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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梅年龄成谜!徐州有何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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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2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 罗胖说法 明法慎德 2022-02--1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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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晚,江苏徐州市联合调查组再次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女子丈夫董某民、人贩子桑某妞及其丈夫时某忠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标志着,丰县八孩母亲被锁事件有了更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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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第二次通报(全案第四次通报)


这也是丰县舆情发酵以来,当地官方发布的第四份通报。该通报不仅打了丰县官方第一次通报(称女子是本地人,没有拐卖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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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第一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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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第二次通报
        第二次通报(虽然承认不知道女子来历,但称女子是捡来的,仍然否认有拐卖犯罪发生)的脸,甚至打了调查组首次发布(全案第三次发布:承认女子为来自云南边陲村庄福贡县亚谷村的小花梅,但称桑某某系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她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依然否认有拐卖犯罪发生不说,还把人贩子桑某某描绘成一个好意施惠的大好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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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第一次通报(全案第三次通报)
      当联合调查组发布首次通报的时候,网友们就知道此事必将发布第二次(全案第四次)通报,果然应验。


       网友们一眼就看出来桑某某是人贩子,但首次通报桑某某时依然没有就此认定。即使当时桑某某没有承认自己是人贩子,并狡辩说是受托带小花梅治病嫁人,调查组尚未掌握桑某某拐卖妇女的证据,但官方通报的行文也应该表述为“桑某某自称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她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而不是直接表述为“桑某某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她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



       两种行文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天壤之别!看来徐州官方不仅要在舆情处置、舆情风险评估方面下足功夫,甚至还要在初、高中语文水平的提升上花点时间。不要总是把人民群众应该相信、依靠的“权威通报”,一次又一次地搞成舆情发酵的助燃剂、冷笑话。因为每一次负面舆情的发生,最终伤害到的都是政府的公信力!


       虽然这次通报依然不尽人意,尤其是在“证据为舆情之王”、“视频为证据之王”的移动网络平权时代,徐州官方没有公布任何可以佐证其结论的证据(已经做了DNA检验比对,并找到了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光某英),但通报显示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两大更高层级的公安机关参与了调查,因此通报认定“杨某侠就是小花梅”这个结论,网友们还是可以信服的。所以网友所期待的“杨某侠为四川失踪女孩李莹”可能性变得非常渺茫,但据说公安部已经将李莹伯父的相关诉求转四川警方进一步核实,李莹失踪事件也不排除迎来转机。


       跟杨某侠事件得以查实一样,李莹失踪事件也需要全国网友的持续关注、讨论,甚至踊跃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争取早日寻获失踪多年的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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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小花梅事件而言,目前官方仅对董某民(前几天还在接广告业务,真的是恬不知耻的家伙)、桑某妞、时某忠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不够的,诚如徐州发布官微多年前发布的内容“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一样,没有对拐卖的纵容、没有相关部门违法办理结婚手续才没有拐卖。因此,查清楚杨某侠是小花梅,桑某妞是人贩子,“八孩母亲被锁”事件调查才走完了最基本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把链条上所有违法犯罪的人一一追究责任。


       有哪些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呢?我们不妨看看结婚手续的办理条件:首先结婚要达到法定年龄,即使是在1996年结婚,女方小花梅也应该年满20周岁;其次要自愿,通报显示小花梅在1996年已经精神失常,她如果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就很难理解结婚的含义,也就谈不上自愿不自愿的问题;其三是要没有罹患不宜结婚的疾病,如果小花梅当时的精神失常已经非常严重(比如丧失了认知能力),通常应该理解为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


       比较吊诡的是,徐州联合调查组先后发布的两次通报,都没有提到小花梅的年龄问题。而小花梅的年龄,是案件非常核心的问题,它涉及到已知的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问题,也涉及到追究其他人违法违纪责任的问题。我们相信,徐州调查组不是没有查清小花梅的年龄,查是肯定查清了,但有什么原因导致调查组不愿意提及小花梅的年龄,这个原因虽然不得而知,但大概率是1996年被拐卖、被结婚时,小花梅的年龄实在太小了,小到调查组都不好意思提。


       如果,我是说如果哈(就是假设):结婚时小花梅年幼,那么董某民和小花梅是怎么办到结婚证的呢?这恐怕就涉及年龄造假、身份信息造假,甚至婚姻登记机关直接违法办理结婚证等问题。这就形成了非法链条,究竟有哪些机构、哪些人参与了这些“造假”行为?这些机构、人员,他们变相参与了对小花梅的戕害,他们和一致的嫌疑人一样有罪恶,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组故意不公布小花梅的年龄,也有变相保护这些坏人的嫌疑,为什么会保护坏人呢?


       更重要的是,小花梅的年龄问题涉及董某民的罪刑、罪数问题。目前,警方以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而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个定性可能很不准确,因为如果小花梅“结婚”时尚且年幼(她大儿子24岁,由此推断她在25年前就和董某民发生了性关系并怀孕),则董某民涉嫌强奸幼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结果加重情节,其量刑幅度远高于非法拘禁罪。难道徐州方面希望董某民这样的家伙,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吗?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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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网上有消息说杨某侠(小花梅)今年38岁,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小花梅38岁,但由于官方故意回避了小花梅的年龄问题,反而让这个未经证实的网络传言变得更有可信度。如果小花梅今年真的只有38岁,那么根据她儿子的年龄倒推回去,可以得到她怀孕时只有13岁(38-25=13)的可怕结果。也就是说,董某民与小花梅发生性关系时,不管她是不是没有认知能力的精神病人,董某民都已经涉嫌强奸罪,而不仅仅是非法拘禁罪。更可怕的是,小花梅在被桑某妞拐卖到丰县前两年,她还“嫁”到了云南省保山市。我的天,那时候她才11岁,完全是个儿童!


       也许由于时间久远,小花梅母亲已经去世(调查组找到了她同母异父的妹妹,那么她的生物学父亲呢?没找到,还是死了?),亚谷村干部、老人都记忆模糊,当地公安机关也由于多次搬家弄丢了小花梅的户籍底册,一时之间差不清楚小花梅真实年龄也不是没有可能。但网友提供了参考,可以为小花梅做骨龄鉴定,从而得到她的实际年龄,这个鉴定没有技术难度(而且假如调查组真的没查清年龄,是非常有必要在通报中向公众交代的,而不是藏着掖着),恳请调查组各位专家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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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丰县有关方面在前两次通报中,已经涉嫌造谣,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往重了说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往轻了说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面前人人平等,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彰显依法治国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小花梅年龄成谜!徐州有何难言之隐?我们期待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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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3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追究丰县县委宣战部有关人员公开造谣的法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2-2-15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刀111 发表于 2022-2-13 23:33
应该追究丰县县委宣战部有关人员公开造谣的法律责任!

第一份和第二份是丰县联合调查组在县委、县府授权下发的,与县委宣传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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