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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区
地市州: 广安
实名举报: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社区村组干部串通一气,恶意将农户的承包耕地确为“集体地”,恶意减少承包地块和面积,坑害农民!!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的领导同志:您们好!

我是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三组村民陈勇。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及村民的合法权益,少受不法领导干部的侵害,这里我要以实名控诉协兴镇牌坊社区的村组干部串通一气,恶意将农户的承包耕地确为“集体地”,恶意减少承包地块数量和面积,坑害农民的不法行为。还请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的领导同志能够明察,能够为我们作主,让我们的承包土地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确权更正!!

进行土地确权,是国家振兴农村战略的重要举措。农民对自己承包土地的确权情况也非常重视。然而,在广安市协兴镇,一些不法领导干部却借这次承包耕地确权的机会,肆意侵占村民利益。

下面,我就以我们村组(牌坊三组)自己的情况为例来说明(根据期间相关的录音、录像、照片和文件等材料进行的整理)。

2014年9月,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文件《告农户书》。从此,在广安区范围内开始了承包耕地的确权工作。但是,时任队长王大均却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确权。这确权一事,根本就没让农户知道,完全是他自己一人操办,伪造了确权资料和农户签名。直到2019年4月底、5月初,有相邻村组将“土地确权证”(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下来了,队里的人才知道有确权这回事。但这时,先前的队长王大均已于2018年病故,接任的队长换成了罗常华。前任队长王大均也自然将他任上用作承包耕地确权登记的上报材料等转给了罗常华。

之后,我有去牌坊村委找队长罗常华查看我家先前的确权上报资料(有拍照)。结果发现,2014年11月份,在王大均填报的用于确权的《农户承包地登记信息表(摸底调查)》上面,登记的“地块总数”为1,并且是田,没有土,面积也是乱写的(注:我家的实际承包耕地为2块田,6块土,共计8块,现存承包耕地面积为3.24亩)。而在曾经发过,后又被收回一直放在村委的由队长手写的2007年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我家的承包地块则又变成了4块(两块田,两块土),面积则只有1.78亩。这显然是队长王大均为了自己特定的目的乱写的。

2019年5月14日上午,我去了牌坊村委,找(时任)村主任谭廷树要土地确权证。结果,谭廷树却说,没得封皮,等封皮下来后,装好了就发。我将我家的本本拍了照,就走了。但在拍照时,却发现有问题。我家现存承包地块共计8块,上面却只有4块;并且上面的“地块名称”,全都写的是“集体地”;面积也不对。事后得知,这是前任队长王大均提供数据的确权证。

2019年5月16日上午,我又到牌坊村委去要确权证。结果,(时任)村支书罗代文却说,“这个本本没得什么用,就只是等到今后这个地征了分钱用~”谭廷树则说,“现在封皮还没下来,等一个星期就发。”然而,一个星期过后,仍然没有发!

之后,我因手上有事情,没时间再去找他们。直到2019年11月15日,我又去村委问确权证这事。这时,队长罗常华和村主任谭廷树却(借口)说,上次发下来的本本有错误,全部拿到成都确权公司更正去了。

当天上午,我去协兴园区农安局找付大林,他说,“园区那边涉及征地的村比较多,要慢些~”(我们牌坊三队有过征地吗?没有。)随后,他用电话联系上了确权公司的何某,对方在电话中回复说,12月份能搞好。

然而,在2019年12月25日,确权公司的何某在给我的电话回复中说,“现在已经改完了”,但因为公司库存的内页纸不够,证书打印要交给其他公司去搞,还要等一段时间。“如果春节前拿不下来,就要春节后了。”又继续拖!

到了2020年3月9日,我又打电话问确权公司的何某,问他做好没有。何某在电话回复中说,“你们牌坊村的已经作出来了,但相关的档案资料还没搞好。”他说将用于存档的档案资料搞好后就尽快安排发下来。但同时,他又说,“怕发下来村上有麻烦”。(这什么意思?这只能说明确权公司与村上镇上负责确权的人是串通好了的!)他说,“这个事,我不太好说~”,“你们协兴那边在搞建设发展”,“你们牌坊村征占的土地也比较多”,“你们(牌坊三队)也有很多征占用了的,到时有可能就(少了些面积)”。(这又什么意思?我们牌坊三队什么时候有过征地的?除非是有人想将修建“内环线”租用的集体耕地借此机会黑征了。)接着,他又说,“这次确权是二轮(承包)土地的延续,不改变分配方式!”

后面,我再问他,“我家的确权情况如何?”他看了后,告诉我说,“你家(三个半人的田土)是2.88亩;你哥哥的是0.82亩。”这即是说,每个人都是0.82亩(即49平方丈)。原来的57.5平方丈,没有被征占用,就这样每人少了8平方丈?

在2020年3月10日上午,我去村委找村主任谭廷树和队长罗常华,确认是不是队里每个人都是少了8(平)方(丈),并讨要说法。同时,我想看看他们两个要如何糊弄我。结果,我刚到村委办公室,这两个人就躲了起来,只剩下一个杜孝华。留守的杜孝华说,谭廷树和罗常华都下队去了,并问我有什么事。我没有告诉她什么事,只是说下午再来。过了几分钟,我在村委办公室旁边给队长罗常华打电话,问他“我57(平)方(丈),怎么一下就成了49(平)方(丈)了呢?”他们两个以为我已经走了,就从里面的屋子走了出来,结果被我抓个正着。为何要躲??说明有问题,心虚嘛~~那他们两个又是如何回答我的问题的呢?首先,村主任谭廷树说,“现在的49(平)方(丈),是你队里的那个划田面积!只要每个人都是49(平)方(丈)就没得错嘛!”然后,罗常华又说,“每个人都是0.82亩,是扣了退耕还林后的面积~”;接着又说什么“二轮土地证上就是0.82亩~”;说什么“我是以上一届队长传下来的单子确权的!”说什么“我是根据二轮土地证上的面积确下来的!”他不承认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是57.5(平)方(丈)~并说“只要全队的都是那么多,就没得错嘛!”

后面,我问他那8(平)方(丈)是如何核减的,他说是“宅基地、(乡村)公路、院坝、退耕还林、以及现有耕种的土地~”。请问:这些是承包耕地确权要核减的项目吗?不是,宅基地、(乡村)公路、院坝这些都不是耕地,怎么核减?其中,除了修(乡村)公路退给集体的2方可以调减农户的承包耕地面积外,其他所有的项目都不能核减用来确权的耕地面积,除非这些地已经被国家征用了。

我再问他,是不是将“内环线”的租地面积给减掉了?他不承认,反而问我要57.5(平)方(丈)的依据!并且说,“你拿不出依据,我就不承认!”(注:在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只是重新划分了田土(田38平方丈,土19.5平方丈),没有签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只是在后面的2009年让农户补签了一个没有“具体承包土地情况”的“合同”,这本身就是在蒙骗农民。)并口出狂言,“你可以上法院去告我!”

然后,他又说,“现在就算拿下来也不得发!”理由是,“原来的土地证还在有效期内”。“现在的拿下来还要再核实”;“错了,还要继续拿去‘更正’,有错必纠嘛!”

什么意思??我们村民就那么好糊弄那么好欺负吗?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无限期拖着不发?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乱搞?

要知道,在前述农业局下发的农村土地确权文件《告农户书》中有明确规定,要“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实测面积,二轮承包面积”;要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重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你罗常华作为队长,不但没有让人实测面积,依照实测面积来确权,没有与农户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是借口说,依据上任队长传下来的单子和二轮土地证上的面积来确权的。请问:这是谁给你的权利?如果,怎么确权是你一个队长随口说了就算数,那还要农业局出文件干嘛??

如果说,第一次确权,全错了,是前任队长为了方便自己贪污,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乱写的;那这一次又全部错了,就是这些村组干部和镇上负责确权的人串通一气,在搞阴谋,从而达到继续侵占村民的土地收益的目的!!

作为一个队长,说出这样的话,不仅无知无耻,更是在胡扯、糊弄人!!当然,罗常华说这些话,无非是要找些借口来糊弄我,可以继续拖着不发,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之后,这个本本也一直没发下来,我也暂时没去问了。因为,我就想看看他们想干什么,静观其变。不过,随着时间的过去,又发生了些事情。

首先,在2020年12月10日由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广农业函〔2020〕95号”《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要求再次全面排查证书仍未发放到户、抓紧纠正证书信息登记错误问题,确保把正确的证书颁发到农户手中;要求做到有错必改、有误必纠,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要求真正做到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要求扎实开展颁证错误信息更正工作。同时,该《通知》已明确,要在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进行“总结上报”,从此结束本轮农村承包耕地的确权工作。

然而,到了2021年5月9日晚上,队长罗常华才召集社员开会,说要讨论之前(王大均提供信息)制作的土地确权证要不要发。(我一听就知道有问题!因为,之前罗常华不是说已经将这个本本全部拿到成都去更正了吗?现在又说要发,这说明先前他是在找借口糊弄我。这说明,这个本本一直都放在村上的。)

在这会上,罗常华先说,这个本本面积有多有少,然后问大家对“(人均面积)在0.79(亩)到0.84(亩)之间,有没有异议”;“如果没得异议,(就将)没得问题的(本本)发下来,有问题的就纠正,重新报表,喊那个(确权)公司重新做”。既然,这次确权是第二轮承包土地的延续,而我们第二轮承包土地的划田面积是57.5平方丈(即0.9583亩),后因修乡村公路每人退了2平方丈,现存55.5平方丈(即0.925亩),现在罗常华却问大家对“人均面积在0.79~0.84(亩)之间”有没有异议,这明显不正常。因为,正常的应当是问大家对以0.925亩(即现存的划田面积)来确权有没有异议,而不是0.79~0.84(亩)之间。

之后,罗常华又说,“退耕还林的不算”,并拿出前述的《告农户书》来,一本正经地给大家念“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原承包地块,不予以登记。”请问:这明明写的是“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才不予登记。而我们在享受这个政策吗?早就没有了嘛~同时,这个“退耕还林政策”是全国性的,并不是只针对我们牌坊的。之前,协兴园区浓溪镇在这次确权时都没有考虑这个“退耕还林”的问题,他们基本上都是按照现存的人均耕地面积来套的。而现在罗常华却要拿“退耕还林”来说事,是何用心?再退一步讲,如果真的要考虑“退耕还林”问题,不确权“土”的面积,只确权现存“田”的面积,那就只有36(38)平方丈(0.6亩/0.63亩)了,而不会“在0.79~0.84(亩)之间”。这也说明,所谓的“退耕还林”,只是罗常华为他的0.79~0.84(亩)找的个借口(理由)而已。

同时,如果按照罗常华的意思确权,就让每个划田人口少了8(平)方(丈)多,全队(205人划田人口)共计少了30亩之多,这正好相当于修建“协兴园区内环线”在我们队的租地面积。他这样做的意图也就很明显了。

由于,之前我没有就这个本本上的“地块名称”写成“集体地”一事问罗常华,为此在会上,我就这个事情问他“将‘地块名称’写作‘集体地’是不是错误的”,他则回答说“我认为不错!”我再问他,“这是依据什么写成‘集体地’的?”他则回答说:这是农业局和确权公司按什么原则,按什么法律法规将这个写成“集体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法律他也不清楚,要我去咨询农业局等权威部门。(这明显是在找借口糊弄人嘛!)

会上,大多数村民都说这是错误的,要求重新更正后再发。并明确要求不能确给集体(不能写成“集体地”),要求以现存的第二轮承包面积来确权。即是说,按照现存的二轮承包的划田面积来确权。具体怎么更正呢?由于,队长罗常华之前已经明确说了,他那里没有具体的土地台帐。为此,我就提出来,“让农户自己提供自己家的承包地情况,然后交由组上和村上确认公示后上报。”对此,罗常华也作了会议记录。

这之后,罗常华就没再提确权更正的事了。然而,到了2021年5月28日晚上,现任牌坊社区书记兼主任的李良国到牌坊三组来开坝坝会。(注:现在广安市委在搞“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活动,主题是“我会群众办实事!”要求每一个村(社)都要有一场坝坝会。)在会上,李良国东拉西扯了半个小时,然后问大家有什么事可以提出来,他上报解决。这时,我就直接问他,说“我们的土地确权证到现在都没发下来,并且将我们的承包地整成了‘集体地’,请问这个‘集体地’是什么意思?上次5月9日罗常华来开会时,他说这是依据什么什么确定的,但具体是什么他又说不清楚,现在请你来给大家解释一下。”结果,李良国则说,“牌坊一二三四队都是确到一家一户的。这个(更正)材料早就让组长报上去了~”我一听就觉得不对!什么“早就报上去了”?我们村民都不知道,都还没有提供更正材料,你就报走了??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2021年6月4日上午,我再一次找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专门负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同志,问他“在这个土地确权证上,将‘地块名称’写作‘集体地’是不是错误的?”对方则明确说了,“‘集体地’是代表土地的所有权,在这里如果写成“集体地”,就代表是没有发包的土地。即是说,如果将‘地块名称’写作‘集体地’,那就是集体的土地了,就不是你的承包地了。换言之,就是收归集体了。而这个本本是要体现你的承包经营权的,这里是要求写出具体的地块名称的,所以,这里写成‘集体地’肯定是错误的,你去要求他们更正,他们不改的话,既可以去找市上的刘站长责令他们更正,也可以到纪委去告他们不作为~”随后,对方给了我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刘站长的电话;并说,现在这个确权工作还没有结束,还处于更正阶段。

接着,我又去了协兴镇农技站,问我们牌坊三组的确权更正材料是不是已经上报了。结果,他们说“凡是我们收到的更正材料,都已经报上去了。”

6月4日下午,我电话联系土地确权公司的何某,问他有关确权证的事。何某说,“之前开会时与(协兴)园区协调,要求再统一排查一遍,然后统一更正,统一打印,争取在7月底之前弄出来”;又说,他前几天才将那个错误信息资料弄上来;同时,问我上一次他们(队长)将那个(更正)表(格)发给我们没有?我说,“没有啊~”接着,我又问他有关“集体地”的事。他看了一下收到的更正材料后说,“(你们牌坊三队)基本上都是写的‘集体地’,只有少数写的是‘其他地’”。而这些都是李良国安排现任队长罗常华提供的材料。请问:这是在统一排查、统一纠错吗?不是!是在欺下瞒上,坑骗村民。同时,这也说明,李良国前面说的“(牌坊)一二三四队是确到一家一户的”,完全是在糊弄人。

后面,我再问得知,这些更正材料是在今年4月下旬,由社区安排各组的组长自己填表,然后交社区确认后就上报了。在将这个更正材料上报之后,牌坊社区才在5月8日、9日组织社员开这个所谓的确权更正会。更正材料都已经上报了,才来开更正会,这又是什么意思?这不明显是在演戏吗?!真当大家是傻子啊??

如果按照罗常华上报的材料确权,会有什么后果呢?首先,确成“集体地”后,这个本本就可以不用发了(全部放在队长那里或者放在社区),今后这个土地的事,就由队长罗常华一人说了算;其次,将确权面积弄成0.79~0.84(亩)(平均0.82亩),直接将我们牌坊三组的集体耕地面积减掉了30亩,这个面积正好是“协兴园区内环线”占用我们组的租地面积。

现在,他们是不是想将这个“内环线”给黑征黑分了呢?这里,我就让大家看清楚,由大家来评。这个“内环线”是2013年12月份租地建设的,租期13年,正好到2026年12月31日截止。现在,这个“内环线”已经在申报征用。而这个“内环线”作为市政公路,其占地是肯定会被征用的。现在,他们借用这个土地确权的机会,找各种借口将这个“内环线”的占地面积(30亩)先从集体帐上减掉,从各农户的承包地确权证上减掉,但地还在那里,而这些土地又被他们弄成了“集体地”,到时这些地被征用了,那相关的征地赔偿还与其他的社员有关系吗?

至于这个事他们会不会得逞,我们暂时不论。这里,我就只说这个承包耕地确权的事。农村土地确权是国家花了大力气在办的事,并且为此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文件。而现在的队长罗常华和(社区)书记李良国却要这样做,这不仅损害了牌坊三组的集体利益,更是直接损害到了我自己和其他村民的利益。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我和其他村民都不想坐以待毙,而是站出来依法维权。

现在的情况也已经很清楚了,牌坊社区和组上就是要将我们的承包耕地确为“集体地”,同时将我们的承包地面积(注:1997年第二轮承包地划田面积是57.5平方丈(即0.9583亩),后因修乡村公路每人退了2平方丈,现存55.5平方丈(即0.925亩))弄成0.82亩(49平方丈)一个,并且地块数量这些都是错误的。他们这样做,我们村民不答应。我们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确权更正!!

在协兴园区的其他村社,这次的农村土地确权差不多都是依据他们组上现存的人均耕地面积来套的。尽管国家的政策文件是要求按照现存承包地块的实测面积来确权,这个面积会大于现存的承包地划田面积。但现在没有来实测,而村民们也只是要求以现存的划田面积(0.925亩)来确权,以保证自己的承包地面积不少就行了。同时,要求让农户自己(或者委托人)填报确权更正信息表,不能由队长一人私填私报,至少要由农户自己(或者委托人)在确权更正表上签字认可公示后才能上报。


上面是我所反映的牌坊三组现实的土地确权情况。还请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的领导同志明察,并为我们作主,责成协兴园区农安局、协兴镇农技站和牌坊社区的村组干部依法依规正确确权!

如果您们也不能给出一个让人满意的答复和处理,那我就只好进一步向全国曝光,并到法院起诉,申请司法调查了!!



责任申明:

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此慎重申明:我对自己在“麻辣论坛”这一社会公众平台上所讲的每一句话负责。我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以相关的事理和事实为依据的,是可以查证的。

另外,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支持政府工作。但是,我坚决反对部分领导干部借用政府的名义,欺压百姓乱作为,侵占村民利益,抹黑政府的行为。

再有,如果罗常华或者李良国认为我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拿不出证据,你们可以直接到法院去告我,我随时应诉。




控诉人:陈勇
2021年6月16日



附: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1530828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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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对李良国和罗常华所说问题的澄清:

  1、在6月25日,李良国和罗常华都说我诬告、诽谤他们,说我在举报中说他们将内环线给吃掉了,要我作出澄清。对此,我本着尊重事实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此作如下澄清:

  (1)这个“内环线”是条公路,是死的,你们不可能将它的实物吃掉了;同时,这个“内环线”到现在也没有征用,你们也不可能将相关的征地补偿给“吃掉”;而你李书记和罗常华又在其间反复问我,领到租金没有?说明你们指的是我举报你们两个将这个内环线的“租金”吃掉了,是这个意思和逻辑吧?如果你们真是说我诬告你们将这个内环线的租金给吃掉了,那请问:我在6月16日发的这个“实名举报”的贴子中,从前到后有提到过“租金”二字吗?如果连“租金”一事都没被提及,哪又怎么说我诬告、诽谤你们将这个“租金”给吃掉了呢?这不好笑吗??相反,你李书记和罗常华在你办公室多次说我诬告、诽谤你们,将这个“租金”给吃掉了,这是事实(有录音),这难道不是在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来故意诬蔑我,诽谤我吗?对此,我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随时可以起诉你们两个诽谤我,侵犯我的名誉权。

  (2)我在6月16日发的这个“实名举报”的最后,已明确说了,“如果罗常华或者李良国认为我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拿不出证据,你们可以直接到法院去告我,我随时应诉。”结果呢?你们找不到合理的证据,却自作聪明,在办公室反咬我一口,说我“诽谤”你们,还要我澄清。对此,我想问一下李书记和罗队长:你们这样做是不是就认为你们就洗白了?就可以继续无法无天,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了??对此,我只想说:我去法院起诉你们诬陷我,诽谤我,我能拿出相应的证据(录音)来。而你们说我诬陷、诽谤,请你们拿出法律支持的证据来呀!须知,你们在办公时间在办公室里对一个村民血口喷人,也会有代价的!!同时,我告诉你们,玩这点小把戏,也就是一点见不得人的小套路而已。你们是想看看吓一下,唬一下,有没有用?那你们认为,我陈勇是吓大的,还是唬大的??

  2、7月13日上午,队长罗常华又说我“实名举报”的贴子中,那句“控诉协兴镇牌坊社区的村组干部串通一气,恶意将农户的承包耕地确为‘集体地’,恶意减少承包地块数量和面积,坑害农民的不法行为”有问题,说这句话中的“串通一气”、“恶意”、“坑害农民”不实。在这里,我同样本着尊重事实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作一下澄清:

  (1)对于“串通一气”:我其他的暂不用说,就说这次的确权更正材料,需要组上、村(社区)上和镇上三重审核,虽然村(社区)上和镇上不知道各村民家具体的承包地块是什么,但在这次的更正材料中,罗常华仍然将我们牌坊3组所有承包户的承包地块都写成了“集体地”(即收归了集体)。“集体地”这几个字,你们不会不认识吧?而农户的承包土地是不得非法收归集体的,否则就是违法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同时,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出台的土地确权文件《告农户书》中,也明确规定“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但结果呢,却直接签了字盖了章交了上去。请问:这如果不是串通一气的,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村(社区)上和镇上会盖章吗?敢盖章吗??这如果不是串通一气的,那为何我拿着我家的更正材料和更正申请,你李书记和罗常华却要找借口不给我盖章呢??

  (2)对于“恶意”:首先,将农户的承包土地收归集体,确为“集体地”是违法的,这本身就体现了恶意;其二,5月8日,你李书记和罗常华在牌坊4组组织村民开会,村民都要求确到一家一户,结果却背着“更正”成了“集体地”,这不是恶意?其三,你李书记,在5月28日开坝坝会时,当着我们牌坊3组的广大村民说:牌坊1、2、3、4组,都是确到一家一户的~~结果呢?经过你们签字盖章,交到确权公司的更正材料和拿下来的“更正后”的确权证上面都成了“集体地”,这难道不是恶意?其四,将我们的承包地块数量和面积非法减少,比如我家现存的承包地块本来是8块,却写成3块;现存的人均耕地面积为0.925亩,却写成0.82亩;我要求更正,却不给更正,并借口说,将人均耕地面积变成0.79~0.84(平均0.82)亩是队里开了会的,都签了字的,结果我叫你们将这个签了字的更正方案拿出来让大家看清楚时,你们又拿不出来。其五,这个土地确权面积的确定,国家的政策文件上面有明确规定,要求按照实测面积来确定;协兴园区则说按照现存的人均耕地面积来套。对此,你们不好好执行政策,却硬说要按照2007年那个手写版的土地本本上乱写的面积来确权。请问:这是哪里的规定?这又是谁给你们的权利可以这样确权??

  这样连蒙带骗,这不是“恶意”,难道还是善意的??另外,罗常华说,2007年那个手写版的土地本本还有效~~请问:既然有效,那为何又要收回去不发给我们村民呢?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这个本本只限承包农户使用吗?(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你们是否真的认为,我们村民真的很好蒙骗???

  (3)对于“坑害农民”:将我们农户的承包土地,非法收归集体;并自作主张擅自减少我们的承包地块的数量和面积;同时,连蒙带骗,这不是在“坑害农民”?难道这是在为我们村民谋福利吗??

  3、对于这个土地确权的事,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对此,我的要求很明确: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给我确权,多一尺我不要,少一方则法院见!!

  4、最后,再给你们说一下,这个土地确权更正的事情,我现在暂时交给协兴镇政府处理了。如果这个星期处理不好,我就直接上报,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们侵权!侵犯我们承包农户的承包权、经营权和姓名权。同时,还要你们赔偿我因此事造成的经济损失(注:起诉状我都已经写好了~)到时候,法院会让你李书记知道,你作为牌坊社区的书记兼主任,在这次的确权更正中,胡乱地签字、盖章,是不是只负领导责任?!(这里,我可以给你科普一下,如果你没有也不需要签字盖章,只是作了下安排,那你就只负领导责任;相反,如果你除了安排,还要负责签字和盖章的,就还需要和罗常华一起,负连带责任!!)

  
发表于 2021-8-1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麻辣论坛“网站上发布的“实名举报: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社区村组干部串通一气,恶意将农户的承包耕地确为“集体地”,恶意减少承包地块和面积,坑害农民!!”的网帖,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目前已将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与网帖发布人进行了面对面解释沟通,现发帖人表示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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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9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兴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1-8-11 15:38
关于“麻辣论坛“网站上发布的“实名举报: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社区村组干部串通一气,恶意将农户的 ...

谁说的我接受了???

发表于 2021-8-29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兴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1-8-11 15:38
关于“麻辣论坛“网站上发布的“实名举报: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社区村组干部串通一气,恶意将农户的 ...

我所反映的问题,到现在都没有处理好,这我也接受?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我将一些重要的证据通过“跟贴”列示出来,让大家看清楚,罗常华等人是如何蒙人坑人的;让大家看清楚,罗常华等人究竟想干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2014年9月,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文件《告农户书》的影印件。大家仔细看一下,看看罗常华对于这个土地确权是不是在坑蒙村民~是不是在睁起眼睛说瞎话~~


《告农户书》1

《告农户书》1

《告农户书》2

《告农户书》2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牌坊村委找队长罗常华查看我家先前由王大均填报的确权上报资料(有拍照)。结果发现:

1、2014年11月份,在王大均填报的用于确权的《农户承包地登记信息表(摸底调查)》上面,登记的“地块总数”为1,并且是田,没有土,面积也是乱写的(注:我家的实际承包耕地为2块田,6块土,共计8块,现存承包耕地面积为3.24亩)。

2、在曾经发过,后又被收回一直放在村委的由队长王大均手写的2007年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我家的承包地块则又变成了4块(两块田,两块土),面积则只有1.78亩。而罗常华却说要以这个面积为依据来确权,这是不是很好笑?!他是不是认为我们村民都很好蒙骗?!

3、在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队里只是重新划分了田土(田38平方丈,土19.5平方丈),没有签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只是在后面的2009年让农户补签了一个没有“具体承包土地情况”的“合同”。对照几个签名,大家看看王大均是不是在伪造用于土地确权的农户签名?


而罗常华却口口声声地说,这个合同和2007年那个本本是你老汉签了字的,要以这个为依据来确权。这纯粹就是在瞎扯淡!首先,从笔迹上可以看出,我老汉只是在那份没有“具体承包土地情况”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上面签了字。而2007年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则是由王大均手写的,并且面积是根据他自己的需要乱写的。这个本本发下来没几天就收回去了,没有谁签过字。要知道,我家3.24亩承包耕地,给写成1.78亩,谁会签字?可见,罗常华的系列说词都是在找借口蒙人。其目的,自然是围绕他的0.82亩转的!对此,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





2007年版队长(王大均)手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007年版队长(王大均)手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没有具体承包土地台帐的《土地承包合同》

没有具体承包土地台帐的《土地承包合同》

前任队长“王大均”伪造的用于土地确权的农户签名1

前任队长“王大均”伪造的用于土地确权的农户签名1

前任队长“王大均”伪造的用于土地确权的农户签名2

前任队长“王大均”伪造的用于土地确权的农户签名2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3月9日,我打电话问确权公司的何某,问他做好没有。何某在电话回复中说,“你们牌坊村的已经作出来了,但相关的档案资料还没搞好。”他说将用于存档的档案资料搞好后就尽快安排发下来。但同时,他又说,“怕发下来村上有麻烦”。他说,“这个事,我不太好说~”,“你们协兴那边在搞建设发展”,“你们牌坊村征占的土地也比较多”,“你们(牌坊三队)也有很多征占用了的,到时有可能就(少了些面积)”。接着,他又说,“这次确权是二轮(承包)土地的延续,不改变分配方式!”

后面,我再问他,“我家的确权情况如何?”他看了后,告诉我说,“你家(三个半人的田土)是2.88亩;你哥哥的是0.82亩。”这即是说,每个人都是0.82亩(即49平方丈)。原来的57.5平方丈,没有被征占用,就这样每人少了8平方丈?



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不管田地在哪里,只管面积总数).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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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不好说!).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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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怕发下来有麻烦).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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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牌坊三队有很多征占用了的,到时有可能就(少了些面积)~,).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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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牌坊征占土地比较多!(只有租)).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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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说我哥哥的是0.82亩~).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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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说我家4个人才2.88亩~).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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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协兴建设发展).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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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司电话回复_(这次确权是二轮土地的延续,不改变分配方式!).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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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0年3月10日上午,我去村委找村主任谭廷树和队长罗常华,确认是不是队里每个人都是少了8(平)方(丈),并讨要说法。结果,我刚到村委办公室,这两个人就躲了起来,只剩下一个杜孝华。留守的杜孝华说,谭廷树和罗常华都下队去了,并问我有什么事。我没有告诉她什么事,只是说下午再来。过了几分钟,我在村委办公室旁边给队长罗常华打电话,问他“我57(平)方(丈),怎么一下就成了49(平)方(丈)了呢?”他们两个以为我已经走了,就从里面的屋子走了出来,结果被我抓个正着。为何要躲??说明有问题,心虚嘛~~



1(20200310100922)留在办公室的杜孝华”说罗常华与谭廷术都“下队去了!”.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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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办公室的杜孝华”说罗常华与谭廷术都“下队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0年3月10日,我在村委办公室问罗常华那8(平)方(丈)是如何核减的,他说是“宅基地、(乡村)公路、院坝、退耕还林、以及现有耕种的土地~”。

我再问他,是不是将“内环线”的租地面积给减掉了?他不承认,反而问我要57.5(平)方(丈)的依据!并且说,“你拿不出依据,我就不承认!”并口出狂言,“你可以上法院去告我!”

然后,他又说,“现在就算拿下来也不得发!”理由是,“原来的土地证还在有效期内”。“现在的拿下来还要再核实”;“错了,还要继续拿去‘更正’,有错必纠嘛!”




2问罗常华核减的什么?他说是宅基地、公路、院坝、退耕还林、以及现有耕种的土地~.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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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承认核减了“内环线”租地面积,反而问我要57方的依据!他说,你拿不出依据,我就.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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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又说是,核减的“耕地”;并说,现在就算拿下来也不得发!.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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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罗常华说,“我不管这个事糊涂不糊涂,只要全队的承包地都是一样的就行了;在国家有.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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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罗常华后面承认实际田土面积是57方!!.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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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罗常华说,这个事“专业人士都解释不清楚~”.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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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0年3月10日上午,我去村委找村主任谭廷树和队长罗常华,确认是不是队里每个人都是少了8(平)方(丈),并讨要说法。那他们两个又是如何回答我的问题的呢?首先,村主任谭廷树说,“现在的49(平)方(丈),是你队里的那个划田面积!只要每个人都是49(平)方(丈)就没得错嘛!”然后,罗常华又说,“每个人都是0.82亩,是扣了退耕还林后的面积~”;接着又说什么“二轮土地证上就是0.82亩~”;说什么“我是以上一届队长传下来的单子确权的!”说什么“我是根据二轮土地证上的面积确下来的!”并说“只要全队的都是那么多,就没得错嘛!”



2(20200310100922)谭廷术解释现在的49方,”是你队里的划田面积!“.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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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0310100922)罗常华说“每个人都是0.82亩,是扣了退耕还林后的面积~”.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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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0310100922)罗常华说,二轮土地证上就是0.82亩~.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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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0310100922)罗常华说他“是以上一届队长传下来的单子确权的!”.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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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0310100922)罗常华说他“是根据二轮土地证上的面积确下来的;不承认二轮土地.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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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00310100922)罗常华说“只要全队的都是那么多,就没得错!”.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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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0年12月10日由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广农业函〔2020〕95号”《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要求再次全面排查证书仍未发放到户、抓紧纠正证书信息登记错误问题,确保把正确的证书颁发到农户手中;要求做到有错必改、有误必纠,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要求真正做到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要求扎实开展颁证错误信息更正工作。同时,该《通知》已明确,要在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进行“总结上报”,从此结束本轮农村承包耕地的确权工作。




      广区委农领办〔2020〕46号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 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技术服务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赓即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照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进度,硬化工作举措,确保按时高质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工作。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0日        



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颁证再“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全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对排查出的证书错误信息进行了更正,但因部分农户外出、基础资料缺失、技术服务公司实力薄弱等原因导致部分证书错误信息仍没有得到及时更正。为推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再“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再次全面排查证书仍未发放到户、暂缓确权和证书已到户仍有登记错误等情况,抓紧纠正证书信息登记错误问题,稳妥调处权属争议和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确权档案和数据管理,确保把正确的证书颁发到农户手中,达到“确实权、颁铁证”的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纠错工作,就是对确权后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进行核查纠正工作。因此,要坚持有错必改、有误必纠,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
(二)确保稳定、加快推进。严格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切实做到不得打乱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重新调整,不得非法收回承包地。稳妥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主要是对确权登记颁证后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错误信息进行核查更正。
三、工作重点
(一)巩固完善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要全面检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环节、内容、操作程序,重点查看证书到户、合同签订、公示审核、农户签字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及时纠正相关权属数据和登记信息错误,坚决杜绝无委托代签字、证书未发放到户、登记面积与地块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真正做到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确保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达到以农户认可、群众满意。
(二)稳妥处理暂缓确权颁证问题。对因矛盾纠纷、农户长期外出、不认可调查信息、土地征占用等情形而暂缓确权颁证的农户进行核实登记,对确因无法测绘而暂缓确权的地块,要按户登记《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缓(未)颁证台账》(见附件1)。针对以下两类问题:一是土地抛荒严重,造成无法确认地块及四至界线的村民小组;二是中心场镇互换土地建房较多,带来矛盾纠纷突出的村民小组。建议村组组织召开村民小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形成书面暂缓确权的决议,经所在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暂缓对这两类村民小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三)扎实开展颁证错误信息更正工作。根据各乡镇收集、汇总上报的错误信息情况,逐乡镇、逐村和逐组开展错误信息更正工作,做到纠错信息不漏户不漏项,并全面逐一解决。
1.共有人信息错误更正需填写《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共有人信息错误更正表》(见附件2),并提供共有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2.承包农户承包地块信息登记错误更正需填写巜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信息错误更正表》(见附件3)并张榜公示。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2020年11月2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广安市广安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错误信息更正办法》(广农业函〔2018〕70号),组织村组干部、农户认真核实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有共有人信息错误、承包土块信息错误等情况,由各组(发包方)对农户反映的错误问题,进行审核复查,经审核复查,认为确实存在证书登记内容错误,需要更正登记的,以村、组为单位按照统一格式进行详细分类登记,收回错误证书,建立《广安市广安区农村承包经营权错误信息登记与整改台账》(见附件4),填报《错误证书移交清单》(见附件6)并于12月底前将台账中错误信息(电子档)以乡镇汇总后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邮箱1216218905@qq.com),未建立台账或逾期未上报,视为该乡镇无任何问题和错误登记信息。
(二)整改完善(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确权技术服务单位对接,组织村组干部、农户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确权登记颁证错误信息按台账逐块、逐户、逐组、逐村逐一整改,做到纠错信息不漏户不漏项。并要登记在《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错误信息登记与整改台账》(见附件4)并逐一销号。技术服务公司纠错完成后各乡镇要给技术服务公司出具《确权颁证错误信息已整改完毕的证明》(见附件5)。
(三)总结上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扫尾工作完成情况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庚即进行整改,达到“确实权、颁铁证”。在4月20日前将再“回头看”扫尾工作总结和农村承包地颁证错误信息登记与整改台账(电子档)完成情况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邮箱1216218905@qq.com。)。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再“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力度宣传开展再“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步骤并印制明白纸发放到村、组、农户。
(二)强化沟通协调。再“回头看”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范围广,时间要求紧,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村组、技术服务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期完成再“回头看”扫尾工作任务。

附件:1.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缓(未)颁证台账
2.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信息错误更正表
3.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错误信息更正表
4.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错误信息登记与整改台账
5.确权颁证错误信息已整改完毕的证明
6. 错误证书移交清单


附3
广安市广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块错误信息更正表

发包方全称:      乡镇     村    组
  
承包方户主姓名: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承包合同编号:
原登记地块信息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面积
四至(东南西北)
信息错误原因






























 
 
 
 
 
 
 
 
 
 
更正登记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面积
四至(东南西北)
承包户及相邻农户签字确认








































 
 
 
 
 
村民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此表一户一表,一式三份。承包农户地块更正后必须公示。(该表填写不完的可添加附页)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1年5月9日晚上,队长罗常华召集社员开会,说要讨论之前(王大均提供信息)制作的土地确权证要不要发。

  在这会上,罗常华先说,这个本本面积有多有少,然后问大家对“(人均面积)在0.79(亩)到0.84(亩)之间,有没有异议”。罗常华说这种话正常吗?不正常。

  首先,既然这次确权是第二轮承包土地的延续,而我们第二轮承包土地的划田面积是57.5平方丈(即0.9583亩),后因修乡村公路每人退了2平方丈,现存55.5平方丈(即0.925亩)。而确权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基础,会大于先前的划田面积。而我们现存的划田面积都是0.925亩一个,他现在却问大家对“将面积确在0.79~0.84(亩)之间有没有异议”,真当大家不识数啊?

  其次,在协兴园区的其他村镇的土地确权,基本上都是用现存的人均耕地面积来套的,而我们队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因为没有征过地,所以现存的人均耕地面积也就是现存的划田面积0.925亩,而不是什么0.82亩,或者0.79(亩)到0.84(亩)之间。

  所以,正常情况应当是问大家,对以0.925亩(即现存的划田面积)来确权有没有异议,而不是0.82亩,或者0.79(亩)到0.84(亩)之间。

VID_20210509_194230 00_00_32.70-00_00_42.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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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常华问大家,“将面积确在0.79~0.84(亩)之间有没有异议”~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1年5月9日的会场上,我就将“地块名称”写成“集体地”一事问罗常华。我问他“将‘地块名称’写作‘集体地’是不是错误的”,他则回答说“我认为不错!”我再问他,“这是依据什么写成‘集体地’的?”他则回答说:这是农业局和确权公司按什么原则,按什么法律法规将这个写成“集体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法律他也不清楚,要我去咨询农业局等权威部门。这明显是在找借口糊弄人嘛!!

问罗常华为何确为“集体地”?(罗常华说,这是农业局和确权公司按什么原则,什么法律.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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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罗常华为何确为“集体地”?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1年5月28日晚上,现任牌坊社区书记兼主任的李良国到牌坊三组来开坝坝会。在会上,我问他“我们的土地确权证到现在都没发下来,并且将我们的承包地整成了‘集体地’,请问这个‘集体地’是什么意思?上次5月9日罗常华来开会时,他说这是依据什么什么确定的,但具体是什么他又说不清楚,现在请你来给大家解释一下。”结果,李良国则说,“牌坊一二三四队都是确到一家一户的。这个(更正)材料早就让组长报上去了~”我一听就觉得不对!什么“早就报上去了”?我们村民都不知道,都还没有提供更正材料,你就报走了??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问李良国有关“集体地”的事~)李良国说,牌坊一二三四组都是确到一家一户的,早就.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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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李良国有关“集体地”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1年5月28日晚上的坝坝会上,我就“集体地”的事问李良国,而罗常华则接过来说面积,并且说,每个人是0.82亩。即是说,他的更正数据就在0.82亩左右,即49方一个人,并强调还有林权证0.3(亩)一个的人不算。这不又当大家是傻子吗?如果真的不算这0.3亩(即土的面积),那就只有田0.6亩了,那也不在0.79~0.84(亩)之间啊?可见,所谓的“退耕还林”(0.3亩一个的人),只是罗常华为他的0.79~0.84(亩)找的个借口(理由)而已。

罗常华说这个更正数据就在0.82亩左右(49方)一个人,他说还有林权证0.3(亩)不能算~.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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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21年6月4日上午,我找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专门负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同志,问他“在这个土地确权证上,将‘地块名称’写作‘集体地’是不是错误的?”对方则明确说了,“‘集体地’是代表土地的所有权,在这里如果写成“集体地”,就代表是没有发包的土地。即是说,如果将‘地块名称’写作‘集体地’,那就是集体的土地了,就不是你的承包地了。换言之,就是收归集体了。而这个本本是要体现你的承包经营权的,这里是要求写出具体的地块名称的,所以,这里写成‘集体地’肯定是错误的,你去要求他们更正,他们不改的话,既可以去找市上的刘站长责令他们更正,也可以到纪委去告他们不作为~”随后,对方给了我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刘站长的电话;并说,现在这个确权工作还没有结束,还处于更正阶段。

(问农业局有关“集体地”的事~)这肯定是错误的,这个本本是要体现你的承包经营权的.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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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业局有关“集体地”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21年6月4日下午,我电话联系土地确权公司的何某,问他有关确权证的事。何某说,“之前开会时与(协兴)园区协调,要求再统一排查一遍,然后统一更正,统一打印,争取在7月底之前弄出来”;又说,他前几天才将那个错误信息资料弄上来;同时,问我上一次他们(队长)将那个(更正)表(格)发给我们没有?我说,“没有啊~”接着,我又问他有关“集体地”的事。他看了一下收到的更正材料后说,“(你们牌坊三队)基本上都是写的‘集体地’,只有少数写的是‘其他地’”。而这些都是李良国安排现任队长罗常华提供的材料。请问:这是在统一排查、统一纠错吗?不是!是在欺下瞒上,坑骗村民。同时,这也说明,李良国前面说的“(牌坊)一二三四队是确到一家一户的”,完全是在糊弄人!!

何鑫鸿说“收到的更正材料基本上都是‘集体地’,只有几个是‘其他地’~”.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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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鑫鸿说“在开会时与园区协调,要求再统一排查一遍,争取在7月底之前弄出来;他说他.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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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鑫鸿说“这次统一纠错,统一打,争取在7月底之前弄出来~”.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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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土地确权更正会,不提正确的方案出来,不说队里现存的总的耕地面积,从而求得人均耕地面积,而是直接问大家对确到0.79~0.84(亩)有什么异议。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是早就预谋好了的。只可惜这样做,广大的村民会同意吗?不会。也没有几个傻子会同意的。

  这里,我们姑且看一下,同是协兴园区管辖的浓溪镇下的原东庙村是如何进行确权更正的。这里,我就以原浓溪镇东庙村一组的情况为例来说明。

  第一步,由浓溪镇的农技站负责土地确权的人提出更正建议方案,然后召开全体社员大会,由大家民主讨论通过;

  第二步,由队长根据现存的人均耕地面积套算出各户的总的确权面积,并公示;

  第三步,再由各农户自己提供自己家的地块名称、数量与面积明细,即由各农户自己填报自己家的第二轮承包地块的名称、数量和面积明细。然后,在村民群里公示三天。三天过后没异议的,就由组上、村上签字盖章确认,上报给镇农技站。(注:之所以,要由自己提供明细,由农户自己填表,也是因为该组没有土地台帐,这与我们队的情况完全一样。)

  这样的做法,是正常的操作。相反,反观我们队的情况,不尽让人感到心冷,明显有预谋~但是,这不会得人心的,最终也不会得逞的!!

  

原东庙村一组土地确权建议方案

原东庙村一组土地确权建议方案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9年5月14日上午,我在牌坊村委用手机拍到的由前任队长王大均提供数据的确权证的照片。在拍照时,我也发现了问题。我家现存承包地块共计8块,上面却只有4块;并且上面的“地块名称”,全都写的是“集体地”;面积也不对。

  这里我再附上一张浓溪镇原东庙一组更正后的正确的确权证照片。

  

浓溪镇原东庙一组更正后的正确的确权证登记情况

浓溪镇原东庙一组更正后的正确的确权证登记情况

我家的被确成“集体地”的土地确权证登记情况

我家的被确成“集体地”的土地确权证登记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现在牌坊农业村变成了牌坊“社区”,纳入了“城市规划区”。但是,在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出的确权文件《告农户书》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其中“(九)城市规划区问题。已纳入城镇规划的承包地,未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的,应按原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即不得收归集体。

  同时,《告农户书》中明确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保持现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切实做到“两个不变”、“三个不得”。即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保持承包地块和四至界限不变;不得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加重农民负担,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从这些都能看出,确成“集体地”是非法的!

  

 楼主| 发表于 2021-6-1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前任书记罗代文,还是现任书记李良国,都说这个土地确权证本本“不重要”,并且说这个有效期只有几年了~~这个本本真的不重要吗?国家花费大力气在办的事,竟然不重要?这显然是糊弄人的,是他们说来麻痹大家的。

  其实,这个土地确权证之于农民而言重不重要,大家上网搜一下,就知道这个确权证的重要性了。这个确权证是农户承包土地和解决土地利益纠纷的法定依据;同时,这个本本可以拿到银行作抵押,进行贷款,相当于商品房的房产证。这会不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21-6-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常华自认为“社会经验”丰富,但只是点小聪明。他那些小把戏,是个明白人都能一眼看出来。他那些小把戏,也就是蒙骗一下不知情的老实农民而已。

  然而,现代社会的通讯比较发达,他说的话,是不是在蒙骗,打个电话(发个微信)问一下,很快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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