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气候炎热,对于市民来说,在大热天里最安逸的莫过于与水作伴了。但是连日来,本报多次接到市民反映“巴城没处游泳”的热线电话。与此同时,在大热天因下河游泳而不幸溺水身亡的消息传出,市民们反映:在三伏天里,愿意游泳的人会越来越多,但是下河游泳不安全,市内有没有可供游泳的场所,我们该到哪里去消夏? 目击:“天然游泳场”受市民青睐 痛痛快快地畅游了半个多小时,小李爬上岸,在河岸边草地上很舒坦的躺下。河的对面是一块巨大的“禁止游泳”标牌,但是在波光粼粼的清澈河水上,河面上人头攒动,嬉笑阵阵。——这是日前记者在巴河大佛寺附近河段看见的场面。 小李家住巴城小东门,他告诉记者,他午饭后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坐车赶到大佛寺。“水清,河面开阔,游泳感觉特别好。”对于对面“禁止游泳”的标牌,他并非视而不见:“大热天的管不了这么多了,现在想巴城附近找个地方安安逸逸的洗个澡已经很难了。以前我喜欢在中坝那一段河里游泳,但是这几年那一段河采砂有不少砂坑,淹死了不少人,不敢去了。” 就在说话的一会儿时间,陆续有人到了河边上,他们一到河边就迫不及待的脱去外衣直接“扑通、扑通”下了河。在傍晚7时左右,河里已满是游泳的人,带着孩子前来游泳的市民丁先生笑着告诉记者:“虽然河里人太多了,简直像煮饺子一样,但是大热天的,也只有这个地方最舒服了。”丁先生还告诉记者,他是专程带着孩子到这里来学习游泳的,“因为城里找不到可以游泳的地方。” “其实,大家都知道在河里洗澡很危险,但不去这些地方又去哪儿呢?大热天的还是游泳最安逸。但是眼下在市区找个合适的游泳场所真的非常难。”酷爱游泳的小李深有感触地说,他的话也引起了在场游泳的不少人的共鸣。市民黄先生说,城里真要是有游泳池或者室内游泳馆,虽然要花点门票钱,但是肯定大家都希望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毕竟在这样的“天然游泳场”游泳虽然不花钱,但是太危险了。 问题:“天然游泳场”频频酿悲剧 七月以来,巴城连续多日的持续高温天气,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民下河洗澡的欲望。7月29日下午,记者先后从巴城南坝到大佛寺河段进行了调查,记者发现在河里游泳的市民非常多。在河里游泳,首当其冲的就是安全问题。 近年以来,巴城周围因为下河洗澡而发生溺水身亡的悲剧不胜枚举。就拿最近三年来说,2004年6月26日一天就先后发生三起因下河洗澡而溺亡的悲剧,5名少年不幸夭折。当日中午12时40分,几位城内某学校初一年级学生放学后到巴河春蕾小学段洗澡,造成其中两人被淹死的惨剧;当天下午4时40分许,该河段再淹死两位下河游泳的少年;还是当日下午5时许,巴河枣林段一在校学生下河游泳时溺水而亡。2005年8月中旬,一少年在江北麻柳湾河段溺亡。2005年9月10中午,一位男孩在和家长前往中坝农家乐游玩时,因在河边玩水不幸掉入河道砂坑溺亡…… 据一位在巴河摆渡船的大爷告诉记者,每年这河里都要淹死人,有时一年几个,有时一年十几个,都是下河洗澡的。很多都是几岁、十几岁的小娃娃。“太可惜了啊。”大爷感叹着。大爷还告诉记者,往年虽然下河洗澡的人多,但是那时淹死人的事情很少发生。因为那时巴河的水清澈见底,吊桥下边是个大石坝,水深水浅看得见。“不像现在,河里又不见底,下边还尽是砂坑,洗澡当然要出事。”另一位撑船的大妈则告诉记者:“城里又没得洗澡的地方,大家都下河来洗澡咋个不出问题嘛。” 正在南坝下游河段教孩子游泳的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南坝,一到夏天,这一段河就成了他们消暑纳凉的好地方,“到了晚上,游泳的人会更多。”提及安全,周先生不以为然,“熟悉,也就不怕了。” 同样来自南坝的乔先生则谨慎得多。“这里淹死过不少人,我每次来游泳都在河边,不敢往里去。”乔先生感叹道,自己也不想来这里游,因为安全得不到保障;但城内找不到一个游泳场所。“没办法,只好冒险到河里游。” 尴尬:巴城游泳场所严重缺乏 市民频频下河洗澡的背后是巴城游泳场所的缺乏。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如果真的要数数巴城的游泳场所,那可一根指头就数完了。以前全市只有荧屏花园有一个游泳馆,但是近年很少开放,根本满足不了市民需要。除此之外,巴城还有几家浴池,但是好像和游泳没有太大的关系。对于巴城游泳场所紧缺的情况,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 为什么巴城游泳池这么少?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开低价位的游泳场不赚钱。他告诉记者,从各地的经验和巴中的实际看,巴中只是合适开低价位的大众游泳馆。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定价是每场5元左右,属于大众化的价格。那么开办一个一般的游泳池需要投入几十万元,每年开放6、7、8月三个月,平均每天200人次游泳,三个月下来,总收入也就几万元。除掉成本,利润少得可怜,如果把成本算在内,这个生意根本就是亏生意。这位曾经计划在巴城开游泳池的人士说:“不少商家知道巴中缺游泳池,但是做生意要讲究利润,不会因为你想游泳就给你开。除此之外还有繁琐的手续。记者了解到,开办游泳池需要取得体育部门颁发的“开办许可证”、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以及公安部门“治安许可证”。记者采访了不少商家中大部分因为怕麻烦而不愿开办游泳池。 也有不少市民认为,游泳算是一项群众体育运动,有公益的成分在里面,不能单纯地定义为一种休闲消费方式,政府就应该投入资金,兴建游泳场馆,让老百姓都有地方游泳,游得起泳。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对于游泳的性质界定问题,有关部门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采访中,也有市民对于巴城缺乏游泳场所提出了现实的解决办法: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在巴河的适当位置开办露天的游泳池。有专人管理,也可以售票。票价低廉一些,市民既能游泳,也在保安员的保护下没有了危险,不是两全其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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