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7月2日,湖北荆州一女生报警称自己的高考志愿被篡改,且已经过了网报志愿的截止日期。经过民警查询IP地址后,发现篡改志愿的人竟然是他同班的同学。
7月3日下午,违法行为人项某宇到派出所自首。据悉,项某宇因与同学关系不好,在学校拍下同学的准考证号,使用电脑登录高考招生平台多次试密码,成功登录同学的账号后,非法篡改其高考志愿。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项某宇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省招办已准备让受害人重新填报志愿。
有关报道引发网友广泛议论。综合评论来看,观点主要有:
一是指责项某宇篡改高考志愿,侵犯了其他考生合法权利。对于篡改他人志愿者该怎样进行处罚,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篡改他人高考志愿比高考作弊更甚、社会影响更恶劣。”“才行拘5天,犯罪成本真低!”“感觉每年都有这样的事发生,应该要有专门的法律条例严惩。”
二是认为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的安全性有待提高。“登录密码可以随便猜测和套取,安全性不够高。”“随便一个APP登录都要验证码了,高考志愿系统居然这么传统吗?”“应该学习税务和银行系统,加个人脸识别。”
三是认为要提高学生保护个体信息、隐私的意识。“看来密码还是太简单了。”“学生要有自我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准考证号、报名号,以防有心人篡改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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