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一时间、同一团队,审判长冯剑辉、审判员廖安宁,除另一审判员由成琪变成了王佳,分别于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5日对祝玉彪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2019)川1621刑初367号以及王月平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2020)川1602刑初223号(两案判决时间间隔7天),而且是在祝玉彪等所有上诉人及代理律师的上诉理由都是不构成黑社会组织罪和量刑过重的情况下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明显存在执法不公平、公正。
通过公开的审判意见书以及涉案人员的判决意见书对两案案情,危害程度及判决结果对比,不难看出,王月平(绰号:王瘪儿、瘪哥)团伙具有严重的暴力犯罪性质,其黑社会组织特证明显,犯罪手段情节社会危害性及造成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及后果极其严重,而祝玉彪团伙其犯罪情节、手段、社会危害性、性质都明显有别于王月平犯罪团伙,但判决的结果却是祝玉彪等被告被人为拔高,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犯罪,而且量刑畸重,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就有5人之多,(王月平案却只有一人)如果说一审法院分别是广安市区法院和岳池县法院作出判决存在由于法律理解,认知不同有量刑差异还情有可原,但二审法院都是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一时间、同一团队做出的如此不公,区别如此之大的判决,反映出当地审判机关对自由裁量权使用的随意性和滥用,更体现不出法律的公正严谨性。
跪请相关领导彻查此案,还本案一个公平公开的让老百姓信服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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