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巧,2023年7月2日,一天陕西有两条新闻刷屏了。
一条是陕西省镇坪县发布了一份通报,说在镇坪县应急管理局门口,悬挂的“镇坪县应急救援技术中心”标牌上“术”字右上角的“、”被人扯下,贴在该局门口另一侧悬挂的“镇坪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标牌的“大”字右上角。这样,“执法大队”就变成了“执法犬队”,“技术中心”变成了“技木中心”。
该局随即报警,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就此事展开调查。经查,是10岁的丁某某在该局门口玩耍时无心所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加强监管教育。
第二条是今年5月,黄河壶口瀑布景区沿线公路“围墙挡景”事件引发广泛关注。7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陕西省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获悉,壶口瀑布陕西侧沿线500余米“安全墙”已经拆除。
10岁的孩子能撕下“术”字右上角的“、”,贴“大”字右上角,把“大”变成了“犬”,把“术”变成“木”,我没想到镇坪县应急管理局这么“木”,居然不会把“犬”变成“大”,把“木”变成“术”!
再说了,这屁大点的事,有必要报警吗?镇坪县应急管理局唯一的“术”就是报警,应急管理局连这点破事都“应急”不了吗?而且,知道了此事是10岁的丁某某无心所为,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便责令其监护人加强监管教育!
可是,人人皆知,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现在,有人把黄河母亲当作“敛钱河”,拿老百姓的血汗钱筑成一座“高墙”,不让中国人看望自己的“母亲”,这比10岁的孩子撕下“术”字右上角的“、”,贴“大”字右上角严重了十倍!
然而,公安机关为啥不调查,仅仅一拆了之?既然连10岁的孩子都不放过,责令对其加强监管教育。那么,筑建“高墙”者都是成年人,即使不处理,为什么连“加强监管教育”都没有?
水稻上山、退林还耕、“筑墙挡母”……这些统统都没事,只有10岁孩子“变大为犬”才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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