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的危害不言而喻,而最近家住成都市高新区柏南郡小区的周女士称,自家近两个月经常遭遇高空抛物的情况。周女士说这高空抛物对自己的困扰,不仅仅是安全上的担忧,还是在夜晚受到的连续惊吓。
周女士表示,因为自己房屋紧邻小区单元入户大厅,而高空抛物有很多东西都是砸在了平台上,甚至还将靠近自己这一边的玻璃砸碎了。除了高空抛物外,周女士面对小区中庭的一扇窗户,也是经常遭遇黑手。周女士表示,有人对到玻璃打黑枪,玻璃自己都换过一扇。 除了周女士,小区内其他楼栋住在一楼的业主也表示自己也有同样的经历,并且有时非常过分。一位业主说自己差点被一碗方便面水砸中;一些业主自家阳台外的小平台,经常垃圾都堆满了;还有业主家里的老人被高空抛物残留的油污滑倒…… 不光住户们担惊受怕,小区四周临街的底商商户们也是同样怨声载道,一家洗车店老板告诉记者,来他这洗车的车辆,就被高空抛物砸中过多次,给自己的生意也是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面对这些高空抛物的情况,周女士等业主也是多次报警,并向小区物业反映,但收效甚微。 周女士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小区的物业有很大的责任,一个是在清理平台垃圾的时候,方法欠妥;另外在制止高空抛物这件事上的工作力度上,也有欠缺。比如,业主们千呼万唤的对空监控设施就没有安装到位。
针对此事,天府长城柏南郡小区物业陈经理表示,业主们多次反映的高空抛物情况属实,物业也在小区内张贴了禁止高空抛物的告示,但仍然发生高空抛物的事件,他们也很无奈。小区目前还没有安装专门针对高空抛物的监控,目前还在申请中。
高空抛物是一个违法的行为,情节轻微的高空抛物行为,若造成了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属于侵犯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此类行为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被侵权人补偿。补充完毕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再由前述承担了补偿义务的可能加害人向具体侵权人追偿。
而对于物管公司来说,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如果物管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而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则涉嫌构成高空抛物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面临1年的有期徒刑,若造成他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能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其它刑事犯罪。
目前,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出面解决,还业主一个清洁祥和的居住环境,保障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