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回忆:2010年,位于游仙区桑林坝“东原香屿”开发商发布新闻发布会承诺:“为方便业主出行,公司将投资3500万修桥一座跨江大桥,2012年通车”并将“若不修桥可无条件退房”写进补充协议。然而时隔两年,交房迫在眉睫,业主们等来的不是大桥通车,而是“大桥方案还在论证阶段,最后一期修建结束前大桥通车(预计8-10年)。”绵阳电视台新闻以《说好的大桥呢》进行了系列报道。 东原香屿大桥是东原地产承诺全资修建的方便业主出行和完善绵阳交通的横跨涪江的一座跨江大桥。绵阳晚报、搜房网以及绵阳灾后重建网都进行了报道,那么,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来自重庆的自称“上市公司“的开发商是如何忽悠购房,又是如何对待业主?这是房产纠纷,也是广告欺诈,更是一个外地开发商在榨取地震灾区人民的血汗之后的龌龊嘴脸的展现:
(一)虚假宣传,诚信丢尽。绵阳市规划局仅复函“原则同意修建大桥,需论证详细方案然后报规划委员会审核”,东原则大肆宣扬“热烈祝贺跨江大桥获规划委员会通过”;广告宣传“迪拜世界岛,香屿岛世界”,在其以高贵自居之后时隔数日,东原项目已被该公司负责人比喻为“白菜”。
(二)东躲西藏,逃避责任。业主曾数次到售楼部询问何时修桥,东原负责人均避而不见;相关部门组织调解,其也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接受《绵阳新报》采访;《搜房网》预约采访,其负责人在逃避两天后,面对媒体仍闪烁其辞、百般辩解,对其新闻发布会却只字未提。
(三)推脱责任,手段用尽。为逃避曾向业主承诺过2011年3月通车就交房、2012年底通车的责任,不顾违法劳动合同法,一夜之间强制解聘全体置业顾问,至今拖欠顾问工资二十余万元。
(四)敷衍搪塞,蒙混过关。关于大桥,东原的承诺是“来买我的房子吧,2011年1月动工;4月动工;汛期后动工;10月动工;年底动工;春节前动工;春节后动工可能性比较大;最后一期修建完前桥通车,否则可退房。”请问房子入住后十年,如何退房,我们入住“孤岛”后交通问题如何解决?
(五)补充协议,版本无数。东原负责人的发言从“承诺修桥”到“配合政府修桥”;补充协议从“2012年通车”到“最后一期建设完前修建”,多个版本的“承诺”和“协议”让业主已经彻底对东原失去了最后的耐心。
(六)擅自更改规划,损害业主利益。东原与一批业主签订协议“我公司拟从小区修建一座跨江大桥到五一广场”,后又擅自更改规划,给业主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业主看中的是桥能连接五一广场,且补充协议也明确了这一点,既然东原违约在先,为何业主不能要求退房?
(七)勾结黑恶势力,威胁伤害业主。无赖东原地产为激化矛盾,在业主到售楼部质问大桥何时修建时,安排工作人员“假摔、假晕”,安排黑社会势力在售楼部“站岗”,威胁和恐吓善良弱小的业主,一名业主被打伤,其行为令人发指。 慈祥而又英明温家宝总理说过“任何开发商都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誓问东原地产的道德底线在哪里?东原地产自称为“上市公司”(虚假宣传),那上市公司的责任感又在何?绵阳人民灾后重建需要的是一个大度、诚信的企业,难道东原地产就是这样灾后重建“家园”的吗?3月15日这一天,我们的合法、自愿的团结起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让全国消费者引以为戒,同时也渴望伟大和正确的各级政府关注民生,让东原地产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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