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阆中法官刘杰依法判决工程款优先受偿,解决民生问题,以免引发群访事件 阆中市人民法院: 贵院正在审理的(2022)川1381民初5872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四川鑫万福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万福世家”项目。因存在一房多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导致该楼盘烂尾,收尾工程长期不能完善,560多户居民不能正常入住,存在消防、用电等严重“安全隐患”,市民上访不断。为了解决这一重大民生问题,阆中市政府成立了问题楼盘处置小组(市政府分管城建的领导任组长,房管局长任副组长),并允许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为了保民生、保稳定,市政府问题楼盘处置小组也多次协调法院处理该楼盘存在的问题。 中创城投有限公司阆中分公司自愿垫资完善该楼盘收尾工程。但因开发商已无能力支付工程款,资金来源只有《建设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以本项目2-1栋2层商业商业面积约1820平方米商铺作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但在诉讼中,被告四川鑫万福投资有限公司违背《建设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歪曲事实在庭审中陈述的“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等与本案无关的言论,因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鑫万福投资有限公司的工程款早已结清,被告提出这样的观点,其目的是想转移该笔资产,用来偿还其他民间借贷,不真心完善小区收尾工程。希望法官刘杰不要被四川鑫万福投资有限公司歪曲事实的言论所蒙蔽,变相充当违法者的“帮凶”。 因只有判决原告中创城投有限公司阆中分公司优先受偿,才能完善楼盘的收尾工程,解决该小区560多户居民的安全居住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否则会再次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再次请求:依法判决中创城投有限公司阆中分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用以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稳定。 (后附相关证据) 中创城投有限公司阆中分公司 万福世家临时业主委员会 联系电话:18980307959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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