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权益受损、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等情况下,您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投诉时需满足明确的被诉方、具体的申诉请求、管辖范围和生活消费等条件。以下是具体介绍:
●消费者权益受损:当您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例如商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恶劣、虚假宣传等。
●假冒伪劣商品:如果您发现市场上存在假冒伪劣商品或其制造“窝点”。
●虚假广告:当您发现商家通过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投诉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明确的被诉方:提供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具体的申诉请求:有明确的事实和理由。
●管辖范围:确保案件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
●生活消费:仅限于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
不予受理的情况:
●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的损失。
●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
●已知商品瑕疵仍申诉。
●商品超过保修期或保证期限。
●超过投诉期限。
●经营者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案件。
拨打12315时,请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商品质量检测证明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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