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2018年南充市嘉陵区中虹国际一期星光幼稚园在未经住建,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申请和审批相应的变更手续,私自违法改建,将教室楼顶开孔,将原有现浇混凝土楼板切割开孔约2平米左右,搭建钢结构旋转楼梯上楼顶平台,并将楼顶平台改建和布置成幼儿园户外活动场所,增设菜地和游乐设施。该行为破坏和改变了原房屋结构,受力和承重点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极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只有依法取得规划设计许可证并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才是合法的,否则一律认定为违建,必须依法强制拆除并责令当事人恢复建筑原貌。信访人多次拨打12345投诉举报此事,信访至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城管局,一年时间了至今未果。
在此期间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案件做出了相应回复:
1、如果这个楼顶开孔,楼顶违规搭建是合法、合规的,请问各位领导:如果幼儿园隔壁经营户鸿悦休闲会所因经营需要也以同样的方式再开一个孔加装楼梯占用楼顶扩大经营面积,是否也是合法合规?或者说以后只要是顶楼住户商户在没有规划楼梯通向天台的情况下都可以楼顶开孔,随意搭建,那嘉陵区包括全国各地是建筑房屋岂不是乱套了。
2、按照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意思,所有商户都可以无偿改造和使用楼顶天台,开孔只要鉴定机构确认承重能力符合2.0KM每平米的标准都是合法合规的。
3、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说楼顶可以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不是每个顶楼的住户或者商户都拥有一样的权利,底楼的住户或者商户就没有使用的权利。假如说30层的商品房,是不是1到29层就没法使用。开发商本身就没有修楼梯到楼顶,故认定为任何人不作使用,况且还是教育机构,盈利机构,如何教书育人,难道从小教他们违规违建?
4:底下有一张图片是江西省于都县新世纪幼儿园跟中虹星光幼稚园违建情况一模一样,一样的法律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
诉求:望领导对南充市住建局、南充市自然城乡规划局、南充市教育局、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南充市嘉陵区中虹国际一期星光幼稚园私搭乱建一事责令当事人恢复建筑原貌。希望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
理念,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事件,为祖国的花骨朵、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衷心的感谢! 相关证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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