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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妇的艰难上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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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村妇的艰难上访路


四川省通江县胜利乡地处大巴山深处,这是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地方,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胜利乡马英台村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农村妇女王继英做梦也没想到她会离开村子走出去,而且越走越远,走到了北京!这一切都源于她的丈夫,源于离开她近二十年杳无音信的丈夫。她从乡村到县城,到巴中市,到成都再到北京,不是去找丈夫而是去伸冤,而伸冤的目的仅仅是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想要回本应拥有的土地种庄稼,想讨回被人毁坏的房子得以栖息。


看到这个普通的农家妇女,让人倍感心酸和同情,
42岁的年纪看上去像六十多岁,脸上的皱纹,弯曲的身子以及一说话就哆嗦的嘴唇,让人不敢相信她就是敢于到中纪委、国家信访局、各级政府讨说法的农村妇女。看到她被人拆毁的两间小木屋和被人砸得肢离体碎的家具,四周凌乱的场景让人心寒。邻居告诉记者现场都已经被收拾了,不然看着更惨。眼前一切让人震撼,一种发至内心深处的震撼!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如果不亲眼看到,真的想象不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一家人会出现这样“相煎何急”的场景。

丈夫离家十多年 杳无音信

1989年,王继英与胜利乡马英台村的伏正礼经人介绍后结婚了,伏正礼是养子,养父母没有生过孩子,除了他以外还收养了一个妹妹。一家人和和睦睦,相处得很融洽。第二年,王继英生下了女儿芝娜,小天使的降临,让一家人非常高兴。虽然农村的生活很苦,但夫妻俩很满足,养父母也按照当地农村的规矩,让他们另立门户分家了,除了土地外还分了两间小木屋。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随着村里年轻人越来越多的外出打工了,伏正礼内心也开始躁动了。1993年,孩子满三岁的时候,伏正礼告别了妻子和女儿外出打工去了。善良的王继英内心憧憬着丈夫外出挣钱,回来后改善现在的贫穷条件,挣钱送女儿上学。但奇怪的是,从丈夫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不但没收到过他寄一分钱,连信也没收到过。王继英急了,四处打听伏正礼的消息,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伏正礼没有消息,但日子还得要过啊,老人要照顾,孩子要抚养,王继英知道自己不能倒,必须坚强地支撑下去。

1993年到2000年,王继英除了忙农活以外,还到山里砍柴背到场镇上去卖,挣钱给老人买药,给孩子缴书学费。那时候,村里人都能看见瘦弱的王继英驮着小山一样的柴禾在山间小道上艰难的挪动着,人们除了叹息和同情以外,更多的是诅咒她那狠心的男人伏正礼。

边寻夫 边打工

2000年,丈夫已经出走七年没消息了,王继英的生活也越来越困难,王继英于是萌发了外出寻找丈夫和打工的念头。在与婆家和娘家的亲人商量以后,王继英将自己承包的土地,通过村社同意后转租给同社的何茂林,把女儿托付给孩子的舅舅,然后通过社长清点好自己家里的财产。揣着借来的路费走上了边打工、边寻夫的漫漫长路。

打工的日子里,王继英除了艰难地挣钱外,还不忘四处打听丈夫的消息,但伏正礼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一点消息。王继英开始绝望了,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希望女儿能通过读书走出这贫穷的大山。让王继英欣慰的是,每一次回家,懂事的女儿都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给她,最终女儿考上了大学,为了勤劳、伟大的母亲,女儿庄重的修改了自己的姓名,随母姓。虽然没有了伏正礼的消息,王继英没有忘记做儿媳的孝道,公公去世了,王继英披麻戴孝送老人上山,每次打工回来都会给婆婆拿钱。

2002年回家住了半年,为了送女儿读书。2003年王继英又再次出走务工,2004年11月王继英在路上行走时被一辆小客车撞伤,经上海市瑞金医院诊断:右侧趾骨粉粹性骨折和盆骨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半年,疗养一年,才勉强能行走,现已留下后遗症,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2008年8月回家,由于一直得不到伏正礼的消息,王继英正式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调查审理,于20097月24日缺席判决王继英和伏正礼离婚,长达20年的婚姻,苦苦等待十多年的感情终于画上了句号。

家毁讨说法 漫漫上访路

就在人们为苦难的王继英祝福的时候,20098月10日也就是判决离婚刚过半个月,王继英原婆家的堂弟和堂妹夫等人扬言,她已离婚不应再住在婆家,便以维修房屋为名,要强行拆掉王继英的两件小木屋,他们拿着木工用的大木锯开始强拆。在制止无力的情况下,王继英立即跑到距离居住地约250米的乡政府,请求乡党委书记邹凯派人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可是乡政府迟迟没派人去制止。等王继英把社长找来,眼前的场景让她悲痛欲绝,两间小木屋已被强行折毁,所有的家具以及炊餐用具全部被砸坏,现场一片狼藉。

王继英相信党和政府会为她主持公道。当她找到胜利乡党委书记邹凯时,可这位书记却以这是家事为由要他们自行处理。倔强的王继英不服气,又多次口头及书面要求乡政府就当年调整她家土地的事情以及这次房屋被强行拆掉的事情,一并处理。善良的王继英认为,我是农民我要靠土地生活,我虽然已经和伏正礼离婚,但是并没有宣布伏正礼死亡,因此财产并没有分割,房子还是我的,我和女儿要生活,政府却调走了我的土地,我和女儿要安身,房子却被人强拆了,而且拆房子的时候政府不派人制止,政府必须要处理这件事情。她向政府要求,要把土地调回给她,并且这些年的停耕还林的补偿费也要退还给她,房子被强拆的事情要求政府给予调解和处理,要对方给予赔偿。可是,胜利乡的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却没有答应这点小小的要求,而是要求她自己处理,致使肇事者逃亡外地,王继英明白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处理这件事情,必须要依靠政府才能解决,所以一直要求政府处理,但乡领导终于不耐烦了,便说:你不要再找我们,你有本事你就去告啊!王继英被激怒了,要告就告,于是她开始了漫漫的上访之路。一年来,她从县里到市里到省里再到北京,她走到哪里,在那里就会受到通江县住外办的强力阻止和威胁,受尽了曲折和磨难。她相信自己一定会找到伸冤的地方,她绝不会放弃!

为维权遭殴打 被刑拘

2010年9月3日下午,王继英又到胜利乡政府讨要说法。当天是星期五,乡干部们下班后急于回家,于是书记、乡长与几个乡干部一同租车回家,无人耐心处理王继英的事。王继英便步步紧跟着他们,要求搭乘他们的车一同到县城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这一举动让在场的乡党委书记、乡长等人很为难。在劝阻王继英无果的情况下,惹恼了开车的司机,认为王影响了他租车的生意,于是他便动手打王继英,拳脚相加,王继英当场倒在地上,呕吐不止。在场的乡干部便乘车扬长而去。王继英被随后闻讯赶来的亲人送到医院治疗,医院诊断王被打成轻微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11月9日,王继英被当地警方以解决问题为由带至通江县城,强行送至看守所刑事拘留5天。拘留理由是“扰乱秩序罪”。出看守所后,王继英觉得更冤,于是坚持继续上访。

在谈话中,记者感受到了王继英的倔强和坚强,记者关心她现在的处境和今后的打算。她说,她现在重新收获了一份爱情,离婚后,同乡的朱仕学和她走在了一起,他们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目前就住在朱仕学的家里。至于今后的打算,她说她一定要坚持下去,维权到底,虽然强行拆房的堂弟和堂妹夫已经全家外出了,但她一定要讨个说法,至于乡政府的处理方式和态度是否正确并不重要,因为她相信上级政府一定会还她一个公道!最后她纳闷地问了记者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胜利乡的党委书记一行人来京接上访者,他们游长城、逛故宫,情愿乘飞机往返北京,一年花近十万元接上访户返家,而不愿意将这些钱用于解决上访户的实质问题呢?二是她听说巴中市委有关领导就她的问题作了批示,要求胜利乡党委、政府调查处理这件事情,老百姓没有小事,小事也是大事可是,当地政府为什么却迟迟不解决呢?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传媒网 作者: 王仕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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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官难断家务事!

发表于 2010-11-2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当初应是不难解决的,可一再回避,夜长梦多,麻烦事就会接踵而来。基层政府应义不容辞的解决百姓“小事”。

发表于 2010-11-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要信法,不要信访,信访多半是耍赖的动作!仅凭个人主观臆断行事!要不得的!中国是法制社会,不是信访社会!

发表于 2010-11-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乡一级政府只办大事,不办小事,这样的事,当初应是不难解决的,可一再回避,夜长梦多,麻烦事就会接踵而来。基层政府应义不容辞的解决百姓“小事”。

发表于 2010-11-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无小事

发表于 2010-11-25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么可以看出这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家,得到这样的对待,令人悲愤和同情。

发表于 2010-11-2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这个似故事的真实事情,我感到心寒,为通江的她感到同情。为这样的政府官员感到莫大的耻辱和悲哀。通江哈,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10-1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党委书记、乡长还稳坐在位,不知县委领导的心理是什么感觉哦??坐在台上讲的,下来都忘了嘛???

发表于 2010-11-2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王继英事项得到了处理吗

发表于 2010-11-2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0-11-2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0-11-2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1-25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局应该介绍一下事件的真相,同情一下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10-11-2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传媒网 作者: 王仕恩)请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作报道。瞎写瞎起哄,是违背职业道德的!!!

发表于 2010-11-2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民的好官哦

发表于 2010-11-25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个村妇的艰难上访路》的情况说明
胜利乡马营台村六社村民王继英,女,42岁,初中文化,务农,家住胜利乡街道,现丈夫朱仕学有砖混结构两层(含负一层)三间200多平方米住房,全家5人,其中劳动力4人。现就王继英以“财产受到不法侵犯”,“承包地被指划给他人”的两件事,2010年9月3日后又以“乡党委书记及乡干部唆使胜利乡街道驾驶员伏浩德及家属杜娟将我殴打致伤住进县人民医院”为由,一次进京、三次到省、多次到市县上访非访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王继英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财产受到不法侵犯和承包地被村社指划给他人”的问题。
乡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7月8日以胜府发(2010)43号文件对“财产受到不法侵犯和承包地被村社指划给他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回复了信访人。
(二)、“乡党委书记及乡干部唆使胜利乡街道驾驶员伏浩德及家属杜娟将我殴打致伤住进县人民医院”的问题。
2010年9月3日,乡长何瑜(包案领导)找信访人王继英谈话。而王继英却是书记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就连上厕所她也要跟上,当日下午,王继英在书记办公室大吵大闹,嚎啕大哭,用头撞沙发,睡在地板上,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根本不听乡干部及村社干部的劝解,致使乡人民政府无法正常办公。下午6时许,党委书记、乡长等人乘坐五台山林场的便车准备进城,王继英却先行坐到车上,又要跟着进城。书记,乡长等人便换乘街道营运车驾驶员(车主)伏浩德的车,王继英将车强行阻拦,书记、乡长等人不得不再次换乘车辆离开。后王继英与驾驶员家属杜娟发生纠纷。2010年9月3日这天发生的事,县公安局已作出决定:对王继英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伏浩德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王继英被拘留后,本月18日同夫朱仕学到省上访,党委书记和分管信访的领导等庚即接访,王继英滞留至今。
二、乡人民政府对王继英信访的态度
1、王继英的信访事项,乡人民政府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处理,应予坚持。
2、耐心细致的做好信访人的息诉息访工作。
3、就王继英的家庭困难,已解决其母女俩的农村低保;根据政策规定,更进一步关爱其家庭。

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25日

发表于 2010-11-25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个村妇的艰难上访路》的情况说明
胜利乡马营台村六社村民王继英,女,42岁,初中文化,务农,家住胜利乡街道,现丈夫朱仕学有砖混结构两层(含负一层)三间200多平方米住房,全家5人,其中劳动力4人。现就王继英以“财产受到不法侵犯”,“承包地被指划给他人”的两件事,2010年9月3日后又以“乡党委书记及乡干部唆使胜利乡街道驾驶员伏浩德及家属杜娟将我殴打致伤住进县人民医院”为由,一次进京、三次到省、多次到市县上访非访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王继英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财产受到不法侵犯和承包地被村社指划给他人”的问题。
乡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7月8日以胜府发(2010)43号文件对“财产受到不法侵犯和承包地被村社指划给他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回复了信访人。
(二)、“乡党委书记及乡干部唆使胜利乡街道驾驶员伏浩德及家属杜娟将我殴打致伤住进县人民医院”的问题。
2010年9月3日,乡长何瑜(包案领导)找信访人王继英谈话。而王继英却是书记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就连上厕所她也要跟上,当日下午,王继英在书记办公室大吵大闹,嚎啕大哭,用头撞沙发,睡在地板上,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根本不听乡干部及村社干部的劝解,致使乡人民政府无法正常办公。下午6时许,党委书记、乡长等人乘坐五台山林场的便车准备进城,王继英却先行坐到车上,又要跟着进城。书记,乡长等人便换乘街道营运车驾驶员(车主)伏浩德的车,王继英将车强行阻拦,书记、乡长等人不得不再次换乘车辆离开。后王继英与驾驶员家属杜娟发生纠纷。2010年9月3日这天发生的事,县公安局已作出决定:对王继英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伏浩德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王继英被拘留后,本月18日同夫朱仕学到省上访,党委书记和分管信访的领导等庚即接访,王继英滞留至今。
二、乡人民政府对王继英信访的态度
1、王继英的信访事项,乡人民政府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处理,应予坚持。
2、耐心细致的做好信访人的息诉息访工作。
3、就王继英的家庭困难,已解决其母女俩的农村低保;根据政策规定,更进一步关爱其家庭。

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25日

发表于 2010-11-2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个村妇的艰难上访路》的情况说明
胜利乡马营台村六社村民王继英,女,42岁,初中文化,务农,家住胜利乡街道,现丈夫朱仕学有砖混结构两层(含负一层)三间200多平方米住房,全家5人,其中劳动力4人。现就王继英以“财产受到不法侵犯”,“承包地被指划给他人”的两件事,2010年9月3日后又以“乡党委书记及乡干部唆使胜利乡街道驾驶员伏浩德及家属杜娟将我殴打致伤住进县人民医院”为由,一次进京、三次到省、多次到市县上访非访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王继英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财产受到不法侵犯和承包地被村社指划给他人”的问题。
乡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7月8日以胜府发(2010)43号文件对“财产受到不法侵犯和承包地被村社指划给他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回复了信访人。
(二)、“乡党委书记及乡干部唆使胜利乡街道驾驶员伏浩德及家属杜娟将我殴打致伤住进县人民医院”的问题。
2010年9月3日,乡长何瑜(包案领导)找信访人王继英谈话。而王继英却是书记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就连上厕所她也要跟上,当日下午,王继英在书记办公室大吵大闹,嚎啕大哭,用头撞沙发,睡在地板上,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根本不听乡干部及村社干部的劝解,致使乡人民政府无法正常办公。下午6时许,党委书记、乡长等人乘坐五台山林场的便车准备进城,王继英却先行坐到车上,又要跟着进城。书记,乡长等人便换乘街道营运车驾驶员(车主)伏浩德的车,王继英将车强行阻拦,书记、乡长等人不得不再次换乘车辆离开。后王继英与驾驶员家属杜娟发生纠纷。2010年9月3日这天发生的事,县公安局已作出决定:对王继英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伏浩德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王继英被拘留后,本月18日同夫朱仕学到省上访,党委书记和分管信访的领导等庚即接访,王继英滞留至今。
二、乡人民政府对王继英信访的态度
1、王继英的信访事项,乡人民政府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处理,应予坚持。
2、耐心细致的做好信访人的息诉息访工作。
3、就王继英的家庭困难,已解决其母女俩的农村低保;根据政策规定,更进一步关爱其家庭。

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25日

发表于 2010-11-2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作报道。瞎写瞎起哄,是违背职业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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