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被逼下跪的真相
我叫陈继,是残疾人陈敬德的儿子。刚刚有朋友打电话来咨询家父下跪一事,说营山县人民法院不仅在营山论坛作出了“解释”,还欲要追问发帖人的责任。这很好。
作为当事人的儿子,我不敢说自己毫无偏颇,更不敢类似于营山人民法院一再申明的“十分公正”,我只想讲出事实真相:
我的父亲自幼残疾,没上过学,没有经济来源,或许正是因为他很可怜,我一出生,就受到了爷爷陈邦喜、奶奶高素清掌上明珠般的疼爱(老街坊都可作证)。和40年代出生的几乎所有的人一样,我父亲的兄弟姐妹比较多,共有5人。据我姐姐讲,80年代初期,一到过年,家里总是十分热闹:姑姑陈德芳会从遂宁回来,姑姑陈君会从合肥回来,有时候远在贵州石油队工作的大伯陈智勇也会回来,姑姑陈玉华本就是在营山的,因此,一到过年,一大家子总是会欢聚在我家105个平方的老房子里开怀畅饮。尽管当时的老房子下雨时漏雨,但总体而言,相处是非常开心的。
这样的欢乐气氛一直持续到1994年婆婆高素清离世(爷爷陈邦喜于1987年去世了)。从此后,家里人陷入了无休无止的房产纠纷。
奶奶离开人世后三个月左右,大妈何桂芳开始从贵州来要房产(大伯陈智勇于1988年去世)。1994年营山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家老房子前半部分三间房归我父亲陈敬德所有,后房两间归大伯陈智勇的遗孀何桂芳、儿子陈波、女儿陈燕所有。此时,几位姑姑及我父亲认为,大伯陈智勇去世后,何桂芳、陈波、陈燕几乎没回过家,就奶奶死时回来过一次,平日没有对奶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于是提出上诉。但南充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了营山人民法院的判决,将老房子临街前三间判给了我父亲,后房两间判给了何桂芳、陈波、陈燕共有。
其间的过程非常复杂,因为有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回复,这里不再赘述。
1999年时,营山开始了旧城改造。我父亲所分得前面三间房子,共计89平方被拆迁办认定为营业用房,何桂芳、陈波、陈燕所有的后房两间,共计28平方,被拆迁办认定为住房。——这是有当年拆迁办的拆迁协议,以及拆迁方的证人证言为可以做证的。也因为有这些证据的支持,2008年时,南充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陈波、陈燕在陈敬德拆迁后的门市中享有5.13个平方米;陈敬德的老房面积为89个平方,现在的门市只有71个平方,未超出他所应该拥有的换房面积。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非常滑稽的一幕:截止目前,营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发出裁定,要求我父亲陈敬德将门市分给陈波、陈燕一半(大妈何桂芳已去世),然后在不断的裁定申述中,营山县人民法院又不断的撤销自己的裁定,目前为止,同一个内容的裁定,撤销大概有10余次之多了。
刚刚看了营山县人民法院所谓的回复,我不得不承认营山县人民法院里的“文字高手”的确不少,但水平又的确不怎么样。
1、 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回复中,始终没有正式回复出,明明终审判决判定的陈波、
陈燕只有5.13个平方,怎么会被执行成71个平方?请问营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到底是依照判决执行,还是凭其他什么执行?
2、 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回复中,始终没有提及刚刚发生在2011年4月份的一份裁
定。既然法院阐述了“真相”,那么,不妨请自觉坦荡无比的营山人民法院将刚刚撤销的那份4月份的裁定一并发出。
众位网友可能不知道,在那份裁定中,居然出现了“挂名审判”。有位法官在4分月份的裁定里面,居然“被名字”。当陈敬德询问那位法院的法官后才得知,裁定书居然不是他发出的,也就是说,他的名字被另外的人使用在了裁定书上!这里再次给你们留点面子,不点名,说是谁在不是合议庭人员的情况下,居然主持了那次裁定。(按法律程序,不是合议庭的成员,是不能参与裁定的,那位“被名字”,根本就不是合议庭成员)。那份裁定的内容是什么呢?与这次裁定一模一样,都是要求陈敬德必须将自己的门市以520元/平方米,卖与陈波。嘿,520元一平方米在大北街买门市,的确够便宜的。
3、 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回复中,提到了何桂芳、陈波、陈燕不知道营山旧城改造的事——但是,在回复中,营山人民法院却又一直表明何桂芳、陈波、陈燕自从1994年开始就不断在主张权力,那么请问营山县人民法院,既然是94年就一直在主张权力,他们会不知道1999年营山在旧城改造么?难道他们主张权力不需要回营山?打个电话通知一下你们中的某人就能做到主张权力?
4、 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回复中,提到了陈敬德污蔑陈波要他喊爸爸的事。在2010年的庭审中,陈波叫陈敬德喊爸爸的庭审现场,就有你们此次裁定的某人在场,另外一个法官姓刘。面对我残疾父亲陈敬德边流泪边喊陈波“爸爸”的事实,想不到你们居然可以一口否认——但是你们可能疏忽了,也的确落伍,竟然不知道2010年的手机早就可以录像了。
5、 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回复中,申明了陈波在法院是没有亲戚的。但是,那个帖子中,已经清楚表明,陈波是在法庭外狂呼:“老子有亲戚在法院”等恶劣语言的。他怎么说,说的是不是事实,这不得而知。你们急躁什么?所谓清者自清,陈波到底有没有亲戚在法院,不是本案的关键,本案的关键,在于到底该不该依照判决执行?为什么你们的回复不触及本案的核心,而试图纠缠于旁枝末节呢?鱼目混珠?混淆视听的到底是谁?
“是”还是“不是”,就短短几个字,为什么你们要扯出从1994年到目前的所有判决的编号?——这里问下所有的网友,你们能搞清楚这么多的文件编号吗?如果你们搞不清楚那就对了——因为每次陈敬德去法院质问为什么不依判决执行,有些人,总会和扯到今天你吃饭没有,明天你去哪里玩,这些弯弯绕绕的问题!请问,作为残疾人的陈敬德,作为文盲的陈敬德,他能懂多少你们的绕过来绕过去的言辞?他只知道,按历年历次的判决,他在老房子里拥有89个平方的门市产权,如果按你们绕来绕去的说法,他的门市将不翼而飞了!他不去喊冤,他能去干什么?
6、陈敬德历来相信天下的人绝大多数是好心人,作为残疾人,陈敬德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去麻烦过政府。他是重度肢体残疾,有《残疾证》,但是至今他没有向政府申请过哪怕一分钱的残疾补助。并不是说陈敬德是什么道德无比高尚的人,而是陈敬德在生活中得到过不少好心人的帮助,他并不想去麻烦任何人。以前在老房子时,陈敬德经常留过路的人吃饭;就现在而言,营山有个大家都知道的“羊儿疯”(就是经常在街边一发病就惨叫的、大约50多岁的人,整天很邋遢的人)如果哪位网友有心,可以去问问这个人,他现在在营山时,常常在哪里吃饭?是在陈敬德家!是陈敬德经常给他饭吃。(现在的街坊都可以作证)
有些网友,不明真相,想知道真相,的确,我们大家都认为应该把真相说出来。然而,真相不是一大堆谁也看懂的文件编号,然后附加几句充满批判和试图堵上当事人嘴巴的话。真相就是事实。事实是谁也抹杀不了的。
有些刚刚注册的马甲上蹿下跳,在一个记者路见不平为一个残疾人发出的呐喊的帖子后面捏造事实(比如说陈敬德有4个门市,请问,这样的说法,有证据吗?如果没有,请不要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试图取得舆论基础)。大家都不是傻子,上网也上了这么多年了,一个人到底可以注册多少个ID,这不用我说。
当然,我也不敢断然认为,那几个重复一个意思,认为残疾人陈敬德是不要脸的人,就一定是某个当事人,但是,我父亲名言,就如营山县人民法院一样,将永远保留追究的权利。
至于营山县人民法院所说的公安机关正在追查相关责任人,这里可以明确地告诉天下所有人,我父亲年老体弱,今年已66岁,这个官司打了整整18年,打破了亲情,打破了常规,打破了他的人生底线,那个帖子就是他口述给一个过路的好心记者的。至于他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我想从他这么多年来,从来没去找过政府要过哪怕一分钱的残疾补助就可以看来,不用我多说。
他需要的是什么?是群众的关注,是围观。不是试图煽动群众跟着起哄。至于这个案子的到底该怎么判,判决早就生效了。如果一直是按判决执行,又怎么会有这些帖子呢?
这些帖子到底是在干什么?它是在述说一个残疾老人的无奈,他若真的那么不要脸,又岂能不去找政府要残疾补助?
18年啊,人生又有多少个18年?66岁的老人啊,66岁的老人应该享清福了吧。然而我父亲呢?在营山人民法院的历次执行中,事情不但得不到解决,现在居然还要承担“不要脸”的骂名——嘿,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很公平?
我父亲此时就在我旁边,他虽然懂不起什么才叫网络马甲,但他一直强调,将保留追究马甲背后那一两个试图污蔑他一生清誉的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