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10月21日在成都众兴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约抵押贷款14.8万元,当时要求我签约二份合同同时该公司也给我的(川A1962)的车辆进行拍照安装GPS; 当天府银行放款了,该公司给我做贷款合同的工作人员张敏要求我转给公司9228元,并且还款分二个渠道每个月向该公司转2279元存1年合计金额为36576元;
另向天府银行每月存入4672.28元存二年合计金额为112134.72元,因为附加费用太高还了二年后明显还不上了就把车卖了结清这笔贷款,结清时又付了50521.75元,所有的费用加起来是199232.47元;
以前在老家贷款一直以为这些收费是合理的,今年因生意难做到深圳跑网约车给员工发工资,无意中加入了深圳滴瑞工会中的金融法律普及后,据多方面了解这笔贷款存在很多的不合理、乱收费和贷前说的利息完全不一样,比如我的款下放到帐后立马就收取9228元算砍头息,我实际使用的金额只有138772元,还每月收我的服务居间费2仟多元,但是我没有享受到过任何服务,也就是说我银行利息和各种费已经1/3了,完全可以算出该公司是以低利率的方式吸引贷款人到公司办理贷款,再附加各种不合理的收费的套路贷公司;
10月20号到30号一直与该公司的法人王维多次电话理论他们的不合理,11月初王维答应11月20号还款期时把我押在他们公司的押金退出帮我还本月天府银行的月供,但是他们还是没按时还把我征信出现逾期了
因多次找法人理论无果,多次拔打12315,12315回复让我走司法程(我在外地因为疫情不方便回成都);
2、是签了合同(经查阅合同超出法律法规就是无效的);
3、因这是服务公司打的是经融方面的擦边球,上门闹事的人也不少,所以经常换办公地点
若大的成都,在党的引导下发展的如此飞快,但是这种套路贷居然没有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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