拆迁人员就实施了正常拆迁(一切合法手续我们依然保存至今)。从拆迁到现在已经4年了,对当时的协议承诺保证18个月还房,政府却一直没有守信的解决和安置,而现在该拆除的 房屋已全部拆除、该征收的土地也已全部征收、该安置修建的房屋也全部建好而政府却忽然变卦找出各种理由来推翻我们当初的协议,说我们的房子产权有问题、面积有问题等等。又安排各相关执法部门予以重新核查,可现在房屋已经被政府全部拆了而且又过去几年了,他们忽然不认可当初的拆迁时所审核的面积合法性真实性。而以诈、吓哄的手段超长时间的轮流盘查、诱问、恐吓纯朴的老百姓,他们非要老百姓承认按地方政府的现定法律法规,还要我们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内容是不管你实际有多少面积一律按35平米/每人计算,而多出的面积不管什么理由全部按非法搭建处理(试问:“有很多老房子还是建于解放的,拆迁调查时就有那么多,难道这些也是非法搭建吗?”)而现在处理超出面积的办法是按每平米500元的劳工成本价补偿给老百姓,(既然是非法搭建何来的补偿)。老百姓不服、拒签,他们就予以恐吓说要把我们移交到检察院、公安局予以法办,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有一个老人在他孩子们不在家的情况下作不了主,然后他们继续游说“你签吧,签了以后政府还会另拿50个平米作为无偿补偿,不签不仅就没有,还拿不到他们认定的非法搭建面积的补偿费(即:500/每平米)”要是你不签就算了,到时候自行负责,另还要把你移交到其他部门接着审理,还诱骗说其他人都签了,经过这么一吓便代替他的孩子们签订了现在的补充协议,并按下了手印,老人家会到家中把这情况告诉了家人老太太当时就气的昏倒了及个儿媳妇也变的慌乱无主,心想怎么办,原本应有的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就这样无端端的没有了,这不是活抢吗,房子土地没有了一大家人将来这么生存,老人想到由于自己一时的冲动和无知签下了那份被欺骗的协议差点寻了短见,他儿子们知道此事后立即从外地赶了回来欲找各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找回公道,而对方却不予理睬,气急之下一家人商定请求法律帮助,为我们这群蒙受财产和精神损失的老百姓讨回公道。
  另外还有一部分老百姓按照当时政府确定应赔偿的实际面积,挤出了一部分计划卖给亲朋好友,当时征求过政府工作人员他们回答说只要不超出应有的面积可以买卖,而且时任主管的县领导为此还专门开了一个补充会议。
  在大约三个月前,政府研究决定让拆迁户买卖的面积按1200元/每平米缴纳交易税,不管你交易的价格是多少全部以1200元/每平米缴纳(当时转卖的价格都在1000元左右),大家说这合理吗?而现今政府忽然反口却又不认可之前拆迁户的交易,而且交易了的面积政府按照500元/每平米直接结算给拆迁户同时产生的交易面积一律充公作废,这些作废的面积损失和给买房人的损失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注:(由于当时房价还处于低谷,拆迁户以最低廉的价格1000元/每平米转卖给别人,而现在房价波动过大,现当地平均价位已经上升到3000元/每平米)要是政府坚持按照新制定的政策执行,而原卖房人又坚持要现房,由于政府的临时反口,我们拆迁户该怎么办,拿什么给别人赔偿这中间这么大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现在买方要找拆迁户,拆迁户只能找政府,你们当初是怎么承诺的,你们当初代表政府所签订的协议和公证书难道可以这样无数次的随意篡改和推翻吗,难道我们之前所有签订的协议在你们眼中都只是张废纸吗,难道国家的法律只是用来管制基层百姓的吗?难道老百姓的利益和权利你们可以在脚下任意践踏吗………….?
  我们 愤怒了忍无可忍了,是你们这些所谓的领导逼使我们走上了维权的道路,聚众游行 拦路堵桥这些都不是我们的本意,我们的 目的就一个,希望政府各相关领导不能任意剥夺我们老百姓的那点微薄的财产,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愿这简单的诉说能唤起某些领导的良知和对基层老百姓的关爱。
  希望各位看客,网友看后能够转发,我代表仪陇最基层的老百姓在此向你们表示感谢了!!!!!!!!!!!!!!!!!!!!!!!!!!!!

发表于 2012-7-2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搬个县城,新政的拆建户,一家几套到几十套房产,富惨了
发表于 2012-8-8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这样子政府还是有错的

发表于 2012-8-14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ウ淡定Ж 发表于 2012-7-23 1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呼吁--------
  还我土地 还我房子

你好 我也是仪陇人 与你的情况差不多 的 想知道你最后的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12-8-1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呢???

发表于 2012-8-18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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