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2月2日起,盆地内气象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环境空气污染风险加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经综合研判,决定于12月4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认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A级、B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移动源减排措施。 主城区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7点至22点期间,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城市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城市主城区禁止通行货车等大型汽车,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等企业禁止物料、产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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