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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街洗脚房,孳生在阆中古城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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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3-1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街洗脚房,孳生在阆中古城的“怪胎”
作者:王小燕来源:四川新闻网阆中频道-阆中新闻网


                http://www.lzxww.net/xinwen/UploadFiles_4063/201003/2010031019054246.jpg

本站记者王小燕
曾几何时,作为阆中古城核心保护区重点街区之一的北街,一家家标明“任一刀”、“刘大脚”的洗脚、泡脚、修脚房在市民们惊讶的目光中,悄然出世,形成了“洗脚一条街”。只要游客和市民们从这条原本古色古香的街道经过,一面面张扬的布幌、一个紧挨一个的醒目招牌、店老板贪婪的目光,水蒸气中夹杂着的脚臭味,无不向你袭来。游客们议论说:“作为文化古城,在阆中别的文化难看到,这洗脚文化倒是蛮鲜明突出的,比比皆是!”

这些洗脚房的服务质量到底如何?一晚,记者去“任一刀”洗脚房领略了一番。一坐下,老板端来一个木盆:“醋泡还是药泡?”记者:“中草药加点醋。”老板在水中加了一小包草末、滴了几点醋,就叫放脚进去。并放了一瓶热水在盆跟前,说水凉了就加哈。过了一会儿,老板又拿来一团纸:“擦脚。”记者:“还没给我们洗,你咋就叫擦脚呢?”老板:“我们注明了是泡脚,不是洗脚,要洗脚也可以,就要另外收费!”在老板钩子一样的目光中,记者掏出了钱夹:“多少钱?”老板:“每人10元。”记者大惊:“招牌上不是写明了的么,醋泡脚5元,中药泡脚5元咋就要收我们每人10元呢?”老板指着门外的招牌:“你们是既用了醋,又加了中草药,当然每人得收10元!”记者无奈,只得让“任一刀”宰了一刀。记者后来给朋友们谈及此事,大家都说有此经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他们之所以无法无天,是因为这些“坑人店”大多既没有在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也没有在卫生部门办卫生许可证,就更没有办税务登记证了。一盆热水加几滴醋或是一撮草药,就能收5—10元,可谓是暴利了。正因为利润高,所以有些人才趋之若鹜。记者在西街、武庙街也看到不少的洗脚房应利而生,大有漫延整个古城区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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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奸商

发表于 2010-3-2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鬼胎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3-2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0-3-21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影响市容市貌

发表于 2010-3-2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3-2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P:lol:shutup:

发表于 2010-3-2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舒服嘛 泡脚

发表于 2010-3-2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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