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业主第二次打电话时,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2月底彻底拆除,恢复通道性质,这马上4月份了,城管执法局你们又做了一些什么呢?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据的2月底限期拆除。
2.综合执法局本来就是城市美化的执行者,城市安全环境的维护者,只是要求你们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维护一方百姓的利益,违章建筑迟迟不能处理,为什么执法困难重重,你们的阻力又来自哪里?隔壁243号楼上同样是违规建筑,你们就可以彻底拆除。239号通道为什么就不能一并拆除,难道你们不是看人执法吗?
已经拆除的243号违建。
3.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到底是消除隐患还是和稀泥?遇到特别的对象不讲原则,和稀泥,不敢执法,或者象征性执法。市自规局明确认定违章建筑,没有规划,为了欺上瞒下,只是在违法建筑上桶一个洞,从上方捅一个洞,抬头望青天,低头见百姓,你们怎么能对得起你们这身衣服,这份差事。
只是在通道上打了一个洞,欺下瞒上。
既然你们敢捅这个洞,就说明你们也知道这是违法建筑,不仅堵住我小区居民进出的通道,也可能堵住了小区居民生命的通道。但是象征性打一个洞,不拆除违规建筑,不恢复通道,这样的拆除违章意义又在哪里,又怎么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二、关于239号到底是通道还是门面?
1.当我们在购买小区住房时,开发商明确告诉我们小区业主,239号是小区通道,可以进出小区,我们在办理身份证时也明确标注我们是嘉陵区陈寿路239号小区居民。何小平购买的房屋是239号附1.2号,可以进入,我们是239号几栋就无法进入,这是什么道理。
2.开发商明确说明是通道性质,原239号附1.2号业主朱彩云从来没有非法占有239号通道,也没有改变性质,何小平购买后就将后门用砖砌死,前面补充三米做成门面房,在办理产权的时候,既办理不了两证,后又被要求整改。现在可以在多方面,多角度了解239号原有的样子和其中的内涵。
小区内看239号通道远景
小区看239号通道近景
开发商留的通道门
被何小平封死得239号通道
3.小区业主再与何小平长达10多年的维权中,经过多方了解和查证,239号通道既是两个小区的间距也是小区居民进出的通道,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临街3米,自规局,房管局明确说明,何小平补齐前面三米,做了门头
前面补齐门头的连接处。
做了门头与其他门面一样。
补充三米做成门头,就是一个门面房。中间5米就是一个通道,可以进入239号附1.2号。后面2米就是进入小区内部通过,何小平已经用砖砌了,上图可见。他有了敛财的门面,却要拿我们所有业主的方便来买单。
3.在规划中,239号通道上面放置有福小区电压器的位置,方便维修。何小平不仅将239号改变成门面,而且还在上面搭建简易住房用于出租,很多租客看见上面有变压器,都不租,何小平丧心病狂将变压器用砖砌了,并配有锁,导致多次停电,并无法维修
被何小平用砖砌死的变压器
变压器是一个非常危险和专业的设备,经电力相关部门了解,就算变压器密封,都要有专业密封设备。
电力部门多次来小区维修变压器,都要等待何小平的钥匙,他不仅将变压器密封在砖墙,而且将239号通道上面的平台安转防盗门,
修变压器的楼梯也上了防盗门
电线私拉乱接
三、城管工作到底是绣花还是治本。
关于239号通道问题多次反映,每次带两个人过来看看,照两张照片就走,走过程,混工资,群众反映一次才动一次,每次拿一些东西谭塞一下就走,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
1.何小平占用的239号何时可以恢复其本来面貌?小区出入何时才不绕道出行。小区业主多次在239号通道上张贴南充市规划局文件,上门明确界定不是门面房,是验收合格后的违法建筑。
证明不是门面的文件
2.何小平不当得利何时归还?利用通道修建门面,用于出租盈利超过10年,不当得利超过60余万元,根据相关法律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为受损失的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现在在依法治国的政治背景下,希望嘉陵区城管不要公然挑衅和践踏法律,执法者能够深思,不要以为执法权在手上就可以滥用。也希望早日打通239号通道,拆除上通道的防盗门,还小区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