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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温江万春镇鹭湖宫13区A 开发商正在重组,没有把车位移交给物业的情况下收取费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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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
      温江万春镇鹭湖宫13区A 开发商正在重组,在和物业通过的也明确说到车位还没有交接给物业, 在此情况下现在的合达联合物业直接按照车位备案时间起始,收取业主车位管理费,如果业主没有按照要求缴纳车位管理费,在进出地库的时候,门卫不是不太门禁杆,就是百般刁难才开门,严重影响的出行的便利,     同时小区地库明明有进口和出口两个口子,他们就开设了入口,把出口堵死,致使大家进出都在一个口子,加大的安全隐患,事故风险。

      请问下,现在物业收取业主车位管理的是否合理合法?收取的时间是否合适? 另外故意为难业主不太杠的行为是否合适?合达联合物业在鹭湖宫13区A提供服务中在安全问题预防方面是否做到位?




物业态度

物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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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5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鹭湖宫13区位于温江区万春镇春燕路396号,由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4年竣工交付,共计楼栋总数8栋,共计房屋975户,由成都合达联行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小区停车管理费的问题。经调查,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有产权车位、车库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50/月。鹭湖宫13A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于202213日取得地下车位的预售许可。物业企业表示根据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开发建设单位于202261日向业主交付车位,前期已办理部分交付手续,物业企业从该交付时间计收车位管理费。针对部分业主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情形,物业企业从办理车位网签备案之日起计收车位管理费。针对部分业主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已支付部分车位定金的,业主可凭借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物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小区门卫不抬门禁杆的问题。经了解,小区停车场出入库为自动识别车牌系统,业主可前往物业中心登记录入车辆信息。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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