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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二套转首套”可抵扣个税,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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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热点问题答复形式明确,“二套转首套”满足相关条件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以下是问答实录:

问题一:我之前住房贷款不是首套房贷利率,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我办理了“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手续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这种情况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如纳税人以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则可以享受。自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开始还款的当月起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后享受。填报完成后,既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平时扣缴时享受,也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问题二:我此前住房贷款不是首套房贷利率,也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目前是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其中商业贷款部分已办理了“二套转首套”手续,可以仅凭商业贷款部分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可以。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二套转首套”,其商业住房贷款部分已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有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且之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自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开始还款的当月起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后,既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平时扣缴时享受,也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问题三:我之前住房贷款是首套房贷利率,并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我作了“贷款置换”并新签了贷款合同,新贷款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但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问“贷款置换”后我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可以。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贷款合同编号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变更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

问题四:“二套转首套”的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答:个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如果填写的信息内容不完整或者纳税申报存在疑点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向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

问题五:我2021年购房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符合首套房贷利率等条件,并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4年我办理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是首套房贷利率。请问“商转公”后我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纳税人在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含全部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等形式)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有关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条件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后即可享受。填报完成后,既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平时扣缴时享受,也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问题六:我和我爱人在年中结婚,结婚前双方各自贷款买房,且均为首套住房贷款,当年度应该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年度中间结婚,且在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就其购买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婚前月份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如您选择婚后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可以进行如下操作后享受:第一步,在“家庭成员”中填报配偶信息及婚姻登记时间。第二步,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对当年基础信息进行修改后,选择确认“是否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均有首套住房贷款”并选择50%的扣除比例。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

如您选择婚后一方按照100%的标准扣除,另一方婚后不再扣除。具体操作如下:夫妻双方增加家庭成员的配偶信息及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不再扣除的一方修改贷款期限至婚前月份,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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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5:41
我想知道的是怎么二套转首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5:47
刚问了成都12366,说官方还没有发布相应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5:50
我是首套置换,现在还是首套,去年底系统核查贷款合同号不一致,咨询对应税务局,按现在政策仅享受一次,因为新房贷款时间还长 离退休也还久,作废之前的重新申报新的,补税9400多,刚看到消息说问一下能不能按这个新政退换补税,结果,说官方还未发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5:56
这个对已经退休不纳税的人员。不公平。无法抵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16
我的首套为何以前能退,今年提示已还完或不符合条件?真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20
普通人看不懂系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26
我想知道的是二套房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利息抵扣,首套都是几年提前还清的,白白浪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27
婚前有一套全款住房,婚后贷款买了套房可以享受个税抵扣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48
第三个问题。我遇到了,问了税务局,回答不行,只能享受一次。这个信息又回答可以,能不能写文章的先给税务局沟通下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53
我是第一套享受过个税减免,但还清了,二套可以申请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56
还有,我原来有一套房子,申请过抵税,现在我卖了这套,又买了一套,新的还可以申请抵税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6:57
不想说了,原来有一套,也是首套,选择了扣除,后来卖了,重新买了一套,也仅此只有一套,24年就不让扣除了,说原来选择了一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7:00
有毛用啊,杯水车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7:01
刚刚才做完 二套房转首套,利息确实低了很多 可以做20-30年等额本息 还可以沟通前期先息后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7:06
首套可以享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7:08
现在首套房税率是多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7:08
降房价才是真的解决百姓的买房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7:15
我首套房被镇府给棚改占了!还清贷款了,现在我这套房是属于首套还是二套呢!税务局回复是只要有有一套享受了,就不能再享受!现在我名下就只有一套?包括当地税务局大慨都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样办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27 17:16
什么是贷款置换,我看这里边没有二套房的事,都是未享受过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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