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在2020年8月在四川省巴中市经开区乐湾悦府3期购买了一套期房,开发商合同中约定在2022年1月9日交房,到了交房的时间,收到开发商一纸延期交房的通知后就没有任何声音,工程也从2020年12月下旬开始停工至现在,一直没有复工迹象,开发商也未明确回复与通知何时可以交房或者逾期交房通知。业主们多次和巴中经开区住建局沟通维权,均以搪塞敷衍了事,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业主们一边根本看不到房子任何一线希望。一边还要继续承担着房贷、租房,生活等多重压力,重重压力压得业主们都无法正常生活,还要承担了房屋烂尾的所有损失。我们大部份业主耗尽半生心血、掏空几个钱包、负债累累,用真金白银支持了地方经济,怎么就该得到这样的下场?我们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欲哭无泪,凭什么开发商擅自违规违约却没有任何损失,甚至因自身问题导致项目烂尾后可以随意躺平摆烂???还理直气壮的要求政府出政策、纾解困难,毫无理由地拒绝业主诉求,为什么银行部门对开发商的资金监管形同虚设,却可以摆出严格的法律来套牢我们履行合约?看不到房子的希望,还要月月按时还着房贷???为什么老百姓看到盖着红章的证书才买的房,烂尾了确没有人管???为什么房屋烂尾楼对开发商没有任何的办法和制约,任由其随意躺平摆烂???为什么开发商的挪用监管资金,导致房屋烂尾,要让买房的业主承担所以后果,老百姓到底错才那里,要承担开发商随意摆烂所有的风险和后果???百姓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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