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日讯(王妍丹 记者 刘侠) 7月2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群众关注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文体局原局长荣中华等人贪污案二审有了结果,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依法判处荣中华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处罚金1万元。
现查明,2008年,广安市广安区为筹备北京奥运火炬在广安的传递工作,确定奥运火炬传递相关产品由广安市广安区文体局负责采购。区文体局在采购过程中,原区文体局局长荣中华、原区文体局机关工会主席谢存林与供货商雷举源串通,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国有资金24万余元,谢存林实际从供货商雷举源处得到23万余元(税后所得)。之后,荣中华召开区文体局党组扩大会议,以给职工发福利费、代职工交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的名义,分两次将23万余元中的10万余元发给了全体职工,剩下的12万余元由荣中华和谢存林私分,各得6万余元。
2009年3月29日,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对荣中华、谢存林二人以涉嫌贪污立案侦查,同日对二人依法进行刑事拘留。4月9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对荣中华、谢存林的逮捕决定。2009年10月14日,经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荣中华贪污、私分国有资产、谢存林贪污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荣中华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处罚金1万元;判处谢存林有期徒刑五年。依法追缴荣中华、谢存林本案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所得赃款共计14.2万元。荣中华、谢存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2010年4月28日,中级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是中国人民的百年圆梦。北京奥运会的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集中体现了奥林匹克精神的实质和普遍价值观——团结、友谊、进步、和谐、参与和梦想,表达了全世界在奥林匹克精神的感召下,追求人类美好未来的共同愿望。在举国欢庆的时候,极少数的腐败分子,利于熏心,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破坏了社会的和谐,践踏了法律是尊严,以为能瞒天过海,最终却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荣中华、谢存林的贪欲,毁灭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也让自己原本温馨的家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他们自酿的恶果只有自己在失去自由后慢慢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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