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雷波县人民政府1、该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该矿权,厂房加工区的土地按理来说当年国家修路占用、低价征收12000元一亩,正常情况下用完以后应该返还给老百姓耕种,为什么就直接拍卖给李座元了,这程序和价格是否合法合理?盖厂房的土地办理建设用地没有?2:我的包产地刘家大石包被李座元霸占去栽工业用电电杆,不给任何赔偿,反映了这么多次谁来管?您们既然拍卖给李座元这些问题是否需要处理?转嘴柴山地40多亩政府划给李座元开采,有没有给我征收?既然没征收李座元又为什么开采了十几年没有人管?任由他们欺负老百姓。土地使用性质变更过来了吗?有开采证吗?从平台回复提供出来的证据显示只有2016年到2019年三年时间是有开采证的,其它十几年时间无证开采资金过亿元怎么追究他们的责任?
3:老百姓的土地被损毁了怎么办?谁给老百姓赔偿?
4:之前被幺哥碎石厂损毁的土地、偷卖的矿产资源政府怎么追究他的责任?
5:李座元私设码头有关部门怎么处理?
6:动用公安机关打击正当维权的村民政府怎么处理?
以上诸多疑问中间是否有人充当了幺哥碎石厂的保护伞??请求雷波县政府查明真想,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