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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天府新区保利天空之城交房一个多月未通燃气[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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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利天空之城与2020年8月底交房,交房时未通燃气,物业告知已提交资料,收房后就可以去燃气公司开户办理。目前交房已经一个多月,仍未接到办理办理燃气的通知,咨询物业,得到的回馈是燃气公司还在审核资料。
我有如下疑问:
1、什么资料需要审核一多月?到底是保利基础设施没做好不合格?某些费用没结清?还是燃气公司办事效率低?
2、如果物业(开发商)的原因,没达到条件匆匆交房,还收取半年物业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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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天府新区政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14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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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0月10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华天兴能燃气、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建局
发表于 2020-10-1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建局、华天兴能燃气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楼盘已验收合格,由于开发商占压燃气管道,现告知开发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可开通燃气,预计10月中旬通气。
    关于房屋物业费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条例》第五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建设单位将物业按照约定方式交付业主,交付的次日物业服务费即由业主交付,约定交付的具体方式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您房屋已交付,物业服务费应由业主承担。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已要求物业企业配合开发商做好相关工作,并和业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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