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大彬,四川宜宾高县云溪乡二合村支部书记,住高县云溪乡二河村三组。他在2010年多次盗砍国有林杉木达几十方,作为一名村干部带头盗砍国有林在群众中引起强烈的反响,群众反应极大。但至今他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罚。具体事实如下: 2010年9月21日白天,钟大彬在宜宾市高县鸡爪山国有森林(村民赵夕才房右侧后面100米左右)中盗砍杉木树40多株(直径约在15-20CM以上),检举人中有村民亲自看见:钟大彬请严具容(二河村三组村民)盗锯杉木,请赵夕才、罗文超、黄邦林、杨正华(四人均是二河村三组村民),用马运盗伐木材到公路上,请文华树用汽车在鸡爪山龙洞岩坡上特高压线脚下把盗伐木材运到钟大彬的家门口(已是当天晚上10点左右),我组村民罗文华可证实,盗伐的木材有40多根。 在2010年6月至8月期间,钟大彬伙同其兄弟钟大元(高县云溪乡二河村副村长)请村民熊开康等人在高县鸡爪山国有森林中盗伐杉木树约50余根,在凉风坳(当地小地名)用汽车运到新房村用于修村公所房屋五间。 在2010年上半年,钟大彬在鸡爪山龙洞岩国有森林中盗伐松树(每根直径均在20CM以上)。他请周家华用油锯锯的,请熊开康等人用五匹马运了一天,请方练和用三轮车运,后请文华树的川路货车运了一车因钟大彬知道有人在举报他,现已将这些木材锯、砍损毁为烧材,现在大部分被烧毁,剩下的还放在钟大彬的家中。 2010年9月25日左右,为了掩盖在国有林中盗伐杉木的目的,钟大彬就和其妻杨元芳在赵夕才的山林锯原来已经砍了很久的“老树桩”作为样桩。在锯“老树桩”时却被村民张德树亲眼看见。在高县来复镇林业公安人员2010年9月27日到钟大彬家查看之前,钟大彬早已得到消息把所盗窃的杉木和以前盗伐的松木等转移隐藏。当时,只有一名林业公安人员到场查看,只对钟大彬喊来的罗文超调查,且当着钟大彬的面进行调查,并有钟大彬代言的内容。但没有对参与、了解钟大彬盗伐林木真实情况的村民进行调查。所以其结果是不客观、不正确的。 在二河村村民的多次反应后,县林业局的林业公安才进行了再次调查,但每次调查都没有去找那些了解情况的村民,都是钟大彬的亲戚来接受调查,结果也不客观,不正确。 在2010年12月9日,钟大彬声称已经用钱摆平所有的事情,哪个都告不了他,这些话让村民们的愤怒达到了极限,多人要求集体上访检举揭发钟大彬的违法行为,最后去了七位代表到县林业局、县纪委、县政府上访,其中包括村民罗仕炳(电话18784690837)罗文昌(无电话),方兰彪(电话18780646180),罗文华(电话15983126977),黄为凯(电话13890926157),胡国其(电话15328805072),彭泽和(电话13795928080),这些人在县林业局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笔录并签字画押,而后又去了其它各级单位对钟大彬的违法行为进行彻底的揭露。 我们村民日盼夜盼处理结果能在云溪乡街道公示栏予以公布,警示那些还在盗砍国有林的人员,严肃法纪。但事情调查已经过去半年,至今钟大彬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制裁,逍遥法外,还挨家挨户的对检举人进行威胁、警告甚至扬言要报复。请问被检举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检举人的权利又如何来保护。 这样多次盗砍国家森林达几十方的村干部居然在群众屡次上访举报的情况下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处理,虽已立案却没有得到任何起诉,真是被检举人说的没有钱办不了的事情吗?请问法律的威严何在?国家财产任就凭盗窃嘛?盗贼仍然还可以继续做共产党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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