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称,“很难不想起,前段时间的城市罚没收入排行榜。数据显示,2021年有80个城市罚没收入呈上升态势,占比超过72%。其中,有15个城市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0%。太可怕了!”“高层都发文强调这事了,说明一些地方已经‘杀疯了’。”“能给个有效的举报通道吗?”
在评论中,不少网友反映当地已经有罚款创收的情况了,“广东交警已经对电动车下手了!”“南京新街口中山南路,头盔在车上挂着,就是没戴脑袋上,被交警拦下,罚了我20元,就让我走了。”
有网友担忧,“罚没收入这么高,要禁止不下猛药怎么行?”“意见里完全没有提到如何处罚,谁会怕?怎么禁止得了?”“疫情防控也严禁地方一刀切了,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收钱还怕没办法?”
澎湃新闻刊文称,去年,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某地暗访时就发现,部分交警为完成创收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一刀切”式罚款。暗访画面中,一名货车司机说:“拦下来啥也没说就说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我把行驶证驾驶证递给人家,人家给打出一个罚款单,这都习惯了。”《半月谈》杂志去年在北方某县调研发现,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创收”了3000多万元,撑起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各地各部门应该按照《意见》提出的法制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等原则,将行政执法关进制度的“笼子”,将罚款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不是偷偷地推向创收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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