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县城的二中高一的一名女学生死了。
是在南门外的沱江河淹死的。
不是失足落水,也不是被人推下河去,是她自己走下去的。
是自杀。
自杀的原因很简单;
她上课用手机被老师发现,老师收缴了她的手机并令其检讨甚至退学。
手机里藏有文字,文字里有情窦初开的少女不愿人知的秘密。
于是,女孩吓坏了。因而愚蠢地选择了用死亡来逃避学校对她的惩罚和甴此带来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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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轨迹像流星,在17岁这年戛然而止。
女学生死了。
死在春天,死在花开的季节,死在老师认真负责的关爱,死在朗朗光天。
她是在众多同类目光的注视中,一步一步走向绝望的深渊,走向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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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清澈温柔,奔流不息的沱冮河里又多了一个无知而可怜的冤魂。
以上或是道路之口,坊间传闻,不足为凭,更非呈堂证供。
更或是我臆想杜撰的文学故事,仅作各位看官酒后茶余一谈资耳。
事情或许如此,事情但愿如此,可惜,事情并非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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