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519|评论: 1

[麻辣新舆情] 16岁文身少年被学校拒收 专家:反对文身也要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8-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学将近,湖南益阳一名16岁的男生却因偷偷文身,被学校拒收,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家人很焦虑便向媒体求助。
c8323dd146358d34cb15a075df7ad5.png
按照当事人说法,当时因为看到别人的文身很吸引眼球,就找文身店做了大面积的文身。不料学校明确表示,他们不接收有文身的学生,想要入学,必须要把文身洗掉。文身店老板的说法是,当事人自称满了18岁,故也没有查证实际年龄,出于一时的利益考虑,就为少年文了身。经过协商,店老板同意为少年洗去文身,退还文身款。
随后,相关话题登上社交媒体热搜榜。
1744d79812e17d3538b6d3d34b8bd3.png
对于这名学生的遭遇,有不少网友并不同情,认为其是咎由自取,就是“上学也学不好”;有人指责文身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存在重大过错;还有人认为,要上学也不是没有办法,去掉文身就可以。这些网友希望可以此警戒未成年人,要读书就不得去文身。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反对未成年人文身,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不能混为一谈。受教育权是适龄学生的基本权利,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均没有限制文身学生受教育权利的规定。近年来,有的学校开除文身学生,引发舆论争议。虽有声音支持这一举措,认为可警戒未成年人,但若因为文身就开除学生,无疑是走到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反面。道理很简单,文身的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受诱惑去文身,学校因此将其开除,那谁来教育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呢?他们会不会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染上其他恶习,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熊丙奇提醒,对于文身少年,不应该“抛弃”,而应该有“治病救人”的态度,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做好对其的教育引导工作,让他们认识到文身的危害,树立健康的审美意识,不以文身为美,而是远离文身。


教育二维码.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3-8-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学校事前有“纹身拒收”公告
我支持其拒绝该生入校,待其洗掉、清除纹身后才入校。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