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巡视组领导,你们好!我们是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岷东新区安置户村组村民【牛路口村、长虹村、广福村、桐坡村】我们几年前土地被征用,富牛镇政府给我们宣传允诺:土地35000元/亩,每人40㎡住房安置,10㎡商业安置,不要商业安置的,可以置换成20㎡的住房。享受失地农民社保,在未拿到安置房之前,每人每月200元的过渡费。现在政府通知我们去办结算拿房,我们去签字时发现一些认为不合理、不合规的条款。具体如下:
(1)水电气开户费4800元/套,收取的相关依据是什么,同是东坡区的失地农民安置房,为什么别的地方没有这项费用(东坡岛上,南湖片区,尚义开发区等安置房都没有)。
(2)眉山岷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安置房物业费1.2元/㎡,明显高于东坡区其他安置小区,其他小区物业费均未超过1元。
(3)住宅装修巡查管理费按人头1元/天×60天,装修期间,物业巡查是正常的工作,为什么还需要单独收费。
(4)装修垃圾处置费2.5元/㎡和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这两项费用的区别在哪里,清运出去不就是处理吗?
(5)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之前东坡院子收取装修保证金被投诉,相关部门已经回复是收取不合理,为什么桐福家园还要收取?
(6)物管费政府有补助的,现在是必须先交一年物管费才能拿钥匙,那政府补我们的费用什么时候能够到账。
今天下午,富牛镇桐福家园安置区几百安置居民相约去镇政府寻求帮助解决物业问题,期间两个小时没有工作人员接待,被逼无奈大家只能前往上一级政府反映,到市政府门口镇上领导才出面让大家去信访接待中心,本来在镇政府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大家大费周章的去市政府解决。
特向巡查组反映请求查实,富牛岷东新区安置村民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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