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大笔保险金。在遗产分配问题上,儿子与继父协商无果,儿子一怒之下将继父告上法庭。2月12日,记者从蓬安县人民法院获悉,在法官的悉心劝解下,一对曾经“水火不相容”的父子,终于在庭下握手言和。 一桩遗产引发诉讼
家住蓬安县的邓静与刘平,是一对“半路”夫妻。婚后不到一年,两人发生口角,邓静服毒自杀,留下一纸遗书,表明婚前财产两套房屋分别由姐姐邓君和儿子郑常继承,另有保险金50000元也由儿子郑常继承。
邓静的后事处理好后,郑常找到继父刘平,要求他配合解决房屋产权变更事宜,但刘平不理不睬。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郑常一怒之下将继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按母亲的遗嘱分割相关遗产。
2011年11月13日,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遗嘱有效,邓静婚前个人财产位于城中市场房屋一套及保险金50000元,按遗嘱由郑常继承。
父子关系势如水火
在庭审阶段,郑常和刘平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刘平认为自己未能继承到妻子邓静的任何财产,在处理邓静后事时又支付了1万多元费用,现在儿子急着分割财产,让他心里很“不平衡”。而郑常则认为,是刘平的过错,才导致母亲自杀身亡,故一直不能释怀。
案情审理几经辗转,父子关系势如水火。如何既顾及亲情,又让当事双方都能满意地接受判决结果,成为法官颇为头痛的难题。
真情交流打动父子
考虑到判决后两父子的关系可能进一步恶化,甚至走向决裂,办案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回访。
“既然是父与子的关系,亲人之间就没有不能协商的事。”主审法官对案件再三梳理后决定,从亲情上“做文章”,只有解开两人心里的“疙瘩”,才能让父子关系不至于破裂。针对当事双方思想上都“想不通”的实际,办案法官分别找来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以修复这对“父子冤家”之间的亲情。
对于郑常,法官劝导他:“父母养育之恩大如天,有什么不能谅解?”
对于刘平,法官开导他:“儿子就是最大的财富,亲情比什么都珍贵!”
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促膝谈心,真情交流,劝导两人以亲情为重,以和睦相处为重,相互体谅。在法官的再三劝导下,两人终于解开了心里的“疙瘩”。郑常表示愿意支付母亲的部分丧葬费用,并承担母亲与继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共同债务,以后与继父好好相处。刘平也当场表示,珍惜与儿子的亲情关系,服从法院的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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