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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国土局公然违法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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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fzsdw.com/view.asp?id=18446

未批先征 少批多征 四川井研国土局公然违法无人管


作者:记者 赵静函 季雨   发布日期:2010-11-3  查看次数:383  来源:

http://www.fzsdw.com/WebEditor/UploadFile/201011395158248.jpg



本网四川讯 今年5月17日,本网以《四川井研:违规占用数千亩开发房地产》为题,报道了井研违法拆迁,非法占用良田开发房地产的事实,临近岁末,记者进行了一趟回访。井研县研城镇白塔村4组严氏父女的房屋已被挖掘机掏成了一座孤岛。严老先生告诉记者,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重视,信访处谢处长亲自到井研找他们开座谈会,当时他口头答应同意划地自建,但是井研县国土局的领导在谢处长走后就变卦了,反而立即对他们实施了断水,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启用原来的井水。10月初,挖掘机又将水井也捣毁了;10月25日,对他们还实施了强制断电。寒冬将至,严老先生和他的儿孙们只有在缺水无电的情况下坚守着那幢老房子。

严老先生带着记者来到距老房子一公里处的安置新居,他指着最左边的一幢房子说:“这就是我们村民小组卢氏两兄弟,税氏三兄弟和白塔村三组余氏四姊妹划地自建的。他们和我们都是06年同一批被征用土地的,他们的老房子因为修建迎宾大道在当年就拆除了,所以政府同意他们在这里划地自建。现在轮到我们,为什么省上领导同意划地自建,县领导却坚决反对呢?为什么不一视同仁?”严老先生越说越气愤。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规划图,是井研县规划建设局于今年元月制定的白塔村2、3、4、5组拆迁安置小区的规划,严老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现在看到的安置小区是其他村社的,他们的安置小区至今尚未动工。

白塔村4组严云华老队长拿着1979年全生产队土地丈量面积登记薄对记者说,每一块田,每一块地都是在79年10月丈量得清清楚楚,登记在册。这次统征协议少计算了32亩多耕地,60多亩非耕地,当村民得知这一消息后,上书镇政府,一致要求罢免邓玉兰组长的职务,无果后全体村民书面委托严氏父女全权处理该组土地事宜。09年6月17日,4组全体村民签名盖手印要求井研县国土局就征地一事召开听证会,井研国土资源局自知自身违法,拒绝召开听证会,采用各种手段威逼村民拆迁。目前只剩下严氏父女依然坚守在老屋里,他们只有两点要求,一是要求政府同意他们划地自建,二是要求政府补足32亩多耕地,60余亩非耕地的土地补偿金。

记者随后来到井研县国土资源局,调阅了该宗土地的最早征地记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井研县2007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7】167号),该文件同意征用研城镇白塔村2、3、4、6组,新兴村1、2、3组,同心村3、6组,来凤村2组共24.0175公顷土地为国有土地,批准日期为2007年12月30日。但是早在2006年3月11日,井研县国土事务所就以统征的名义同研城镇白塔村4组签订了征地协议,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仅为1.63万元/亩,非耕地仅为8150元/亩,而政府部门转手后卖给开发商的价格高达105万元/亩。2007年初,井研县修建学府大道,并在这条路尽头的右边修建了井研县公安局研城镇派出所,而这片地却是白塔村5组的地。川府土【2007】167号征地文件根本没有征用5组的地,直到2008年12月30日,川府土【2008】621号文件才将白塔村5组纳入征地范围。2007年和2008年,经四川省政府批准的井研全县征地面积仅为1200亩,而实际占地面积却是数千亩。可见井研县土地“未批先征”,“少批多征”的现象非常严重!问题极为突出!!

为了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5月15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提到“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拆迁,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事实上,井研县国土局在没有和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就断水、断电,并于最近发出最后通牒,将在11月15日对严老先生全家实施强制拆迁。严老先生一家老小近两年来数次上访投诉井研县国土局的违法行为,四川省人大于9月17日致函乐山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但没有结果,又于11月9日致函乐山市人大常委会,请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至记者发稿时“有关部门”依然没有处理。

严老先生住房的周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建筑场面,正在开发的是“锦绣华庭”楼盘,这个号称“城市核心公园家”的楼盘占地3万多平方米,既有小高层又有电梯公寓,每平米售价高达2400元,在井研这个农业县城来说算得上是高档住宅小区了。就是这栋楼盘的开发商将严老先生的房屋挖成了一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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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井研县建国以來历來就有"乱整"旳恶习。典型事例多多。

发表于 2010-11-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井研县建国以來历來就有"乱整"旳恶习。典型事例多多。
高岩山下 发表于 2010-11-5 08:5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不

发表于 2010-11-5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里,想给不明真相的网友们介绍哈我知道的一些事实。
这位严老找这个记者先后发过《四川井研:违规占地数千亩开发房地产》、《井研国土局非法征地 村民数年上访反遭黑恶势力侵害》等等所谓报道了,这些报道都客观吗?这些记者都到过现场吗?这些记者真的实地采访过周围的群众吗?
我看不然,为什么该村其他村民都拆了,就这位严老要耗着坐地要价。为什么在开始征地,冻结建房后,严老家却接二连三的建起一间又一间简易房,既无建设手续又无产权,现在在全村人面前声称自己房产有500平米,而他真正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过100多平米。标准对全村人都是一样的,对他的特殊照顾就是对全村其他人的不公平。
这种报道可信度令人质疑,无非为其要价增添砝码!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没到过现场怎么写的出文章来?怎么有这张照片?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记者来了而已,你以为中伤记者,中伤媒体就相信你了?你明显是国土局的或是拆迁办公室的,说到你们的痛处,说到你们违法乱纪的行为,心虚了吧?!
断水,断电,这种毫无人性的事情是你们干的吧?!山民已经将这两篇文章交到省委巡视组位于乐山海棠大酒店的办事处,确切地址为海棠大酒店1102房间,省委巡视处的同志表示将专项督查你们的违法违纪问题。

发表于 2010-11-7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井研县建国以來历來就有"乱整"旳恶习。典型事例多多。
高岩山下 发表于 2010-11-5 08:5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唉,主要是老百姓太穷,当官的太富,有时候良心比党性更重要

发表于 2010-11-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井研县建国以來历來就有"乱整"旳恶习。典型事例多多。
高岩山下 发表于 2010-11-5 08:5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唉,主要是老百姓太穷,当官的太富,有时候良心比党性更重要

发表于 2010-11-8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棠大酒店是不是就是金海棠酒店哦?我还是想及上访:lol

发表于 2010-11-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关部门核实一下公布!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井研国土局公然违法不自省,还宣称今天要实施强拆,当真没有王法吗?!当真没有天理吗?

[发帖际遇]: 马鞍山民和牛牛上小长城,挖到一个不明物,到废品店换了小米椒19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村圈地”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

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会议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擅自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将追责“一把手”

会议强调,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

■ 专家说法

用地增减挂钩应明确细则

昨日,针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内容,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说明国务院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即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试点的方向给予了肯定,但是也明确其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规范。

党国英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出台对增加挂钩试点的管理细则,细则首先应该进一步强调农民自愿原则,同时要循序渐进,明确对农业专业户不能集中居住,要帮助他们建设分散居住点,也方便农机的存放。

对于集中居住的农民,党国英建议,社区在基础设施、垃圾处理、市政建设上要完善配套,至少要像居住在小城市一样,不能搞几个村的简单合并。另外,将现在以县为单位进行的增减挂钩试点,扩展到以市为单位。

党国英认为,如果相关部门能出台增减挂钩试点细则,可以在细则里进一步明确追责措施。“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上分析,追责措施仍会是以行政处罚为主。”

本报记者 吴鹏

■ 新闻背景

二十余省市“拆村并居”

今年10月份,记者在山东、河北、江苏等地走访,发现一些高层小区在农村拔地而起。

山东诸城市取消了行政村编制,1249个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诸城70万农民都将告别自己的村庄,搬迁到“社区小区”。

在江苏省邳州市坝头村,村庄被整体拆迁,当地建设了数十栋密集的农民公寓,要村民补差价购买。

在河北廊坊,2006年被评为河北省生态文明村的董家务村,如今已成一片废墟,大片新修的村居在铲车下倒塌,刚修好的“村村通”水泥路被铲平。

如今,像诸城这样的“拆村并居”,正在全国二十多省市进行。

发表于 2010-11-1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老很聪明。都是建章建筑惹的祸,干嘛盖那么多喃!
聪明又迂腐的老人。

发表于 2010-11-16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好象是有记者一直从中怂恿,好象从中渔了利,得了不少好处。
嘿,居然还有这样的人,敢骗老人家的钱!

发表于 2010-11-1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块土地是严格按土地征用程序办理的,土地测绘是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的,安置补偿标准要严格省市标准执行的,包括严老先生在内所有村民均签订了安置拆迁协议,都领取了补偿款。以下就楼主的图片说明严老先生家的房产。
2010113153617549.jpg

发表于 2010-11-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主要是老百姓太穷,当官的太富,有时候良心比党性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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